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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研究的守正创新与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研讨会暨《国际法研究》创刊十周年座谈会在珠海横琴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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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国际法研究的守正创新与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研讨会暨《国际法研究》创刊十周年座谈会在珠海横琴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盈科律师事务所、珠海国际仲裁院、湖北珞珈国际法创新基金会承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横琴基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协办。

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校以及学术期刊界的近50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深入交流当代国际法的发展趋势、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法学期刊与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等议题。

 

 

开幕式

 

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王莹主持。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特聘教授、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原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黄惠康指出,创刊十年来,《国际法研究》立足中国、放眼世界,密切跟踪当代国际法前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发表了一批具有原创性的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为中国国际法学的繁荣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涉外法治建设正加速推进,《国际法研究》以创刊十周年为契机召开“国际法研究的守正创新与涉外法治体系能力建设”座谈会,适逢其时。国际法学界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深刻认识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奏响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理论研究的进行曲。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黄进代表中国国际法学会对《国际法研究》创刊十周年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在过去的十年里,《国际法研究》始终坚持以深入研究国际法理论和实践为己任,精准及时地反映国内外国际法学发展的最新动态和重要成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更为国际法学界提供了宝贵的学术交流平台。展望未来,他希望《国际法研究》继续秉承其办刊宗旨,紧跟国际法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前沿动态,加强与国际法学界的深入交流与广泛合作,不懈推动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深入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荆林波院长在致辞中向《国际法研究》创刊十周年表示热烈祝贺。他着重介绍了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的发展历程和主要成就,特别是该院在制定期刊评价标准以及推动期刊评价标准的国际化方面所做的努力。他指出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始终坚持科学、全面、公开、透明的评价标准,并诚挚地邀请与会嘉宾到该院深入交流。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刘林副局长欢迎专家学者齐聚横琴,围绕国际法研究的守正创新与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探讨。她提到,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我们要在落实好规则衔接、制度创新的使命方面下功夫,推进粤澳双方合作。此次研讨会对加快研究落实总体方案有关合作区涉外法治建设的要求,推动构建琴澳一体的涉外法治实践具有积极意义。她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多了解横琴、多研究横琴,在法治保障琴澳一体化发展方面提供更多务实的具有前瞻性的宝贵建议,为将合作区打造成“一国两制”新示范出谋划策。

 

 

 

盈科全球董事会副主任、中国区执行主任李景武在致辞中介绍了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情况,着重介绍了盈科律师事务所秉持为中国法治,特别是涉外法治建设作贡献的初衷,通过在海外设立直营所等方式积极布局,为未来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化、开拓全球法律服务市场所作的有益探索。他指出,研讨会在横琴这一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召开意义重大,理论界与实务界可共同为我国的国际战略布局助力,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走出国门。李景武主任最后对《国际法研究》创刊十周年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并期待未来《国际法研究》为中国的法治、全球的法治作出更多的贡献。

 

 

