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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涉外法治青年论坛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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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6日,作为第三届涉外法治论坛的重要平行论坛,“第三届涉外法治青年论坛”在深圳成功举办。本次青年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主办,聚焦“涉外法治与争端解决机制建设”核心主题,采取“一报告一评议”的对话式议程设计,为青年学者搭建了深度学术交流平台。

 

 

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沈倩主持。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陈雨围绕《国际投资协定中企业社会责任条款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耦合关系研究》展开论述,从法理基础、中国回应模式、耦合机制三方面展开分析,提出CSR条款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机会条款”,需通过“文本确信—承诺兑现—激励引导”构建制度体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王翰灵在评议中进一步拓展研究视野,指出欧盟在气候变化法、AI企业责任领域的实践已形成新的国际规则趋势,建议将“双碳”目标、AI侵权责任等新兴议题纳入研究,让CSR条款的耦合分析更具前瞻性。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与深圳国际仲裁院联合培养博士后张弛的报告《从“规则适应”到“规则供给”:身份理论视角下中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演进逻辑》,将中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发展划分为规则适应期、过渡转型期、规则供给期三个阶段,强调2023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中适当联系原则、即时通讯取证等制度创新的全球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傅攀峰点评时肯定了理论视角的创新性,同时建议优化文章结构,聚焦规则供给的自律性边界,并可对比国际商事仲裁的属地理论与自治理论,进一步强化论证的系统性。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弘毅博士后黄可而在题为《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强政治性”意涵再探——基于加拿大的考察》的报告中,以加拿大《投资法》修订为样本,指出当前外资安审作为一项国际经济竞争工具,呈现出国别针对性强、盟国标准趋同、审查范围域外扩张等特征,尤其在关键矿产、敏感技术领域对中企投资的限制愈发明显,构成非法征收隐患。针对这一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家安全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韩冰在评议中肯定了该研究的比较法价值,并建议补充2024年对外投资最新数据,同时需明确“安全”与“风险”的概念边界,让研究结论更具实践参考价值。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助理研究员谢凡则聚焦区域法治实践,以《论粤港澳大湾区示范仲裁规则的制定》为题,提出通过“提取公因式”的思路,在尊重“一国两制三法域”差异的基础上,构建涵盖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临时措施、司法审查等内容的示范规则体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国别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毛晓飞在评议中直指核心概念混淆问题,建议明确“仲裁规则”与“示范法”的差异,结合新修订《仲裁法》的实践需求,优先聚焦仲裁机构规则的衔接,让研究更贴合大湾区仲裁实践痛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杨翼围绕《中国海外利益保护法律体系的有效性困境与统筹方法》展开探讨,指出当前我国海外利益保护法律体系存在规范分散、协调不足、事后救济为主等结构性矛盾,提出构建国家—市场—社会三元协同的立法方法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黄晋在评议中肯定了文章的结构和逻辑,同时建议突出重点,补充比较法视角、新兴领域保护及案例数据支撑,强化问题与解决方案的对应性。

 

 

 

博士研究生张涵鑫在《国际调解院国家间和解协议的法律地位、效力及其功能分析》中,聚焦国际调解院公约第39—42条,阐释了和解协议的契约性条约属性、弹性拘束力特征,分析了其缓和冲突、推动和平解决争端的核心价值,以及其对国际习惯法、国际条约和争端解决机制的潜在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罗欢欣在评议中强调,文章选题紧跟前沿,建议进一步深化文本效力分析,避免概念归属误解,突出和解协议自愿性、非对抗性的核心特征,加强与我国国内调解传统的对接,补充实物功能研究。

 

 

 

博士研究生王玉婷以《跨境腐败管辖冲突及其协调》为题,分析了跨境腐败管辖冲突源于国际法结构性困境,成因包括国际法对跨境腐败的单边规制方式、多重管辖基础与缺乏针对重叠管辖的禁止性规范,梳理了《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的管辖协商机制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联合侦查等协调路径,对我国相关法律提出完善建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法学分馆副馆长徐持副研究员在评议中建议,后续研究可加强类型化、具体化分析,区分传统跨境追逃追赃与跨境投资腐败等不同案件特征,通过系统梳理案例让建议更具针对性。

 

 

 

博士研究生宋家乐在《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一体化的基础、困境与路径》发言中,结合大湾区战略定位与政策依据,分析了区域内法治理念差异、合作层级不对等、整合协调不足等困境,提出协同立法、软硬法兼施、借鉴欧美经验等路径建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灿华在评议中认为,文章选题具现实与理论意义,建议进一步明确“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体系”与“一体化”的内涵、目标及依据,紧密围绕“一体化”核心提出完善路径。

 

 

 

本届青年论坛作为第三届涉外法治论坛的重要平行单元,为青年学者提供了展示研究成果的平台,有助于推动涉外法治领域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反思。论坛议题紧扣国家战略与法治实践,体现了青年学者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中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