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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座谈会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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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7日,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同举办的行政执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座谈会在司法部成功召开。会议围绕如何建立科学的行政执法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研讨,来自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和国际法所、部分地方司法局以及法律出版社、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的有关同志及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同志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和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同志致辞。

 

 

会议开始,赵振华介绍了这次研讨会的目的和有关情况。他指出,行政执法是政府管理和法律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评价指标体系,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执法质量的重要方式。下一步要对课题研究进行具体细化,采取试点调研等方式,将基础实践与理论研究有效结合,对行政执法监督和评价的实践进行总结,为进一步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希望大家畅所欲言,贡献智慧。

 

接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在致辞中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是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行政执法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可以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提出指引。他表示,该所对承担行政执法评价体系课题研究的任务高度重视。一是衷心感谢,司法部在众多科研单位中选择将这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交给法学所承担,是对法学所的信任,我们深表感谢。二是责无旁贷,根据中央要求和中国社科院党组部署,法学所和国际法所一直注重围绕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行政执法评价指标体系本身就是要予以研究的重要课题,司法部的委托为课题组研究提供了更大的动力和激励。三是全力以赴,课题组由法学所和国际法所的科研骨干组成,支振锋研究员负责,他们都具备较好的理论功底和相关领域法治评估的经验,法学所和国际法所会对他们大力支持并严格要求,相信他们能够很好地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研讨会主体分为三个环节。在第一个环节,来自五个地方司法局的有关同志介绍了相关经验。上海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于晓琼处长认为,明确行政执法考核指标,确保评价标准公平公正,统筹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的关系,是行政执法评价体系建设的三个难点;湖南省常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刘洋廷副局长提出,行政执法存在人员不足、质量不优、条件简陋等三方面突出问题,建议根据乡镇执法现状制定针对性强的评价体系并设置相应操作规程;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吴国霞副局长建议,从基层行政执法的问题出发,建立科学、合理、明确的指标体系;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筹备组陈佳颖副组长分享了法治余杭量化考核体系的经验,建议尝试和完善数字化模型应用场景,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嘉兴市嘉善县司法局王耀光局长介绍了法治嘉善、法治政府统筹推进,法治督察、纪委巡察共同推进,行刑衔接的执法监督系统的建设经验。

 

 

研讨会第二个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锋汇报了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他提出了在开展行政执法评价体系课题研究中的五个考虑:一是从第三方视角,争取客观呈现我国行政执法真实状况;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找到行政执法各方面问题的最大公约数,找到真正能够反映行政执法评价质量的重点、难点、关键点,发现着力点和切入点;三是将行政执法评价与行政执法环境改善相衔接,注重以行政执法评价促进行政执法的制度供给、执行机制、信息系统和保障能力;四是努力使行政执法评价体系能够穿透到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之中,避免形式主义;五是注重评估的演化性,使评估指标体系能够与大数据收集相结合,以利于后期的开发利用,发现行政执法的共同性问题、趋势性现象和普遍性规律。针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支振锋也提出了存在五点困难:一是行政执法评价尚无全国统一法律依据,各地执法水平差异大,执法行为不统一;二是我国行政执法主体众多、队伍庞大,条块内外均有不同,这为评估对象的类型化设置了困难;三是执法行为或执法事项难以类型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网信、文旅、环保等各类型各领域情况复杂;四是目前调研不足,对行政执法评价易出偏差的地方和存在困难较大的地方尚未清楚和明确;五是评估技术路线的选择不易取舍,综合考虑后,他建议可追溯性强、可验证性强的简单化技术路线。

 

 

研讨会第三个环节,是专家学者交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从四个角度对行政执法评价提出自己的看法。在意义上,行政执法评价帮助政府全面认识工作,找出提升空间。在主体上,确保第三方机构操守合格,方法科学,结果可溯,标准公开。在内容上,要渐进、权衡、分类评价。在方法上,在数据采集时化主观为客观,在数据使用时避免与工作质效简单挂钩,在结果评估时坚持问题导向,满足评估对象查找问题和自我完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宪法行政法研究室副主任李霞从法治政府转型角度对法制考核和评价提出建议。她表示,近年来,法治政府动力机制由经济增长驱动型转变为法治指标驱动型,但实践理论仍存在成长空间。一是要完善评价机制,解决理论争议。二是要保障评价实效,反映各部门、地方行政执法的真实情况和问题所在。三是要确保评价客观,作为公器,第三方评价要符合比例原则,充分论证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卢超副研究员认为,《行政处罚法》对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评价体系不仅需要更高法理基础,而且需要注意监管手段变化,如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近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新流程、制度、原则的改革,都对指标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他表示,在指标体系设计过程中,地方调研非常重要,希望得到地方支持。

最后,赵振华局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首先肯定了各个地方司法局在行政执法评价方面进行的探索和取得的经验,也肯定了课题组前期的研究工作和专家学者的发言。他强调,当前全党上下都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课题组要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行政执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他指出,要坚持从地方行政执法实际状况出发,重视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通过理论研究为建立完善科学的行政执法评价指标体系奠定基础。

 

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撰稿/李家琛 刘佳琨,摄影/刘佳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