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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家研讨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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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逢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切实增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效果,“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家研讨会”于4月12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召开。

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委国安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学会联合主办,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协办,法学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承办。来自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委宣传部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以及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国家安全教育,以及数据安全、经济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安全法域外适用、中国海外安全利益保护、反恐法等国家安全重点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进行研讨。

 

北京市市法学会副巡视员刘朝茂致开场白并主持会议研讨。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首先对各位领导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和国际法学在国家安全教育领域的优良传统,包括他本人在内的多位研究人员都参与了2014年《国家安全法》的起草等相关工作,在每年的国家安全教育日两所都会开展主题活动。随后莫纪宏所长以“数据安全的立法保障”为题进行了精彩发言,他认为数据是基于特定使用目的以数字信息为载体的信息集合体,数据安全和国家安全有密切关系,没有数据安全,所有以数据和信息为内容的产品安全就都失去了保障。目前数据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亟待制定相应的法律予以保障。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战略研究部李忠主任在题为“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几点思考”的发言中指出,教育是国家安全的第一道和最牢固防线,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必须通过教育来培养。他分析了当前国家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顶层设计缺乏、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国家安全部门同媒体及高校研究机构之间联系不够紧密等问题,进而提出要树立积极的国家安全教育观,加强顶层设计,把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改进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促进跨界融合,并倡议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尽快制定国家安全教育法。

清华大学于安教授以“国家经济安全的保障”为题进行了精彩发言,他聚焦经济建设中心任务与国家安全的关系,认为我国经济建设中心任务适应国际环境新形势新变化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制定了《外商投资法》,这是对国际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的制度性反应,也是中国外资安审的现代化方案。相应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要注意改变对经济建设、外商投资乃至整个全球化的认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对国际环境依赖程度非常高,经济发展的决策者、参与者未来要更多考虑经济发展全球布局的战略问题。

首都师范大学郑贤君教授的发言题目为“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宗旨之内涵解读”,他的发言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政权安全是基础、人民利益至上是核心、人民安危是目的”四个方面解读了国家安全的宗旨是人民安全,认为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必须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符合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体现了党性、人民性与国家性的统一。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刘小妹研究员的发言题目为“国家安全法域外适用的若干问题”,她对国家安全法域外适用的方式和重点领域进行了深入阐述,认为国家安全法域外适用是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下,法域外适用的相关规定与实践面临新的挑战,正处在形成新规则的国家实践过程中。国家安全是与主权密切相关的重大国家利益,国家安全法域外适用的意义重大且已不可回避。建议尽快开展国家安全法域外适用法律规定的清理工作,在未来的国家安全立法过程和相关工作机制中引入国际法学家的专业判断。

中国政法大学林鸿潮教授首先强调要关注国家安全法的实施效果评估,防止国家安全教育的庸俗化、简单化,注意国家安全教育资源的挖掘与整合。随后在题为“反恐行政执法中的比例原则”的发言中,他结合反恐行政执法中的两条高频执法依据,主张严格遵循比例原则,防止反恐行政执法打击面不当扩大、法律责任泛化和模糊打击焦点的问题,并具体就是否应当考虑结果要件、如何适用“拒不改正”、如何适用“有前款规定情形”分享了自己的见解。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副研究员戴瑞君在题为“中国海外安全利益保护”的发言中提出,海外利益也是国家利益,保护海外安全利益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她分析了中国海外安全利益面临的主要风险和挑战,提出了保护中国海外安全利益的法律对策,认为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对海外安全利益进行积极、及时、有效保护;应当充分利用国际法律机制保护中国海外利益;应当完善国内法律制度,为维护海外安全利益提供充分的国内法依据。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王江进行了“反恐与反极端主义的对策思考”的精彩发言,他认为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的排他性特征决定了其在威胁属性上具有双重性。地方性反恐反极端主义立法是结合国家总体安全观与地方实践针对特定极端主义威胁的法律回应,是维护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建议北京市根据首都功能定位、政治定位,以及超大型城市的人口经济特征进行地方性反恐反极端主义立法,为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国家总体反恐反极端主义法治体系,维护国家安全贡献力量。

会议最后,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进行了总结发言。马燕局长对与会专家的精心准备和精彩发言表示衷心感谢,指出本次研讨会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落实守法普法协调工作的重点举措,意义重大。她认为会议的研讨非常成功,各位专家的发言角度多、思考深、建设性强,从不同研究方向和领域对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令人深受启发。马燕局长指出,普法工作是长期的任务,每年又面临不同的形势和要求,离不开智库专家从系统研究和独立第三方的角度给予支持,希望专家学者们群策群力,继续共同投身国家安全法治和普法宣传教育的事业。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是有关领导部门、法学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在全面依法治国历史征程中勇担职责的体现,是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