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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2日至23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办的“2025知识产权上地学术交流”在京成功举行,本次学术交流的主题为“科技创新生态完善与知识产权保护”。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80余位专家学者参会交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李洪雷研究员在开幕致辞中指出,党的二十大对建设科技强国作出系统部署,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促进创新、保障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支撑,亟需建立与科技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和法律措施。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多年来持续举办知识产权上地学术年会,得到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在理论界形成了具有深度影响力的学术品牌。期待本次会议紧扣科技创新实践中专利、商标、著作权及竞争治理等重大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科技强国贡献更多理论智慧。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刘剑主任在开幕致辞中表示,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建设科技强国、知识产权强国已取得阶段性重要成就。知识产权上地学术交流作为国内知识产权领域最具特色的学术活动之一,始终致力于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与制度的发展。作为主办方,衷心感谢各位专家长期以来的参与和支持,期待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知识产权前沿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会议第一时段主旨发言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平教授主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汤茂仁法官以《商业秘密保护理念与机制更新》为题,阐述了保密措施、合同义务、举证责任与刑民衔接机制等的最新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郎贵梅法官围绕《数据纠纷类型及法律适用问题》,介绍六类数据纠纷的特点,并归纳提炼数据获取与使用的合法边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部路剑锋处长以《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复审无效部分)》为题,介绍了将于2026年实施的新规在审查决定构成、无效请求人资格和文件修改方面的主要变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姜琨琨法官就《数据权益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保护的裁判规则与路径》进行发言,提出应在数据保护与流通、创新与秩序、个体与公共利益之间实现平衡。

会议第二时段主旨发言由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陶鑫良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明德研究员以《两大法系背景下的植物品种保护制度》为题,比较欧陆与美国法律体系差异,并提出完善我国植物品种保护与植物技术发明专利审查的建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员陈锦川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侵犯版权的法律责任》,从典型案例出发,讨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责任边界、过错认定与合理使用判断。北京大学法学院刘银良教授以《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评析》为题,分析惩罚性赔偿的法理基础、风险及我国制度适用的界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彭学龙教授以《古籍版本保护的两种途径》为题,介绍“科学版本权”“古籍首版权”等古籍版本保护的路径,提出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的思路。

会议第三时段为著作权法专题,由北京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教授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孙国瑞教授共同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万勇教授以《因应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合理使用制度改革》为题,提出完善合理使用制度,以回应AIGC带来的挑战。清华大学法学院蒋舸副教授以《从多轮修改AIGC的定性难题看“绝对控制说”的内生悖论》为题,指出机器参与加深背景下“绝对控制说”面临理论张力。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张金平副教授以《构思决定论视野下AIGC版权保护》为题,提出以“可视化构思”作为可版权性判断的新角度。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王杰副教授以《生成式人工智能输出端的版权注意义务研究》为题,主张放宽输出端限制并加强传播端监管。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倪朱亮副教授以《“通知-必要措施”规则在云盘服务者版权责任认定中的司法适用》为题,分析该规则与过滤义务的适配性。北京大学智能学院助理研究员辜凌云以《人工智能模型开源版权权利分配与利益转换机制》为题,提出模型开源的版权协调与治理框架。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韦之律师、河北大学法学院宋慧献教授围绕相关报告进行了与谈交流。

会议第四时段为专利法专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张小勇教授主持。北京隆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许波律师以《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及司法救济》为题,指出当前PTE审批困境,并提出立法破解路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德忠教授以《药品专利期限补偿的“出口豁免”》为题,从域外经验出发,提出制度完善方向。北京阿迪派克法务总监邱福恩以《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践发展及现实问题》为题,分析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中三类声明的实践困境,并提出优化路径。浙江中医药大学李慧副教授以《药品专利审查与新药注册审批的协同机制》为题,指出两类审查标准差异并提出改进建议。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和育东教授以《专利侵权所失利润赔偿制度的演进逻辑》为题,梳理侵权所失理论的计算规则并提出完善方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徐卓斌法官、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唐素琴教授围绕相关报告进行了与谈交流。

会议第五时段为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专题,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闫文军教授主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顾昕以《我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中的地理标志统一制度研究》为题,分析了地理标志保护中专门法与商标法路径的协调问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杨华权副教授以《论商标注册秩序维护的二元路径》为题,提出实体规制与程序兜底并行的体系。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杨祝顺副教授以《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司法适用的实证研究》为题,指出惩罚性赔偿适用中存在的四类问题,并建议完善基数与倍数认定。清华大学法学院吴伟光副教授以《数据跨境流动的困境与“北京影响力”解决方案》为题,分析在数据跨境流动中各国对数据控制的争夺,并提出“北京影响力”解决方案。烟台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宋红松教授以《区分版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前沿客体的保护》为题,主张通过法益比较厘清两法边界。烟台大学法学院熊德中副教授以《论商业标识交叉与重叠之诉权保护》为题,建议采用一体化合并审理模式,避免重复审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董声洋法官、郑州大学法学院杨红军教授围绕相关报告进行了与谈交流。

会议第六时段为知识产权基础理论专题,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刘丽娟副教授主持。同济大学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董涛教授以《支持科技创新全面发展的知识产权经济学框架研究》为题,全面总结了涵盖成本收益、均衡分析、演化分析的知识产权经济学理论框架。天津大学法学院管荣齐研究员以《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的成功条件》为题,从政策、实践与理论层面分析法典化的可行路径。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宋建宝研究员以《数字平台市场领域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适用问题研究》为题,探讨平台相关市场界定、支配地位判断与滥用行为认定问题。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刘晓副教授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阶梯式精确性理念》为题,提出通过分层证明和优化举证分配提高赔偿认定的精确性。华东政法大学陈绍玲教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顾问宋瑶围绕相关报告进行了与谈交流。

会议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菊丹研究员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管育鹰研究员总结指出,本次会议内容丰富,涵盖传统知识产权制度、植物新品种保护、专利无效、数字经济与法典化等多项前沿议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取得了丰硕成果。会议在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