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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评注》新书发布会暨法典评注文化研讨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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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与私法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与无讼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协办的“《民法典评注》新书发布会暨法典评注文化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证监会、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南昌大学、上海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央视网、今日说法栏目、中国社科报、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媒体人士,以及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京师律师事务所、环球律师事务所、方正律师事务所、两高律师事务所、润朗律师事务所、无讼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等实务工作者共聚一堂,参加了本次发布会与研讨会。

 

 

会议开幕致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私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谢鸿飞主持本次会议开幕式,他对与会嘉宾及参与编写《民法典评注》的所有作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倡导在中国推广法典评注文化并探索法典评注的中国路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学部委员陈甦致开幕辞。陈甦所长分别对关注民法典评注事业的法律界人士、《民法典评注》套书的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以及《民法典评注》主要负责人谢鸿飞研究员与朱广新研究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对《民法典评注》套书的付梓及热销表示祝贺。同时提出,法典评注不是固化不变的东西,而是随法律生活的成熟而不断完善的有生命力的作品,《民法典评注》作为法典评注文化的载体,应当定期修订。在修订过程中,应尽量塑造一种整体的评注风格,经过所有作者的努力,在我国形成一个具有共同理念、共同方法、共同风格的民法评注学派,以助力更加现实的、理性的、科学的对待我们的民法典。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指出,民法典评注应由民法学界与宪法学界通力合作,从宪法的角度进行合宪性审查是不可缺少的一环;民法典评注实际上包括“民法”评注、“典”评注以及“民法+典”评注三个问题,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典”的评注,这是立法学和宪法学的问题。只有依循这三个角度,我们的民法典才能走向世界,我们的民法典评注才能走向世界。

 

 

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海锋律师对参与本次会议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并从律师行业的角度解读民法典的实施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指出民法典评注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打造的一项伟大工程,呼吁法律职业共同体参与其中。

 

 

中国法制出版社马颖主任对《民法典评注》整套书的成功出版表达了殷殷祝福,同时也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和所有作者、编辑、辅助工作人员的共同付出表示诚挚感谢!

 

 

主题研讨

 

第二单元“法典评注文化研讨会”由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文学国教授主持,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于敏研究员和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郝丽燕副教授分别就日本民法典评注、德国民法典评注作主题发言。

 

 

于敏研究员从民法的性质与功用、民法的解释适用、法典注释、日本的注释民法四个方面阐述了评注的功能与价值以及日本注释民法的要点,并系统地介绍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主持编撰的《民法典评注》所具有的传承性与创新性、精辟的专业理论与跨学科研究、客观性与包容性等显著特征,表达了中国《民法典评注》在不断完善过程中成为与德国、奥地利和日本注释民法同样经典的传世之作的美好祝愿。

 

 

郝丽燕副教授从评注对法律人的意义、法典评注的理由与宗旨、德国民法典评注的开端、评注的作者团队、评注的受众、民法典评注的结构、评注撰写技术与方法、评注的功能等方面体系化且精炼地归纳了德国民法典评注的特征和内容,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德国学者对评注本身的定位,即“民法典评注是权威性的参考书”。

 

 

最后,文学国教授对两位发言人的主题发言进行简要的评议,并对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民法典评注》的发布致以诚挚祝贺。

 

座谈会

 

第三单元“民法典评注座谈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副主任、研究员朱广新主持,本单元共有二十多位专家学者就民法典评注文化作简要发言。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制片人王宝卿提出未来应加大对民事案件的宣传和报道,以案例宣扬民法典的规则和精神。南昌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峰教授认为中国社会科学法学所主持编撰的《民法典评注》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应加大对该书的宣传力度。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陈传法教授认为《民法典评注》具有开创性,对法典实施和法学教育意义重大,是推广鉴定式教学的基础。中国民法典的评注应有别于德国,不是所有的法条都需要评注,未来的发展方向就是要甄选出那些具有实务意义的法条进行评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学研究》副编审冯珏指出评注文化的引入对于我国民法典实施具有深远意义,《民法典评注》对于法学教育而言是重要参考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邹海林研究员认为我们的民法典评注并没有沿袭德国、欧洲,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民法的发展路径与西方不同,我们民法典评注的最大贡献在于对中国未来民法文化的建设和民法文化话语权开了个好头,另一方面评注这种模式可以上升为法学研究的一种学术水准,成为学者引用或者说理的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现杰教授认为评注具有引导法教义学和司法实务的价值,其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关注审判实务的发展和经典判例,评注本身虽不注重写作的体系化,但在法律的体系化方面仍具有重要贡献,有利于推动我国立法和司法的发展。

