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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平台法治论坛 平台个人信息保护学术研讨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召开。此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林学部委员工作室承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中国移动等单位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参会研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李洪雷研究员在致辞中指出,四中全会刚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完善监管、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以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做出了重要部署。他表示,在中央政治局近期关于加强网络生态治理的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幸福家园,网络生态直接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他指出,《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大型网络平台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规定(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化进程进入了新阶段。为此,必须提高组织战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领平台治理与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并且应当聚焦平台主体责任的落实,将外部监管压力转化为平台内生的合规动力,引导平台企业建立融入业务全流程的合规管理体系。会议开幕致辞和引言介绍环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李霞研究员主持。
在引言介绍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周辉副研究员,结合前期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和其他高校机构共同起草的平台治理法典、“平台治理示范法”内容框架等研究基础,提出五个方面研讨重点:一是对大型网络平台的认定标准;二是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角色定位与职责边界;三是数据中心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四是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制度建构及其实践;五是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制度设计。
主题发言环节分为两个单元,分别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财经法学》副主编刘权教授和21世纪经济报道商业秩序工作室负责人王俊主持。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与监管事务部总经理于莽,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审、《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姚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吉豫,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戴昕,世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新锐,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涵,新浪集团法务部总经理谷海燕,蚂蚁集团隐私保护研究中心主任李海英,腾讯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专家刘阳璐,抖音集团数据及隐私法务负责人高斯平,小红书公共政策部副总经理张欣波,美团数据和隐私保护法务负责人朱玲凤,百度集团数据合规法务负责人徐全全,快手法务部数据合规负责人郭万红,携程集团战略与政策研究院院长刘一鹏,淘天集团法务部技术法务负责人张韶卿,京东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徐迪,滴滴出行法务部数据合规负责人李媛等分别围绕《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大型网络平台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此次研讨会紧扣当前平台经济发展与治理的前沿议题,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活动,旨在汇聚各方智慧,深入研讨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及监督委员会设立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平台治理制度设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学理支撑与智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