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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下午,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的“数据权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成功举办。自2023年9月以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数据权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的研究工作,经过一年的深入系统研究,课题已基本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是组织全国法院和法学教学及研究机构开展司法研究的重要平台。本次研讨会邀请了来自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众多专家学者参与,共同探讨数据权益的基础理论、实践经验和挑战及司法保护路径。
开幕致辞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姚佳编审主持。姚佳首先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背景和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秦元明审判长致辞,强调了开展数据权益法律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并深刻阐述了对数据权益问题的认识,包括法律性质、法律适用以及司法实践面临的重点与难点问题。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洪适权代表课题组向莅临论坛的各位嘉宾表示感谢与欢迎。洪院长介绍了课题的完成情况,课题组通过开展广泛调研、问卷调查、案例分析,完成相关报告、论文和建议文稿,并且课题组始终紧密联系司法实践,取得了丰硕的阶段性成果。
本次会议共分为三大主题,聚焦数据权益制度架构、数据不正当竞争以及数据流通利用与保护的平衡三大方面的前沿问题。
主题一:数据权益制度架构相关问题
本环节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秦元明审判长主持。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平老师以《数据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实践困惑及学术争论》为题,就数据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实践困惑、现行数据确权模式、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数据交易等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啸教授以《我国个人数据的权益保护与开发利用问题》为题,从个人数据的角度出发,探讨了数据权益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之间的平衡,指出个人数据保护是利用的前提,提出个人数据权益保护的方向,以及在个人数据开发利用过程中所要注意的问题。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冯刚庭长以《数据的司法保护》为题,结合自身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分享了数据司法保护的最新动态与挑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高级法官张金柱以《数据权利或权益相关问题探讨》为题,对数据权利或权益的界定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提出了独到见解。各位专家的发言紧密围绕数据权益的核心议题,展现了不同视角下的思考与探索,为构建完善的数据权益制度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主题二:数据不正当竞争相关问题
本环节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陈龙业处长主持。陈龙业处长指出,应当把握好数据流通和数据保护之间的关系,并就相应研究方法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研究路径和研究思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徐俊副庭长以《基于客体特征的数据使用公平研究》为题,提出应关注基于客体特征的数据使用公平性问题,其提出数据的特征和数据的场景类型,并指出数据保护对场景化的依赖和数据竞争的正当性评估要素。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赵千喜副庭长以《数据的权利属性与保护路径》为题对数据权利属性与保护路径进行了深刻剖析,强调准确把握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要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王江桥庭长以《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裁判路径》为题,结合实际案例分享了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裁判路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李莉莎副庭长以《平台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相关问题探讨》为题,特别关注了平台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新趋势与新问题。
主题三:数据流通利用与保护的平衡
本环节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洪适权主持,与会专家围绕数据流通利用与保护的平衡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严开元庭长以《数据流通利用中的利益平衡》为题,提出利益平衡是数据权益司法保护的核心,平衡的中心点是以激励竞争、创新和激励数据权益方愿意开放数据使用和许可为价值目标,这是数据司法的重要任务。应通过个案利益衡量合理激励数据权益方的数据开放愿望,留足数字经济发展的宽松空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知识产权法庭蒋筱熙庭长以《数据流通中数据权益保护的原则》为题,深入探讨了数据流通中数据权益保护的具体原则。广州互联网法院刘冬梅副院长以《数据流通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分界线——基于裁判个案的视角》为题,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数据流通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分界线。本环节的专家发言不仅展示了各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也强调了在推动数据流通利用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个人数据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实现数据流通与保护的和谐共生。
闭幕总结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专利庭肖海棠庭长主持了闭幕式,对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并感谢所有与会嘉宾的积极参与和精彩发言。随后,姚佳作为闭幕式致辞人,对本次研讨会进行全面总结。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司法实务界和学术界搭建了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为数据权益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贡献了诸多真知灼见和宝贵经验,为未来该领域的法律研究和实践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