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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7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亲子法的传统框架与现代化发展”学术研讨会在桂林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多家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开幕式
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薛宁兰研究员主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兰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张锦贵致开幕词。
高兰英院长首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桂电法学院的基本情况,感谢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薛宁兰研究员对桂电法学院的信任和支持,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儿童本位的亲子关系立法研究”结项成果研讨会放在桂电法学院召开。她表示,学院正处在发展关键期,感谢薛宁兰研究员以及各位与会嘉宾对桂电法学院的信任、关心与帮助,相信此次会议的研讨成果能为我国民法典亲子关系相关立法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提供坚实理论基础,推动我国儿童权利民法保护的进一步发展。
张锦贵处长介绍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基本情况,对薛宁兰研究员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给予高度肯定,并感谢桂电法学院的精心组织和盛情款待。他表示,薛宁兰研究员是我国知名婚姻家庭法专家,长期致力于婚姻家庭、亲属关系、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在项目立项后,她带领项目组成员积极开展研究,发表多篇核心期刊论文,形成不少高质量成果,提交结项的最终成果紧紧围绕项目主题,学术含金量高,对项目组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研讨分五个专题展开。
专题一“亲子法的价值本位与发展趋向”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主持本专题研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邓丽发言。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月进行点评。
邓丽副研究员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确立、贯通与适用、亲子法价值本位的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蒋月教授在点评中强调,对于这一问题的综合交叉研究非常有利于我们更加客观地评估和研究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之间,虽表述不同,但意思一致,处理和安排儿童事宜,应符合儿童利益最大化。
专题二“亲子关系确认制度建构”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丁慧主持该专题研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薛宁兰、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游文亭先后发言。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曹薇薇、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雷进行点评。
薛宁兰研究员围绕自然血亲亲子身份的法律推定这一问题进行了分享,对推定在亲子身份确认制度中的地位、当前立法不足等问题展开介绍。
游文亭副教授对代孕亲子关系认定问题进行了阐述,围绕为什么要对代孕亲子关系进行法律规范、代孕行为的违法性对代孕合同的有效性干扰程度等问题提出一些思考。
曹薇薇教授在点评中指出,婚姻家庭法对于维护家庭伦理秩序至关重要,对于亲子关系确认这一问题,有必要更多地将眼光或者关注点落在关系角度,更加强调亲子关系本身,并从科技、亲本位和法律实务等视角表明自己的立场。王雷副教授在点评中强调,“儿童本位”为“亲子关系立法研究”赋予了灵魂,前者为后者确定了价值依归。在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的关系中,未成年子女遇到的最大威胁和挑战主要体现在生而不认、认而不养、养而不教的问题上,其中每个环节都要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价值依归进行利益取舍和排序。
专题三“抚养权基本问题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雷主持该专题研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李丹龙发言。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夏吟兰进行点评。
李丹龙博士围绕抚养权的概念和性质、抚养与债的关系以及抚养权的具体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夏吟兰教授认为,抚养权是亲子关系中的核心内容,关涉未成年子女的生存权、健康权和生命权等诸多方面。抚养权的基本问题非常重要,既是身份法,又涉及到财产法的内容。对于抚养权的概念有必要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予以区分。
专题四“被收养主体的扩充与延伸”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邓丽主持该专题研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崔丹发言。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丁慧进行点评。
崔丹博士围绕被收养主体进行阐述,对未成年被收养主体的扩充、增加胚胎收养和成年收养等内容展开介绍。丁慧教授在点评中强调,在研究问题时需要大胆假设,但要小心求证。研究跟生命科学相关联的交叉问题时,可以生命科学为出发点,最后应回到立法和司法层面。
专题五“公私力协同下的儿童监护监督”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袁翔珠主持本专题研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王雯雯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征峰进行点评。
王雯雯围绕如何从比较狭窄的儿童监护资格撤销制度到建立系统化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这一思路展开详细阐述。刘征峰副教授在点评中指出,亲权监督和监护监督要区分表述,要从监督的本质、监督主体等方面来考虑儿童监护监督问题。
闭幕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薛宁兰研究员进行总结,对课题组全体发言人精心准备、各位点评专家辛勤付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领导及师生周到安排一并表示衷心感谢。她表示,这次会议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期待以后与桂电法学院、各位特邀嘉宾再次合作,促进更多学术对话交流机会。
会议在热烈氛围中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