珠海国际仲裁院许智铭副院长代表珠海国际仲裁院对专家学者们的到来表示感谢。他在致辞中指出,粤港澳大湾区、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建设给珠海横琴带来发展机遇,也给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了创新舞台。珠海国际仲裁院近年来致力于从法律服务业方面推进涉外法治建设,通过与国际法学界的合作探索涉外仲裁创新发展,积极寻找合作区民商规则衔接及争议解决机制对接的方法与路径,通过商事仲裁服务自贸区、大湾区、合作区建设,助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许智鸣副院长期待来自国际法学界的各位专家通过深入交流与探索,为国际法理论研究、涉外法治建设以及大湾区与合作区的法治实践带来新的启示。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院长、湖北珞珈国际法创新基金会理事长杨成铭在致辞中指出,新旧国际秩序正在发生碰撞,每一次碰撞都可能促成国际法理论的迭代、国际法规则的嵌造和国际法应用的刷新,当前国际法的创新正面临重要机遇。他指出,中国是国际法创新的动力源,正逐步走向世界舞台中心。中国通过大力发展双边关系使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理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和接受,与发展中国家合作使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成为国际环境法的原则,并在外空、极地、人工智能、新能源等领域使当代国际法向既鼓励科技创新又促进科技向善发展。本次论坛抢抓历史机遇,将深化国际法研究,助力我国国际法学人肩负起历史责任。杨成铭教授最后预祝论坛圆满成功,期望《国际法研究》越办越好。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国际法研究》主编莫纪宏研究员在致辞中首先对出席此次研讨会的国内法学界、法学期刊界专家和同行表示衷心感谢,特别感谢盈科律师事务所、珠海国际仲裁院、湖北珞珈国际法创新基金会等机构与个人的大力支持。他指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依托《国际法研究》,积极向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推介涉外法治和国际法研究的最新学术成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离不开法学界同仁们的精心呵护和大力支持。他希望各位参会嘉宾能够利用此次会议提供的机会,畅所欲言共同努力,让《国际法研究》取得更好的发展,继续发表具有引导性的高水平文章,为推动中国国际法学术交流和涉外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他强调,我们对涉外法治的研究近几年才开始起步,但我们对涉外法治的本质与作用已经有着深刻的认识;涉外法治是在实践中产生的,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运用法治理论去解决具体问题;我们探讨涉外法治就是要使我们在对外关系中、在国际舞台上拥有更多和更有效的话语权,讲好中国自主推动全球治理的法治故事。

 

 

主旨报告

 

主旨报告环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国际法研究》编辑部主任曲相霏主持。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特聘教授、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原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黄惠康的报告题为“一体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践路径”。黄惠康教授在报告中指出,涉外法治建设已进入新阶段,国际法学界肩负着深入研究和建言献策的使命。他认为,关于涉外法治的学术研究应从理论概念转向实践路径探索,并以2029年实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战略部署为目标。他强调了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案。他认为应重点加强涉外立法、提升执法司法效能、引导企业守法用法、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和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黄惠康教授认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学界的共同努力和探索。

 

 

中国国际法学会执行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李鸣教授的报告题为“国际法研究如何守正创新”。李鸣教授在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世界与中国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在此背景下国际法也非守成不变,国际法研究应做到守正创新。他认为,国际法是三个主义的结合:形式主义、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守正”需要坚持法律形式主义的重要性,国际法的语言和形式是维系国际法研究共同体的关键,也是国际法学独立的必要条件;守正还需要坚持国际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国际法具有一定的确定性、中立性和客观性。在创新方面,李鸣教授认为,首先要进行理论创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法理论;其次要重视跨学科研究,结合语言学、政治学和历史学等,加深对国际法基础问题的理解;最后还应重视国际法的实际作用,思考国际法研究如何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一带一路”倡议服务。李鸣教授强调,中国的国际法研究如要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必须坚持创新。

 

 

