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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社科仲裁圆桌会议——仲裁与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建设”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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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8日,“第五届社科仲裁圆桌会议 -- 仲裁与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在上海政法学院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分会、上海仲裁委、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上海电气集团、宝钢股份、上海振华重工、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理论与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这是3月28日全国仲裁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之后,举行的关于如何落实国家发展仲裁战略、如何打造上海成为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如何提供仲裁制度创新供给的首个学术研讨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刘敬东主持开幕式,介绍了此次仲裁圆桌召开的背景与目的,并感谢上海政法学院刘晓红校长和对外经贸大学沈四宝教授及与会嘉宾对此次会议的大力支持。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致开幕词,感谢各位嘉宾的到来。她表示,本次圆桌会议的主题非常契合国际和国内仲裁发展的大趋势。国际层面,国际商事和投资仲裁制度的改革正不断推进;国内层面,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仲裁制度的改革。上海市政府也已经就建设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出台了实施意见,目前相关主管部门正在积极制定有关上海仲裁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莫纪宏致开幕词。他指出,《仲裁法》的修订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以及中央层面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都说明新一轮仲裁制度改革已拉开大幕。上海将在其中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并像自贸区改革一样再次扮演排头兵的角色。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愿意为仲裁制度创新供给和上海建设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发挥国家智库的功能。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所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沈四宝指出,一个地区的仲裁事业做大做强,做得与其本身所处的经济地位和影响力相称,思维方式是首要问题。他相信,以上海的精神一定能把自己建成真正能够在全球有影响力的仲裁中心。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王丽华主持第一单元“仲裁与一站式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制度”的讨论。她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标志着一个诉讼、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平台的构建。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会长郭俊秀指出,仲裁是争议解决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也是营商环境的一部分。对于企业而言,它像一个可以使用的基础设施,如同机场和码头一样,在设计和建设这个基础设施的时候,一定要从用户的需求出发。

上海电气集团首席法务官童丽萍认为,企业希望有好的争端解决机制与平台,提供更公平、高效和独立的裁判,这是企业的愿望。仲裁有它自身的特点,它和诉讼不一样,仲裁应该保持它自身的属性和特点。仲裁要与诉讼对接,但是不能被替代。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平谈及,未来技术和人工智能对仲裁业的发展已经开始产生重大影响,仲裁格局在未来也会有所改变。哪个地方和哪些机构能够积极地拥抱新技术就能在竞争中站在前列。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焦亚尼认为,要建设国际仲裁中心不仅仅是仲裁立法以及仲裁机构的事情,它其实也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包括其它相关法律、市场环境以及政策资源的支持,如税收和出入境管理等多个方面。

宝钢股份法务主任(部长)徐磊谈及,宝钢的国际化起步较早,涉外业务比较多的,但仲裁案件不多,是否选择仲裁是企业合同谈判的结果。用户的需求和合同的实际情况决定了法律的适用和仲裁地的选择。

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箫认为,从职业律师的角度来看,一站式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就是让当事人能够在一个平台上解决商事争议。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还可以通过引入调解与仲裁相衔接的示范条款以及强化仲裁庭对保全措施的裁决权来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通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赵杭表示,要让中国更加适合国际商事仲裁,所遇到的不只是简单地修改《仲裁法》和壮大仲裁机构的问题,还有很多外围的环境需要改善,如对代理律师的收费以及仲裁律师费用的支持等方面,都有待改进。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许庆坤谈及,上海打造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是一个争端解决生态系统建设问题,同时也是涉及到制度如何具体落地的问题,需要通过更高层次的法律修改来实现,进行制度的细化。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主持第二环节“仲裁制度创新供给与仲裁法修订”的讨论。她表示,随着上海市深改委文件的下发,仲裁体制机制的改革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马屹认为,仲裁制度供给的新局面需要顶层设计,上海目前是律师服务资源,尤其是仲裁资源丰富的一个城市,相信在政府的支持之下,上海可以演化为一个国际争议解决的中心城市。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徐国建指出,上海具有包容性,完全可能在法律服务,包括争议解决中心或者争议解决服务方面异军突起。

上海振华重工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袁蕴玉谈及,如果把仲裁定位为一个服务和一个产品,现在将这种服务的供给上升到国家战略,需要各方的参与和分工。作为企业现在来推介上海争议解决中心这个产品,还无法将其竞争优势一一列举,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张继红建议,未来在上海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法制建设和争端解决机制建设需要采取特别立法,沿用全国人大授权模式障碍重重。对于境外仲裁机构的市场准入可以采取开放态度,采用负面清单方式。

上海仲裁委行政部部长沈宏豪表示,要将上海打造成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应当通过《仲裁法》的修改打开国际化之门,本地机构并不惧怕竞争。

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张振安建议,《仲裁法》的修改应该有两套机制,一套机制是对目前的《仲裁法》作相应修改,同时有一套专门规制涉外仲裁或者国际仲裁的法律,这在国际上也十分普遍。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傅攀峰提出,《仲裁法》的修订需要贯穿一个核心点,就是要弱化仲裁机构的法律功能,而加强仲裁地在仲裁法律中的核心作用。我国的仲裁机构承担了过多不应该由仲裁机构承担的法律功能。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毛晓飞主持闭幕式。她表示,此次仲裁圆桌的一个亮点就是邀请了大型企业总法务的参与,因为他们是仲裁法律服务的重要使用者与评价者,仲裁圆桌需要倾听他们的声音。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所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沈四宝致闭幕词,认为在全球化的时代中国仲裁事业发展需要有国际视野。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徐国建致闭幕词,感谢社科仲裁圆桌能够在上海召开,并感谢各位与会嘉宾能够来到上海政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刘敬东致闭幕词,感谢上海政法学院的热情接待和各位专家学者来支持本次圆桌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