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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五四宪法70周年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7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青岛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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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维九月,大地流金。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纪念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宪法实施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所于9月22日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隆重举办“纪念五四宪法70周年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70周年”学术研讨会。

 

 

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郑州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全国人大、山东省人大、广州市人大、南通市人大、青州市人大、山东省教育厅等各级人大和相关单位的同志参加会议。

 

 

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教授主持。山东大学校长助理、青岛校区党工委书记邢占军代表山东大学致欢迎辞。邢占军表示,作为国内法学研究和教学重镇,山东大学立足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开展宪法理论和人大制度研究,为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社会风尚,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做出了山大贡献。大家相聚在美丽的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70周年和五四宪法70周年,对我校法学学科尤其是宪法学学科发展的一次有力推动。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郑淑娜在致辞中指出,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这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在世界宪法制度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宪法理论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70年来宪法全面贯彻实施的重要成就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的宝贵经验,共同探讨宪法确立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成果。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莫纪宏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70周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70周年,这是我国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广大宪法学人的一件大事。在这样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举办这个会议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对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新要求,为宪法学者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

 

 

会议主旨报告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主持,武汉大学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茂林,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任喜荣分别围绕“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宪法全面实施的重点问题”“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大制度的宪法阐释”“现行宪法对五四宪法的传承与发展”等主题作了精彩发言。

会议分为“共同纲领、五四宪法的历史经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守正创新”“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与新时代宪法发展”“中国式现代化与宪法全面实施”四个单元。与会专家学者和实务界的代表围绕这四个主题展开研讨。

 

 

第一单元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智航教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田雷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张权讲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赖伟能讲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林景涛、中山大学法学院孙莹教授分别围绕“新中国审判独立的行政权之维探源”“人大七十年历史的多重时间构造”“宪法连续性的学术建构——重访‘五四宪法’与共同纲领关系命题”“‘五四宪法’中的迁徙自由”“全国人大常委专职化的演进——兼论人大常委的定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谱系在宪法学教材中的传承与变迁”等主题作报告。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副院长、门中敬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马得华副教授和山东大学法学院何晓斌副教授评议。

 

 

第二单元由烟台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张献勇主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谢宇副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朱全宝教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干部陈楚风、青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文革、广西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曹舒分别围绕“论公民如何‘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宪法逻辑”“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弱型强制委托制原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彰显新时代基层人大作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先行先试的模式与功能”等主题作报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郑磊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宋保振副研究员、山东大学法学院程龙助理研究员评议。

 

 

第三单元由中国石油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王学栋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梁洪霞教授、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冉艳辉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杨洪斌讲师、山东大学法学院傅爱竹助理研究员、山东社会科学院董建助理研究员,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田圣文分别围绕“论备案审查中的违宪判断标准”“备案审查中地方立法与上位法‘相抵触’之判断说理”“什么是‘立法具体化’?”“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分工的反思与重塑”“基本权利合宪性解释的判断原则、标准及适用”“法律事后合宪性审查的理论证成”等主题作报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伍华军副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崔寒玉助理研究员评议。

 

 

第四单元由武汉学院法学院院长王广辉教授主持。山东工商学院范继增副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法治研究院谢宇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陈越瓯讲师、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崇文瑞讲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亦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于晴分别围绕“回顾、展望与新时代: 走向宪法‘人权条款’开放性的宪法解释”“论作为我国审判机关活动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国务院行使规范制定权的一般条件”“宪法概念的法教义学意义”“论我国宪法中劳动规范的原旨与功能变迁”等主题作报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于文豪教授、青岛大学法学院许庆永副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陈伟助理研究员评议。

 

 

会议闭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忠夏教授和山东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研究所所长王德志教授作会议总结。李忠夏教授从五四宪法与全国人大的关系、制宪权的行使、现行宪法与五四宪法的继承与发展等角度对研讨会进行精彩总结。王德志教授代表山东大学宪法学学科对各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会议并一直以来支持宪法学科发展表示感谢,对各位专家再来青岛、再来山东大学法学院发出诚挚邀请。

本次会议是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后第一场全国性学术会议。来自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各位嘉宾围绕会议主题讨论热烈,回顾了五四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70年来的光辉历程,总结了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成果,对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难题进行充分交流,贡献了诸多真知灼见。

 

文/何晓斌

图/会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