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张乃根的报告题为“中国特色国际法理论守正创新之路”。张乃根教授在报告中分享了他对中国国际法理论守正创新的思考。他强调,中国国际法理论的守正创新应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全球背景,在具有一般国际法的共性的同时,要具有中国国际法理论的一些个性。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中国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大背景下,中国国际法理论的个性体现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具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视角以及发展中国家或全球南方的立场。他提出,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国际法理论在中国的影响需要客观梳理,特别是苏联国际法理论对中国的影响。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史观对当代国际社会及其国际法的研究具有指导意义,如何与时俱进地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史观下看待国际法,大有文章可做。我们可用辩证唯物史观分析国际法的深层问题,以促进中国特色国际法理论的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委员、《国际法研究》执行主编柳华文研究员指出,在中国共产党党史以及新中国史中,都有一条重视国际法及其运用的主线。他强调,《国际法研究》自创刊以来始终坚持办刊特色,针对国内外的重要国际法议题和国际法实践发出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声音,呈现中国立场和中国主张,积极促进中国国际法学“三大体系”建设。涉外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也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在此背景下要继续办好《国际法研究》,与其他刊物一道繁荣和发展中国国际法学,推动涉外法治的研究和实践。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董事会董事、综合业务部主任何宁宁以《海外盈科,法商融合》为题进行分享。她表示,盈科作为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二十余年来,已累计为超过147万家海内外企业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并自2022年以来在Global 200 全球律师人数排名中蝉联第一,拥有员工超23900人,其中律师17700余人。目前盈科海外机构已覆盖44个国家的56个国际城市,并计划在2026年建设完成100家,与国内123家分所、国外100余家国际合作法律服务机构实现“三个100”融合发展。盈科不仅是一家律所事务所,更是一个资源整合的商业对接服务平台。在全球化浪潮推动下,中国企业出海趋势强劲,盈科不仅可以为其提供多个国家的、全球的解决方案,同时还熟悉他们的工作习惯、了解他们的文化,并且每家办公室负责人都可以用中文和当地语言进行专业沟通。因此,盈科提出“一小时响应”的服务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法商融合,可以快速回应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需求,通过盈科的全球平台,帮助客户链接全球资源,促成更多商业合作的落地。未来,盈科将秉持“提供机会、促进交易、创造价值、解决问题”的服务方针,为更多出海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第一单元 当代国际法的发展趋势

 

第一单元主题为“当代国际法的发展趋势”,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国际法研究》副主编孙世彦担任主持人。

 

 

 

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教授的报告主题为“中国国际法的守正创新问题——以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视角”。刘仁山教授首先根据“三中全会”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纳入“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决定,阐明了自己对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并指出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存在的若干不足。刘仁山教授认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专业归属,应当是国际法。这是我国涉外法治所涉及的领域及事项、宗旨、目标和法律渊源所决定的。他还认为,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业归属上形成共识,是解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前提,也是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的关键举措。为此,我们不能因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中,除了国际法类的课程以外还有包括国内法在内其他课程,而因此否定其专业归属是国际法。就如同我们不能因为目前法学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中,尽管有三门国际法的课程,但不能因此否定其专业归属是国内法一样。他还指出,不明确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专业归属是国际法,本身就是无视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基本规律的表现。另外,刘仁山教授还建议,要发挥国家司法考试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中的导向作用,指出国家司法考试改革,要力求有助于改变涉外法治人才是国家紧缺战略资源的现状。他还主张,坚持国际法的守正创新,首先要坚持国际法教学和研究的守正创新。并在此基础上着重谈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创新问题。最后,刘仁山教授呼吁,我们需要统一思想认识,通过有力的政策保障,激励更多优秀青年学生投身国家的涉外法治事业。

 

 