 

 

 

(发言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王宝卿、杨峰、 陈传法、冯珏、邹海林、陈现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徐强胜教授认为,民法典评注撰写工作不必一览子去传承理论,也非简单地去分析一个所谓的案例,而是一种理论体系下的实践面向写作方式和实践需求下的一种理论研究范式,对于自身民法学知识素养和思维能力的提升大有裨益。北京大学的常鹏翱教授总结了自己在评注写作中的四个经验,即尽量站在宏大视野着眼于整体民法典的框架,尽量吸纳相关其他学科的知识,尽量涵盖教学和实践中的素材以使内容广博,力争呈现最新的学理状态和实践状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认为评注是法教义学的巅峰,它把一个有效的法律规范如何到一个妥当的判决这条路线刻画的相当清楚,对于司法裁判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同时建议建立一个引注体系,不仅要署名主编,还要写上执笔人,以增加撰写者的责任心。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韩强教授认为法学所主持编撰的《民法典评注》具有三大特点:一是特别具有学术性,其学术水平、学术特色和学术积淀非常深厚,文献资料的整合超过了相关知识体系,且补充了其他社会性知识;二是具有实务性和实操性;三是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法律体系、知识体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刘承韪教授介绍了美国法上的与民法相关的四种重述:合同法重述、侵权法重述、财产法重述及返还法重述,认为其与我国民法典评注有异曲同工之妙;英美法的这种评注性重述可以为我们评注写作提供一些知识方面的累积和方法引介。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刘文杰教授认为评注将司法实务中大量案例进行总结和提炼,并以法教义学的观点进行分析,能够提高法律适用的稳定性,减少法律适用的冲突,节省人们的学习成本。

 

 

(发言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徐强胜、常鹏翱、 于飞、韩强、刘承韪、刘文杰)

 

武汉大学法学院冉克平教授认为评注是沟通立法和司法的重要桥梁,对于民法典如何从纸面上的法到行动中的法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也是衔接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部门的桥梁,有助于法科学生毕业后顺利对接实务工作。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袁震教授认为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构成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在撰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条文评注时应关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则、案例及学术研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申海恩副教授表达了被邀请参与民法典评注撰写工作的谢意,认为民法典评注修订工作应继续努力完善相关内容。郑州大学法学院申惠文副教授认为在评注中应把民法与刑法、民法与宪法以及民法与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要系统梳理一下。吉林大学法学院曹相见副教授提出在撰写法典评注时,要关注法典评注中多数说与少数说以及审判实践之间的联系,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来形成学术合力。河北工业大学法学院冯建生教授参与了“物权编”宅基地使用权和居住权两章的撰写,对民法典评注伟大工程的完成表示祝贺。

 

 

(发言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冉克平、袁震、申海恩、申惠文、曹相见、冯建生)

最后,朱广新研究员就本次座谈会作总结,并部署了围绕民法典各编、各章召开小型研讨会的下阶段任务,以民法典评注论文集方式宣扬评注文化,推动民法典评注走近生活、走向世界。

闭幕式

本次会议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商法室主任邹海林研究员主持,谢鸿飞研究员认为本次会议非常成功,对于法典评注文化的推广具有重要意义。最后,谢鸿飞研究员再次对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无讼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法制社以及所有与会嘉宾、作者和会务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供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 刘平

摄影:无讼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视觉部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