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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奋斗,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发展”学术研讨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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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接续奋斗,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承办。来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5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开幕式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秘书长、党组成员赵志敏,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必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李洪雷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发展和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重要意义先后致辞。

赵志敏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他充分肯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宣传中作出的突出贡献。他指出,应与时俱进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阐释,加快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推动形成开放协同、高效有序的新型学术共同体。

 

 

张文显指出,中国自主法治话语体系伴随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了三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是以毛泽东思想中的法治理论为代表,第二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第三次则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标志。他重点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就、发展、目标与使命。

 

 

江必新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发展主要体现为站位更加宏阔、内涵更加全面、体系更加完整、目标更加高远四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将法治置于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和全球治理的大格局中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具有开放性的法治体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应当基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和民族振兴的宏阔站位,从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角度出发,建立体系化、整体性的理解视角。

 

 

李洪雷表示,本次研讨会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活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始终将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学术使命。法学所、国际法所将聚焦“中国法治发展学派”建设,深化法治与发展关系、发展型法治、法治轨道论等方面的研究,为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学理支撑。

 

 

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主持。

 

 

研讨会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化与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教育和宣传”“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会专家认为,会议紧扣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命题,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发展。会议汇聚高水平研究力量,系统展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法学界深化理论创新、准确把握发展方向发挥了积极引领,有力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经验的交流互鉴,对接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