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外交学院副院长许军珂教授的报告题为“涉外法治的目标和推进方式”。许军珂教授指出,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系统提出涉外法治建设的总目标,我们可以将这一涉外法治总目标细化为四方面: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保障海外公民和企业权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全球治理体系。许军珂教授认为,实现这些目标需要注重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的协同合作,横向维度包括跨部门、跨法域、政府与社会、国际间的协同;纵向维度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的协同。涉外法治是一个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参与、协同作战,才能形成涉外法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教授的报告题为“国际环境法律责任的发展”。秦天宝教授指出,当代国际法律责任在国际环境法领域发生了若干重要变化,包括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日益应用、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致环境损害的责任以及个人在国际环境法中责任的加强。他提到,“生态灭绝罪”可能很快进入国际法立法进程,并分析了国际司法机构在审理环境损害案件时的新动向。他认为,国际环境法在受到传统国际法原理指引的同时,也具有反哺功能、在责任等领域对国际法基本原理的发展起到了推动甚至是引领作用。他建议国际法学界关注这些变化,为未来应对国际环境法领域的造法和司法回复提早做理论储备。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岳教授的报告题为“当代跨国经济法律秩序的国家主义转向”。彭岳教授在报告中概述了跨国经济法律秩序的三大叙事模式:国家主义模式、国际主义模式和涉外法治模式。他指出,当前国际秩序正从新自由主义转向地缘经济竞争模式,中国采用涉外法治作为响应。新自由主义秩序以“华盛顿共识”为逻辑,注重通过比较优势增加总体福利,推动经济效率最大化,其争端解决机制高度法律化。地缘经济秩序遵循“新华盛顿共识”,强调“分配蛋糕”,关注相对收益、竞争冲突及经济相互依赖的战略脆弱性,这导致跨国经济法律秩序出现诸多新变化。彭岳教授认为,涉外法治体现了国家主义,标志着中国主体意识的觉醒,同时中国倡导的是以国际良法促进善治的王道,而非霸权。他强调,在涉外法治理念下,塑造跨国经济法律秩序需在不同层次开展工作:国际经济交易法层次应遵循相关国际规则,涉外经济规制法层次要加强顶层设计、对接高标准规则等,国际经济合作法层次要维护国际法秩序并参与规则制定。彭岳教授提出,中国正以法治与开放双轮驱动模式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对外开放,意味着要在市场开放和互惠开放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和单边开放,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有利法治条件与外部环境。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吴用教授的报告题为“全球治理中国际私法的作用”。他指出,当前国际社会面临诸多共同挑战,国际治理迫切需要全球合作,单边主义减损了全球合作的信任基础。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制度保障,涉及国际法多学科领域交叉调整,如联合国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就展现出多中心、多学科领域的特性。国际私法构建的国际民商事秩序主要聚集于私主体利益,是国际公法秩序的重要补充。吴用教授认为,在全球治理中,国际私法在协调不同法律体系、追求判决结果一致、统一民商事实体规则、多边司法协助合作以及便利民商事交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管制功能。他强调,国际私法在国际治理中的角色正随着全球经济秩序的变化而演变。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地方立法研究》主编黄瑶在评议中肯定了刘仁山教授和许军珂教授关于涉外法治的发言,特别是两位教授对人才培养和涉外法治目标的讨论。她同意刘仁山教授将涉外法治的专业属性归为国际法,并支持其关于国际法研究和教学的观点。黄瑶教授提出了国际法文章发表难的问题,认为这会影响国际法的发展,并强调需要保障国际法文章的发表和加强国际法研究队伍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国际公法研究室主任蒋小红在评议中探讨了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的关系,特别是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和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是否能有效应对全球性问题。她认为,现有的国际治理体系,包括经济和环境治理,实际上还不能为应对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提供有效的保障。她强调,国际私法在全球治理中应发挥作用,国际私法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应进一步研究和发掘。

 

 

第二单元 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二单元主题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主持人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任生林教授。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的报告题为“涉外法治研究现状的初步评估”。孔庆江教授在报告中概述了自中央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来,我国涉外法治研究的进展和成果。他认为,涉外法治研究可从几个方面继续推进:第一,涉外法治研究应该形成体系,适度聚焦前沿性问题;第二,应加强力量开展对国别法的研究;第三,加强研究机构和涉外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第四,加强国际法学在涉外法治和涉外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第五,提高涉外法治研究成果的国际化水平。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杜焕芳教授的报告题为“用‘六个坚持’重大原则指导涉外法治研究创新”。杜焕芳教授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同样适用于指导当前涉外法治研究创新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要不断完善党领导涉外法治工作的机制,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服务于人民利益,加强海外利益法治安全链;坚持守正创新,就要守住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这条主线,进而创新助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就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要突出涉外法治保障改革开放的作用;坚持系统观念,就要始终围绕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体现涉外法治的系统性、整体性、集成性,用“六个坚持”重大原则指导推动涉外法治研究的创新和进步。

 

 

