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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回应行政执法改革实践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所所长莫纪宏表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项目旨在积极回应行政执法改革实践,针对改革中的痛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长期深耕行政法治研究,在法治政府、行政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等领域取得了一大批丰硕成果,有着良好的学科优势和研究基础。项目已组成跨学科、跨单位、跨领域的团队,有利于打破传统学科和部门的壁垒,是有组织科研的一次有益探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环球法律评论》主编谢增毅研究员出席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张锦贵主持开题陈述。
该项目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李霞就项目的元点问题、重点难点、框架结构和进度安排等进行陈述。她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行了一系列结构性、制度性改革,执法效能不断提升。但客观来看,当前过度执法、异地逐利执法、“小马拉大车”等新旧问题依然存在,背后有着体制机制的原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为改革指明了方向。项目将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开展覆盖不同层级和地域的调研,对准改革中的真问题,引入整体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等理论,总结改革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改革决策出谋划策。
子项目负责人李忠、陈明辉、卢超、伏创宇、冯子轩分别围绕行政执法权的横向和纵向配置、行政执法协作和监督体制机制、数字时代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应对与调适等五个子项目的研究问题和计划等做了汇报。
深化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研究
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级)甘藏春主持专家评议。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四位学术界专家,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通运输部法制司等相关单位的五位实务界专家,对项目的研究价值、分析框架、研究思路等予以充分肯定,并从不同角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顾问于安认为,项目组有着扎实的研究基础,做了充分前期准备,整体框架合理,研究思路清晰,建议结合违法治理和规制机制,思考执法机制与规则的关系,关注行政处罚“孤岛化”、执法权力滥用等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表示,项目具有强烈的目标导向和问题意识,内容系统全面,期待研究中更好地平衡理论性和对策性,厘清核心概念,聚焦热点问题,结合具体场景,突出中国关切。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伟东表示,项目研究意义重大,研究内容丰富,方案可行,建议突出深入性和重点性,在深入研究改革目标和功能等整体性、基础性问题的同时,聚焦综合执法的边界和下沉的限度等重点问题。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谢海定充分肯定了项目选题和整体框架,建议项目组关注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注重在调研中发现各地、各部门的制度机制创新并挖掘其背后的理念,提升理论研究深度和应用对策价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一处副处长周玉超认为,开题报告务实且富有针对性,既有理论又有实践,既有时代眼光又接地气,建议关注改革中“综合”和“下沉”的标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执法体制改革的关系以及小过重罚、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处长、二级巡视员熊雅静对项目的研究思路和框架给予高度肯定,建议围绕中央决策部署,从“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来思考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路径,突出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
司法部法治督察局督察处处长孙长亮认为,项目组问题意识明确,精准回应了改革中的现实问题,建议研究中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和审慎改革的原则和理念,从制度源头分析执法权的设定及其必要性,深入研究国家法治统一背景下地方自主权的发挥,以及行刑双向衔接与监督协调等具体问题。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法制处处长安沛认为,项目组做了全面的文献梳理和前期调研,回应了实践中的迫切需求,建议着重关注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推进、综合执法的边际效应、执法权纵向配置决策程序、执法和治理的关系等重要问题。
甘藏春对评议专家们的意见表示赞同,对项目选题和内容框架等予以肯定,期待项目能立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厘清行政执法权等关键概念,深入探究执法权纵横配置的互动关系、数字化背景下执法体制的应对、执法权的重叠与冲突等问题,深化对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研究。
李霞代表项目组对评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回应。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其他相关单位的代表和项目组成员等四十余人参会研讨。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