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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评注与适用研讨会暨《民法典》颁布二周年纪念会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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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30日,“民法典评注与适用研讨会暨《民法典》颁布二周年纪念会”,在线上成功召开。来自全国各地四十余所高校、机构的专家学者和媒体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继续致力于推动、深化民法典的正确实施和民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私法研究中心主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私法研究中心主任谢鸿飞研究员主持开幕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陈甦研究员致开幕辞,他们对与会嘉宾及参与编写《民法典评注》的所有作者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追忆了王家福、谢怀栻、陈汉章、郑成思、王保树以及梁慧星等法学所老一辈学者所作出的卓越贡献。

 

 

 

基调发言环节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主持。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研究员以《实施好民法典的六点思考》为题发言。强调要正确理解、实施好民法典必须树立和贯彻民法科学体系思维,防止非体系的“自圆其说”和碎片化现象。要特别重视总则编对《民法典》各编的统辖作用,自觉坚持总则的价值、原理和概念体系。特别是在人格权的理解上,应当从总则编人格权条款的意旨出发,强化对《民法典》第992条的理解,把可否转让作为人格权与财产权相区别的根本标准。要注意上位规范和下位规范、共同规则与具体条款、一般条款和但书条款的相互关系。在财产权体系中,要贯彻支配权-请求权、绝对权-相对权的界分逻辑,并从维护物权意思自治的内在立场出发,坚持物权债权相区分的原则,消除关于第597条是无权处分条款的误解。

孙宪忠研究员指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价值,特别需要在婚姻关系和物权关系的认定上破除唯登记论的机械标准,有效协调外观主义与《民法典》内涵的意思自治、权利保护等价值原理之间的关系。当前民法体系构建的重点任务是立足体系化科学思维的立场,推进特别法人制度,尤其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代表的准公法人制度的完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经列入立法计划,这部法律对于保障农民权益至关重要。要充分认识到《民法典》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为特别法人的意义和村民成员权规定的体系价值,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内在原则,从法思想、法感情和法技术上共同发力,推动制定一部人民满意、社会认可、体系周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陈小君教授围绕《国家治理体系中民法典权利制度的守正与创新》,提出必须从国家治理体系的角度对民法典的体系意义做更深入的理解和阐述。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做了题为《民法典的体系结构与价值》的发言,指出将民法特别问题作为一般问题来规定的现象,会冲击法典的体系结构,并且可能导致对“法典”、体系化方法内在要求的忽视。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温世扬教授聚焦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法人成员权构造问题,围绕《从集体成员权到法人成员权》的主题,系统阐释了农村集体成员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在内涵、外延上的差别。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马新彦教授以《法定居住权的解释论补正》为题,从《民法典》颁布后发生的居住权纠纷案件出发,提出应当从解释论的角度体系性地归纳实践中得到普遍认可的居住权类型。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谭启平教授做了《中国民法学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的特殊使命》的发言,认为民法典的体系效应将作用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对此需要有充分认识和理解。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教授围绕《致力于建构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认为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中国民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提供了前提和基础。

基调发言结束后,会议进入专题发言环节,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葛洪涛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韩强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徐卓斌法官、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四川大学王竹教授等专家学者立足民法典的体系、功能,结合民法制度和社会实践的最新变化,对民法典适用和体系更新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做了精彩发言。

专题发言结束后会议下午进入分组讨论,分别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薛宁兰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刘保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石佳友教授、山西大学汪渊智教授主持。武汉大学陈本寒教授、苏州大学董学立教授、海南大学刘道远教授、郑州大学申惠文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单平基副教授、闽江学院法学院名誉院长柳经纬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叶名怡教授、安徽大学雷秋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尹志强教授、山东大学王丽萍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李国强教授、吉林大学曹相见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邓丽副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红丽教授、清华大学王洪亮教授、武汉大学冉克平教授、中国计量大学陈永强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袁震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孙莹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智慧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室副主任赵磊研究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保红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李宇副教授、清华大学汪洋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缪宇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征峰副教授、武汉大学申晨副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张定军副教授等与会专家学者,从体系化、科学化的角度,对民法典各编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透彻阐发,并展开了热烈交流讨论。

会议闭幕总结环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副主任朱广新研究员主持,孙宪忠研究员致闭幕辞。孙宪忠研究员再次对各位参会专家学者、媒体代表以及会议的具体承办者表示感谢。孙宪忠研究员认为本次会议非常成功,与会嘉宾学者紧贴会议主题,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问题展开深刻、细致的讨论,立足民法的体系科学逻辑对具体的民法适用问题做了仔细、深入的建设性阐述。研讨涉及领域非常全面,涵盖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法律行为、人格权、婚姻家庭关系、公司法等诸多民商事领域,而且议题之间体系相连、相互交融,体现了各位学者对民法体系研究的热爱、追求和创新。最后,孙宪忠研究员再次号召法律界同仁共同努力推动民法典的正确实施,切实负担起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的崇高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