《当代法学》编辑、吉林大学法学院姚莹教授的报告题为“国际软法在中国海洋维权中的作用机理与实践进路”。姚莹教授指出,由于硬法在实践中存在局限,软法可能成为补充硬法不足的重要途径。她解释了软法的概念,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能产生实际效果的规范,并强调软法与硬法的衔接功能,即在条件成熟时软法可转化为硬法。姚莹教授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例,展示了软法在提升中国海洋维权话语权方面的潜力,并且强调软法实践需要国家实力作为支撑。

 

 

《清华法学》编辑部主任徐雨衡编审的报告题为“法学期刊如何推动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她指出,在当前学术生态下,国际法缺乏一个自主的知识体系,近年来中国学界逐渐意识到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性。她认为,法学期刊在构建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中应发挥三方面作用:推动国际法学学科的影响力、发掘国际法中的时代问题、推进国际法与其他学科的交融。她鼓励法学期刊刊发提出新概念、新思想的优秀学术论文,并祝愿《国际法研究》早日成为权威期刊,坚守办刊特色和质量水准,发挥其重要的学术作用。

 

 

《武大国际法评论》编辑部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乔雄兵副教授的报告题为“数字时代的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挑战与应对”。他指出,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司法协助带来便利,同时也带来挑战。乔雄兵副教授讨论了电子送达、视频取证和域外取证数据出境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到国际上对这些问题尚无统一观点。他提到,中国在民事诉讼法修订中对电子送达和视频取证有所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存在矛盾,如国内法院可以向国外电子送达,但反对国外向国内电子送达。他强调,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扩大信息技术应用、对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司法协助采取更灵活的措施、加强司法合作。

 

 

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张爱宁教授在评议中认为,报告人的发言从不同维度提供了对涉外法治建设的思路和认知。她强调涉外法治建设是一个立体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建设以解决实际问题。张爱宁教授特别强调国别法研究的重要性,认为在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之外,具体到中国企业和个人走向海外时,对东道国法律的了解至关重要。未来在持续提升国际法研究和应用水平的同时,国别法研究也应受到更多重视。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私法研究室主任、《国际法研究》责任编辑李庆明研究员在评议中着重探讨了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问题。他从鸦片战争开始的历史背景出发,指出中国与国际法的接触是被迫的,后来才开始认识到要加强国际法的研究与运用。李庆明研究员强调,要构建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不能自说自话,而是要研究和运用国际法解决具体问题,不断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与能力建设。

 

 

第三单元  法学期刊与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上)

 

第三单元研讨主题为“法学期刊与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主持人为南方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南科智库主任姚文胜教授。

 

 

《政法论坛》副主编、编审寇丽的报告题为“法学期刊在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中的角色和使命”。寇丽副主编讨论了法学期刊在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中的角色和使命,将其归纳为引导者、传播者和培育者。作为引导者,法学期刊应关注国际法前沿问题,通过选题策划和专题研讨激发学术界深入思考,推动理论创新。作为传播者,法学期刊应积极传播中国的涉外法治经验、立场和观点,发现和推广优秀的国际法学研究成果,积极推动学术成果转化,提升中国国际法学研究的影响力。作为培育者,法学期刊应着力发掘和扶持有学术发展潜力的国际法学术新人,提供专业评议,激励青年学者,为中国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和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法学研究》副主编、编辑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编审冯珏的报告题为“大变局下的国际法研究”。冯珏副主编认为,在大变局背景下国际法研究极其重要。国内法治受国际公约影响深刻,国内法与国际法不应分离,但现实中存在国内法学者对国际法了解不足,国际法学者对国内法最新动态关注不够的问题。她认为,在大变局下,国际法研究应分为面向涉外法治和面向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两大块内容,前者需国际法研究与各部门法结合,后者需要中国学者提出原创性理论成果。她认为,中国学者在国际法研究中应提炼观念、搭建理论框架,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

 

