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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与树立正确政绩观”学术研讨会在京顺利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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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全面依法治国与树立正确政绩观”学术研讨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科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办,中国社科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与法学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室联合承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组部党建研究所、中宣部党建杂志社、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机关党建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3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会议,围绕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内涵、实践路径、评价机制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以法治护航政绩观塑造、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思想共识、贡献学术智慧。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蓝皮书》主编田禾主持开幕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李洪雷研究员发表致辞。李洪雷研究员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依法治国是规范权力运行、匡正发展导向的根本保障。将法治建设与正确政绩观培育深度融合,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关键举措。在全党深入推进政绩观学习之际,召开本次学术会议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会议分为三大研讨单元,分别围绕正确政绩观的法学理论阐释、评价机制构建、新发展理念融合三个议题展开专题发言与交流探讨。

第一单元以“树立正确政绩观与法学理论阐释”为主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室主任支振锋研究员主持。与会的多位专家从正确政绩观的理论溯源、党建融合、制度构建、现实问题等角度进行学理分享。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机关党建研究所李海翔所长围绕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持续引领新时代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行稳致远谈了有关思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田禾研究员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干事创业的根本出发点,摒弃虚浮政绩、深耕民生实事,这种求真务实、以民为本的价值取向,对于当下党员干部纠治急功近利心态、树立踏实为民的正确政绩观,具有极强的现实借鉴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执行院长蔡礼强教授指出,践行正确政绩观绝非单纯的思想引领,而是要和干部政策能力提升深度融合。领导干部要锚定为民造福的价值导向,依托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从政策质量、决策流程、实施成效等方面全方位精进能力。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行政学研究室主任贠杰研究员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筑牢思想根基,纠正急功近利等行为偏差,更要夯实制度基础,推动政绩考核科学化、监督问责精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实现思想引领与制度保障的协同发力。中组部党建研究所(党建研究杂志社)第一编辑室张爱丰主任提出,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持续优化制度体系,从严规范权力行使,通过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管控,从源头上稳固正确政绩观的制度根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陈欣新研究员提出,应通过树立法治政绩观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应坚持降本增效,尽可能避免让人民群众承担不必要的治理成本。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孟涛教授剖析了任期型政绩观的突出问题,在实践中部分地区的领导干部存在偏爱“短平快”项目与盲目举债搞建设的不良现象,亟须通过树立正确政绩观加以纠治。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邓矜婷教授认为,树立正确政绩观需以法治精神为引领,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本心,坚持通过法律原则与法治精神有效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第二单元以“评价机制与正确政绩观”为主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研究员主持,本单元诸位专家重点研讨了政绩考核、评估体系优化等实践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张生资深学者工作室”首席专家、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张生研究员以唐代历史为例,深刻剖析了考核指标与职官责任心这一主题,深入解读了政绩观外在表象与内在本质的辩证关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杨伟东教授聚焦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这一议题,指出科学的考核体系是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指挥棒”,树立正确政绩观需做到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并依靠法治提供坚实保障。中宣部党建杂志社原总编辑、高级编辑崔海教提出,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体现价值导向与工作实绩深度融合、“观”与“绩”有机统一。要以正向政绩观为引领,健全激励机制与容错免责清单,充分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室副主任王小梅副研究员认为,新时代背景下的政绩考核需跳出单一数据思维,应将法治作为重要评价方法论,贯穿经济、社会、生态、民生等各领域的评估工作之中,要以法治化考核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进而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栗燕杰副研究员聚焦法治政府评估体系与政绩考核程序展开探讨,并提出要充分发挥评估工作的导向作用,以此重塑政绩考核思路、持续提升考核的科学性与精准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魏丽娜副局长结合一线工作经历,客观分析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评价在基层实践中遇到的现实瓶颈,为相关学理研究提供了鲜活的基层样本。

 

 

第三单元以“新发展理念与正确政绩观”为主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张锦贵处长主持,本单元诸位专家立足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探索了政绩观的监督体系、长效机制、民生导向等相关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政治制度研究室主任韩旭研究员提出,评价干部不能只看重短期“显绩”,更要建立过程性评价机制。同时需要依托制度建设、政务公开、群众参与等举措拓宽监督渠道,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到实处。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刘小妹研究员认为,依法履职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基本准则,也是构建科学政绩评价体系的核心导向。健全政绩评价机制,必须牢牢锚定法治底线,将依法用权、依法办事、依规履职的要求全面融入考核标准、评价流程与结果运用当中。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室副主任卢超研究员剖析了新发展格局下高质量发展、地方政府竞争与干部政绩观之间的深层关联,并提炼总结出地方政府从“为增长而竞争”到“为高质量发展而竞争”的新时代转型逻辑。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胡梦瑶教授围绕正确政绩观的学习教育工作展开论述,她认为应当着力构建常态化的长效学习教育机制,通过理论研讨与学用结合,持续引导广大干部深化思想认知、筑牢思想防线,从源头上纠治政绩观偏差,推动正确政绩观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祎茗副研究员梳理了中国古代传统政绩观,剖析了儒家与法家两大思想流派的治理理念,她认为传统政绩观中诸多有益理念至今仍有借鉴参考价值,能够为当下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思想启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刘建教授指出,法治政绩观兼具人民性、规范性与长期性,民生治理的根本落脚点是人的全面发展,要以法治手段重塑民生考核体系,将权利实现、程序正义、群众评价等纳入评价标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雁鹏助理研究员深入剖析了“一票否决”考核方式对政绩观带来的潜在消极影响,他指出当前各类变相设置的“一票否决”模式,催生了功利型、避责型、机械型、教条型等四类政绩观偏差现象,亟须从健全备案管控、完善容错机制、优化考核体系等方面综合施策,引导干部树立求真务实、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

 

 

本次研讨会的与会专家涵盖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基层司法部门等诸多系统领域,实现了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的深度对接,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进一步厘清了全面依法治国与正确政绩观之间的逻辑关系,将有效推动学术成果的转化运用,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坚守为民初心、恪守法治底线、树立实干导向,以过硬政绩观护航法治中国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社科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