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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创新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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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五周年。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致信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进一步推动法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研究,2025年6月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承办的“以法治创新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许安标,上海市社科联原党组书记沈国明,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建伟在开幕式致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李洪雷主持开幕式。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许安标在开幕式致辞

 

上海市社科联原党组书记沈国明在开幕式致辞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在开幕式致辞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在开幕式致辞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建伟在开幕式致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李洪雷主持开幕式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必新,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林,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刘作翔,中国人民大学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黄文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葛洪义,以及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周尚君作主旨发言。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必新作主旨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林作主旨发言

 

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刘作翔作主旨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黄文艺作主旨发言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葛洪义作主旨发言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周尚君作主旨发言

 

在主题研讨中,与会学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的重要意义”“法治改革、法治创新与法治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制度目标与实践路径”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许安标表示,法治创新和深化改革密切关联,都是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路径。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我国法律体系形成完善,广泛覆盖各领域,深化改革涉及法律问题会更加实质,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因此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适应改革需求,加强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江必新指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重点关注人本性、合正义性、合目的性、合规律性、民主性、价值兼容性、效能性等制度目标,在实践中要把握好严格依法与改革创新、规范人与解放人、法律的严格性与宽缓性、法治的体系化和灵活性、法治的稳定性与与时俱进、法治理论创新与深化法治实践等多对辩证统一关系。

莫纪宏认为,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法治创新,如何从理论、制度、实践三方面推进法治创新,从而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国家值得深入研究。沈国明认为,立足“十五五”规划开局的当下节点,应明确问题意识,选择立法、司法以及涉外法治等方面的重点领域开展研究,以法治研究引导法治实践。黄文艺认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其基本标志,应在理论研究层面加以辨析,并将其概括为八个方面。周尚君认为,法治社会建构不仅需要健全的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等制度保障,还应在价值层面强化引导。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认为,不同国家和文明可以通过在法治领域强化交流合作,发现共同关切、增进相互理解,这也是法治的重要意义。李林建议,把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一纳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理论范畴,整合现有的“一规划、两纲要、三个文本”,将不同文本中交叉重复的内容进一步条理化、明确化。李建伟谈到,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必须在研究中明确改革和法治的辩证关系,把握新时代法治发展的新规律。刘作翔认为,当前我国已有的规范体系制度结构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深入探讨,这种理论探索将为构建具有当代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作出贡献。范九利指出,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要发挥好重点政法院校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中的骨干示范作用。李洪雷表示,法学界要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坚定四个自信,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学术力量。

会议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雷磊指出,会议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改革与创新、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国家进行了全面探讨,对于推动法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研究和推动以法治创新建设高水平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周尚君指出,此次研讨会从内在结构和外部关系两方面讨论何为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实践路径和外部环境思考如何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很高学术价值。李洪雷从提出的问题、观点的碰撞和达成的共识三个方面对研讨会做了全面总结。他指出,本次会议学术含量高,与会专家学者提出不少真知灼见,加深了对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国家的含义和路径的认识,对于法治改革、法治创新与法治现代化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讨论。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市法学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六十余人与会研讨。会议进行了深入又富有建设性的讨论与交流,取得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