《比较法研究》副主编、编审丁洁琳的报告题为“法学期刊与中国国际法学发展”。他认为,《国际法研究》是非常严谨的国际法专业的法学学术期刊,应当大力支持《国际法研究》等国际法专业期刊的发展,以满足国家发展国际法学科和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需要。丁洁琳副主编还探讨了学术发表与学术研究的关系,他强调学术发表并不等同于学术研究,即便投稿受挫,国际法学者也应保持对国际法研究的信心,中国对外交往需要国际法学者的研究与奉献。丁洁琳副主编还指出,国际法研究应适应中国对外交往的需要,具备国际视野,并用国际社会能理解的话语体系进行沟通,加强国际法的法理研究。

 

 

《法律科学》副主编、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孙尚鸿的报告题为“法学论文核心要素的表达与国际法研究水平的提高”。他着重探讨了法学论文核心要素的表达与国际法研究水平提高之间的关系。孙尚鸿副主编认为,适宜题目的选择,摘要的规范撰写以及关键词的恰当运用,这些都是论文成功发表的关键因素。他强调,论文在撰写过程中要注重逻辑、推理、框架、标点符号和大小写等问题。在国际法研究方面,他提出要有问题意识、注重跨学科知识的理解,以及深入挖掘特定议题。他建议国际法学者应注重语言文字能力的培养,并注重比较法的运用。最后,孙尚鸿副主编期望国际法学术共同体能聚焦议题,加强学术对话,以提升国际法研究的学术话语权。

 

 

《新华文摘》杂志社王青林编审在评议中赞同寇丽老师关于法学期刊在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中的引导者、传播者和培育者角色的观点。他强调了议题引导的重要性,并以《新华文摘》为例,说明了转载国际法研究文章的选择标准。他还讨论了国际法研究的目的,认为国际法是国际关系中合作和斗争的语言,强调中国学者在写作时应注重论证本身以及对国际法原则或公理的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法学学科执行主编刘明昭在评议中提出了关于涉外法治研究的建议。她认为,目前统筹式的代表性的展现涉外法治领域的突出成果,是必要和紧迫的。对架构宏观领域所依托的点线面的学理问题,及时的将其反映、组织、深化是期刊责无旁贷的使命。期刊可通过设置专栏来提升高水平成果、针对性成果、转化性成果的组织能力。一是可从“蓝皮书”角度设置专栏,反映该领域的发展现状,扩大阅读受众面,增加研究选题角度,提供实效问题思路。同时,还可“以问题为核心”设置专栏,与相关部委实践实务部门合作收集待解决问题,以问题梳理、发现、提出、解决、质证、完善的线条式运作,形成新的论文引导式生产模式,可以考虑利用“哲社预印本”这一平台,设置“某领域某选题的方案解决”征文专区,发挥期刊在服务国家重大问题、重大战略的实质性作用。

 

 

 

第四单元  法学期刊与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下)

 

第四单元研讨主题仍为“法学期刊与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主持人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刘小妹研究员。

 

 

《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编审姚佳的报告题为“国际法研究中的理论与立场的有机融合”。她指出,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际法研究需要更加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实现法理与中国立场相融合。她认为,国际法议题庞杂,其中的理论问题与中国立场之间存在着紧密而复杂的关系,讲清楚其中的道理,对于推动现代国际法发展和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具有重要意义。她提出,理论研究应与实践形成互动,寻找其中的底层逻辑和共同价值,并实现对实践的指导。国际法理论研究与中国国际法立场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互动关系,中国的理论发展将影响和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与实践,同时中国的立场和实践也是检验国际法理论的重要素材。

 

 

中山大学法学院刘瑛教授的报告题为“法学期刊促进涉外法治研究”。她指出,在习总书记提出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背景下,法学领域需要从国内法学到国际法学、实体法学到程序法学、理论法学到实践法学等多个维度的并重与融通。涉外法治作为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桥梁,需要高质量的国际法研究支撑,尊重并发展国际法原则。刘瑛教授强调,法学期刊在国际法研究创新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仅是学术研究与知识传播的桥梁,也是知识体系建构的催化剂和国际法学界交流的纽带。展望未来,刘瑛教授认为法学期刊应进一步推动学术传播,并重视英文摘要对学术传播的积极作用。

