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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适用视角的民法典编纂”研讨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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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私法研究中心主办的法适用视角的民法典编纂研讨会在京召开。本次会议以民法典编纂为契机,邀请了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苏州大学、海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共计50余人参会。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宪忠研究员出席了会议。

与会专家学者合影

 

 

 

开幕式与主题发言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鸿飞研究员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研究员作题为追求民法科学性是我们当代的使命的主题致辞。孙宪忠研究员指出,在民法典分则编纂的过程中,应当坚持民法科学性,认识民法的科学理念、回归民法的科学范畴、重视法典科学体系。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及社会环境,认识民法人文精神理念,强调民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础性法律地位。坚持民法科学性就是坚持我国立法科学性,坚持我国司法科学性,坚持法学研究科学性。

 

孙宪忠研究员致辞

 

 

专题研讨环节

本次研讨会分五个专题研讨环节对民法典各分编的立法技术进行讨论。

专题研讨一对民法典整体立法思维和物权编立法技术进行了讨论,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邹海林研究员主持。清华大学耿林副教授作题为民法典制定中的哲学理念主题发言,指出民法典编纂应重视西方理性主义哲学在我国的本土化转变,应以我国本土哲学理念支撑民法典背后的价值逻辑。北京大学贺剑助理教授作题为民法的法条病理学主题发言,认为我国现行法中存在一些诸如倡导性规范的僵尸条款,应从法典科学性角度对这些条款进行价值阐释和成因探讨。中国政法大学于飞教授作题为三权分置在民法典物权编上的法律表达主题发言,认为土地经营权应为物权性质,与土地使用权并列为用益物权,两者不是排他关系而是优先劣后关系。上海财经大学李宇副教授作题为增强民事财产法体系开放性的若干建议主题发言,提出在我国财产法中应增设准用规范,将更多的财产纳入民法体系之中。中国计量大学陈永强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汪志刚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袁震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作出了评议。

专题研讨二对民法典合同编中债与合同相关规范进行了讨论,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主持。清华大学韩世远教授作题为合同法的现代化主题发言,认为在合同法编纂过程中应注重共通性交易规则的借鉴,同时追求体系的内外兼修与价值统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徐强胜教授作合同编二审稿'合同订立'章部分的商法解读主题发言,对合同编二审稿合同订立规范在商行为中的运用提出了见解。苏州大学李中原教授作题为共有之债的理论解析主题发言,认为基于共有物权产生的多数人之债不应一概规定为连带债务,应设置例外规则。中国政法大学申海恩副教授以试论债务加入的法理结构为题,认为债务加入应考虑对原债务人利益的影响状态,应基于债务加入的目的对债务加入进行类型化。西南政法大学侯国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朱虎副教授、清华大学龙俊副教授、北京理工大学付俊伟副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作了与谈。

专题研讨三对合同编与物权编规范细节分别进行了讨论,由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道远主持。山东建筑大学郝丽燕副教授以违约方解除权的误区为题,提出违约方解除权应予进行修正;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庄加园以留置抗辩权的构建为主题,认为应在立法或解释上协调债法上的抗辩权与物法上的抗辩权之间关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胡东海副教授对合同法402条的评注发表了详细见解。中国林业大学李敏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窦海阳副研究员等对上述观点作出了评议。

专题研讨四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范进行了细致讨论,由华东政法大学韩强教授主持。苏州大学方新军教授以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融贯性为题,认为侵权责任法编中的抗辩事由应从体系融贯角度作调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李昊副教授以侵权责任编评注与侵权责任案例汇编为题作发言,提出了侵权责任编评注与侵权责任案例汇编的宏观设想;山东大学满洪杰副教授以从法适用角度看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立法为题作主题发言,对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作了规范与实证的深入分析;山东农业大学曹相见副教授以民法典人格权编死者人格权保护问题为议题,提出应扩大死者人格利益请求权人的范围。中国传媒大学刘文杰教授等学者针对上述发言作了与谈。

专题研讨五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继承编进行了讨论,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薛宁兰研究员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王丽萍教授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作了全盘检讨并提出了建议;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叶名怡教授以婚姻法上的财产协议为主题,对夫妻财产协议类型作出了阐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邓丽副研究员以民法典收养章的适用与校正为题,提出应建立立体收养制度体系;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德建以慈善组织监管中的公私法协助机制为题,提出了慈善组织应通过公私法协作方式进行调节的的观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保红副教授、清华大学汪洋副教授、烟台大学姜福晓副教授、阿里巴巴集团法规政策研究室刘明研究员分别对上述发言作出了评议。

 

闭幕式

经过为期一天的精彩发言和热烈讨论,本次座谈会进入尾声,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朱广新研究员主持,谢鸿飞研究员致辞。此次研讨会最终在祥和的气氛和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