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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母基金管理模式对比解析及优化路径研讨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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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上午,政府投资母基金管理模式对比解析及优化路径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竞争法中心主办。来自北京市财政局、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上海投中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海淀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北商资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律所以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和实务界工作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政府投资母基金管理模式的现状、问题与未来发展方向。

 

 

研讨会由北京市财政局金融处金竹副处长主持。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业务部李珂董事总经理、上海投中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事业部吴浠总经理、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彭凌燕律师、北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赵攀经理、海淀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唐继威经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商法研究室夏小雄副研究员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竞争法中心主任黄晋副研究员分别就国内外政府投资母基金发展、国内外政府投资母基金管理模式深度对比、国内投资母基金发展困境、优化路径多维探索以及监管政策完善与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与会专家指出,自2015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政府投资母基金在政策东风下蓬勃发展。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共同构建起国内政府投资母基金稳健发展的制度基石。与国内相比,美国、日本、德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通过立法充分利用政府投资母基金在市场中的引导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为研发和创新提供助力以及为本国企业在全球扩张和保持国际市场竞争力提供支撑。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投资母基金以精准的战略投资和高效的公司治理,实现了资本的保值增值,在全球投资领域树立典范。此外,它们在立法保障、管理模式、市场化运作等方面的成功实践,为我国政府投资母基金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当前,我国政府投资母基金管理面临诸多挑战。在管理制度层面,政府投资母基金法律位阶不高,多为部门规章或地方规范性文件,权威性与约束力不足;在资金使用上,政策目标多元,导致资金分散、效率低下,部分基金因项目储备不足而闲置;在内部治理上,多数政府投资母基金结构不完善,缺乏专业人才与科学决策机制,外部监督与存在信息不对称、监管空白或重复监管现象;此外,母基金的绩效评价还缺乏量化指标,难以科学评估基金成效。

关于政府投资母基金管理的优化路径,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加快在国家层面制定政府投资母基金相关法律,强化对政府投资母基金的管理,构建涵盖项目筛选、投后管理、退出机制的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运用分散投资、止损机制等手段降低风险;在子基金选择与管理上,建立科学评价指标,优选专业管理团队,强化投后管理与动态评估;在合作与沟通层面,加强政府、母基金、子基金、企业等主体间信息共享与协同,形成发展合力。此外,在监管政策方面,有必要强化母基金章程及治理约束,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决策程序;在市场退出方面,加强对子基金的监管,严格筛选标准,建立退出机制;在规范投资方面,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提高基金运作透明度,完善子基金章程及投资合同约束,细化条款,保障母基金权益,促进对子基金投资项目进行穿透式监管,确保符合政策导向;在监管协作和能力建设方面,构建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避免监管空白与重复,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监管能力。

最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竞争法中心黄晋副研究员主持了本次研讨会的闭幕环节,并对与会者的精彩讨论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