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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联合主办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和思想理论”研讨会在京举行。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共同承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西亚非洲研究所、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的学者专家出席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莫纪宏作主旨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作会议总结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林等六位学者担任与谈人。
莫纪宏研究员在主旨发言中表示,正值《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刚刚出版之际,法学所、国际法所共同召开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和思想”展开学术研讨,必将掀起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和思想的热潮。《摘编》一书分为9个专题,共计335段论述,全面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从人权理论的基本构成要素出发,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各项论述进行深入和系统分析,可以看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具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人权立场,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的重要特征,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集体人权价值,强调了人权事业发展的“制度逻辑起点”,科学阐述了民主、法治和人权价值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相互辩证关系,关注了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问题。莫纪宏表示,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初步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的框架,并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道,共同构成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基础,对于不断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建构作用和实践保障意义。
李林学部委员表示,《摘编》一书的出版展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的原创性思想、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在我国人权理论和实践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李林认为,《摘编》具有七个方面的特色:一是党和政府始终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断推进人权建设事业;二是坚持走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三是坚持人民至上、人民幸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是统筹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三个起来”和人权的分阶段发展;五是统筹尊重保障人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六是统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发展,保障相应的五大权利,实现五大文明;七是统筹保障人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共同幸福。《摘编》还具有六个法理特征:在理论上揭示人权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但强调人权发展道路的特殊性和阶段性;评价上坚持人权的共同性和差异性相结合,但强调人权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的差异性、国别性和民族性;在主体上坚持多数人人权和少数人人权相结合、集体人权和个人人权相结合,强调人权保护的平等性和有效性;在内容上坚持“三代人权”相结合,承认人权内容的广泛性,但强调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在范畴上,坚持国内人权与世界人权相结合,但强调国家主权优于人权;在保障上坚持政治、经济、社会和法治相结合,彰显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和制度维护的显著特色和优势。李林还回顾了法学所、国际法所在人权事业发展尤其是人权研究方面的光辉历史和重大贡献,希望两所作为人权研究重镇能在新时代焕发新生命,展现新作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柳华文研究员表示,《摘编》的出版是中国特色人权观的重要总结和权威表达,具有重要意义。全书布局完整、结构科学、论述深刻,既体现动态发展的中国人权观,又彰显立足国情、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内核。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论述体现了中国特色人权观的博大精深,我们需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指导人权研究和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强调,我国人权工作者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为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这是对人权学者的莫大鼓舞,也是时代赋予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大新使命。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在发言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论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思想深邃,全面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人权观,是新时期做好人权研究工作的重要遵循。他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和分管工作作了三点表态:一是深入学习。要深入学习领会《摘编》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等一起学习。二是做好服务。在今后的科研管理工作中要为法学所研究阐释《摘编》做好服务,推动人权研究不断深入,更好发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在深化人权理论研究、服务党和国家决策方面的作用。三是加强研究。要结合自己专业领域,深入研究社会法在保障和促进生存权、发展权方面的作用,加强劳动就业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和特殊群体权益等人权具体领域的研究,为人权理论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翟国强研究员表示,通过学习《摘编》,深刻感受到我们党对人权的认识经历了不断深化的过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尤其法学研究工作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深入学习领会《摘编》,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指导学术研究。在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分宣传角度的理论阐述和严谨认真的学术研究,从事学术研究要更加注重研究人权的基本概念、保障范围、法律界限、制度保障等学术问题。只有把学术意义上的人权理论研究好,才能为党的人权理论创新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刘小妹研究员表示,学习、阐释、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意义重大,应当充分认识到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构建一个可实现的合作共赢、更加公平正义的世界新秩序的价值基础、根本动力和具体路径;应当准确解读人权内涵,破除“人权是西方的”的观念。在历史的语境和中国的路径中寻求人权的价值诉求和规范表达,在中国的文化和国家目标中理解人权的内在逻辑和丰富内涵,尤其是集体的人权观和积极的人权观;应当找准中外共识,融通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讲好中国人权故事,加快提升中国话语的国际影响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表示,人权有其普遍性和特殊性,正确认识二者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更大范围的共识,对于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至关重要。中国与西方的人权对话常常出现误解和分歧,经常处于不同的频道。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就必须首先找到中西方人权的共同点和特殊性。从共同点出发,容易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谈特殊性,也易于理解和接受。事实上,中西方关于人权的认识在许多方面是一致的。《摘编》中有很多体现中国人权法治进步的内容,例如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纠正冤假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要求国家工作人员遵守民法典,等等。这些内容中西方是有共性的。因此,加强中国与世界的沟通,在普遍性基础上强调特殊性,有利于我国人权事业被其他国家所认识和了解。
陈国平书记在总结发言中谈了五点体会:第一,人权研究要放在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背景下进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走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要坚持正确的党史观,充分认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入探求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规律,认真总结我们党和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第二,要注意把人权研究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结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在新的征程上,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我理解,研究人权问题也要注意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有关的思想和制度的研究。第三,人权研究要放在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背景下进行。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一方面要制定和完善与保护人权有关的国际规则,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另一方面面临国际人权领域的斗争,我们一定要赢得这场斗争,这两方面都需要我们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智库作用。第四,对人权的研究要与对法治的研究结合起来。人权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我们要加强国家法律中人权保护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保障人权的案例的研究,以此促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最后,要发扬法学所、国际法所的优良传统深化人权研究。过去两所的前辈在促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助力我国的国际人权斗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要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
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李洪雷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