 

 

《武大国际法评论》编辑部副主任、副编审钱静报告题为“国际法学期刊的高质量发展:探索与展望”。钱静副编审在报告中分享了国际法学期刊发展的特点和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与展望。她指出,相比法学综合期刊,国际法学期刊发文体量不大,但学术影响不小;办刊时间不长,但成长发展不慢;刊文范围不广,但原创成果不少。她强调,国际法学期刊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应坚持专业化发展,鼓励基础性研究,增进同行间对话。她建议加强期刊间的交流合作,重视跨学科交流,并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展示和传播中国国际法学的理论研究成果。

 

 

同方知网期刊合作部副经理李晴报告题为“法学期刊影响力分析”。她在报告中通过知网数据和技术分析了法学期刊尤其是《国际法研究》的高质量发展情况。她指出,《国际法研究》自2014年创刊以来,其综合影响因子和复合影响因子显著提升。她还从新模式新技术的角度分享了如何通过知网平台拉长传播周期、增强出版,以及利用AI技术进行统计分析和辅助编辑工作。最后,李晴祝贺《国际法研究》创刊十周年,并期待其未来取得更好的发展。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杜焕芳教授在评议中强调,涉外法治是目前法学理论与实践领域的焦点话题重大话题,需要学者、作者和编者们的高度关注。当前,国内法和国际法之间的边界正在变得模糊,国际法对各国立法和执法的影响日益增加,学者、作者和编者在选题时不应将国内法和国际法割裂开来,而应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研究。他认为,中国国际法研究应站对学术立场,需要讲明政理、法理、学理和道理,涉外法治研究应坚持政治性、法律性、人民性和战略性。

 

 

闭幕式

 

论坛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李霞研究员主持。

 

 

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教授在闭幕致辞中首先热烈祝贺《国际法研究》创刊十周年。他认为《国际法研究》创刊十年来虽然不能说是筚路蓝缕但也一定是充满了艰辛和曲折,当前《国际法研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对推动涉外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际法学科走向繁荣和构建中国特色国际法话语体系,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国际法研究》付出努力的社科院国际法所及各位老师都是推动中国国际法学术发展的重要功臣。刘仁山教授接着祝贺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他认为本次研讨会体现了创新精神。一是选题新,坚持国际法的守正创新,本次研讨会本身就是坚持国际法守正创新的一个具体行动;二是形式新,选址粤港澳大湾区这一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前沿举办会议,调动了各方资源,注重了协同创新。刘仁山教授认为研讨会从开幕式到各个环节的研讨,都奉献了高水平的报告,体现了学术创新。刘仁山教授最后引用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与《国际法研究》共勉,同时也祝愿《国际法研究》未来可期。“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刘仁山教授鼓励《国际法研究》要有舍我其谁的少年气魄,成长为中国乃至世界一流的著名学术期刊,为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国际法话语体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国际法研究》主编莫纪宏研究员在闭幕致辞中表达了对承办与协办单位、与会嘉宾、会务人员和《国际法研究》编辑部团队的感谢。他表示,上午的开幕式和主题发言,下午4个单元所有专家和学者们的倾力奉献,构成了今天的两个盛会,一个是国际法学界的盛会,一个是法学期刊界的盛会。国际法学界的盛会,很多国际法学界大咖从理论与实践的不同角度作了深刻阐述;诸位法学期刊界的大咖对法学期刊特别是国际法专业期刊的发展状况、未来发展方向、努力的路径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莫纪宏研究员对未来的国际法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提出了展望,他强调涉外法治的实践需求和理论自洽的重要性,并呼吁国际法、比较法学界和国内法学的专家共同研究涉外法治。最后,莫纪宏研究员期待《国际法研究》继续发表具有引导性的高质量文章,并希望在法学界同仁的支持下,《国际法研究》能取得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