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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0日,“当前国际法热点问题”研讨会在京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盈科律师事务所,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等高校、研究机构和和实务部门的5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研讨会围绕中美经贸摩擦、域外管辖/长臂管辖、外国人旅行自由、国际人权法新动向等当前国际法热点问题开展了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主持开幕式。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陈甦研究员代表法学研究所致欢迎辞。他在致辞中对各位参会代表表示欢迎,指出专业研究应当与国家重大问题相结合,中美贸易摩擦等问题具有综合性,问题的解决也需要综合化方案,不同学科之间要加强交流,用不同知识体系综合分析问题,得出有价值的综合性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代表国际法研究所致欢迎辞。他在致辞中表示,非常感谢各位专家莅临国际法研究所,本次研讨会是在各方期待下举行的,国际法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法学研究的重点,希望通过本次会议沟交流学者之间的看法和意见,发挥国际法研究所作为国际法研究重镇和“国家队”的应有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前所长余永定研究员以“我所接触到的中美经贸摩擦中的法律问题”作了主旨发言。他在发言中梳理了中美贸易摩擦中的关键时间节点和特朗普政府的相关举措,从贸易顺差、WTO规则和结构性问题三方面分析了中美贸易摩擦发生的原因,结合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指出美方的核心意图是保持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必要差距;尽管如此,基于双方各自现实状况及核心诉求,中美之间仍然存在达成协议的可能;中美贸易摩擦涉及互惠原则的解释、履行WTO承诺的认定、WTO争端解决机制等诸多国际法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判。
第一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刘楠来担任主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外事处处长廖凡研究员担任评议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房宁研究员作了“中美经贸摩擦给中国法治及法治观念建设提出的挑战”的发言。他指出,中美贸易战对中国国际观的形成和发展提出了挑战。尽管这些问题本质上也许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美国遏制中国战略的一部分,但从我们专业研究的角度看,“说到底”的方法并不可取,可能更需要“从头说起”,把表现出来的法律问题讲清楚。中美经贸摩擦、孟晚舟事件等凸显出当前实践对国际法的需求,同时也对中国法治建设和法治观提出更高要求;伴随中国对外交往扩大,对国际法的重视程度需要增强,普法教育应加强国际法方面的内容。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作了题为“‘逆全球化’还是重塑全球规则?”的发言。他认为,认为美国“反全球化”的说法不准确,美国充其量是“反现行全球化”,并正在试图重塑国际规则;美国近期的诸多行为都违反了现行国际法规则,且正在以迂回方式推动国际规则变更,并试图用其国内法影响国际法;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作了题为“中美贸易战对世界贸易秩序的影响及我们的选择”的发言,从中美贸易战的前景、以WTO为中心的贸易规则的走向及中国未来如何参与国际秩序三方面作了分析。他指出,中美贸易战延烧的可能性很大,现有WTO规则不足以解决以贸易战形式出现的争端;在发展WTO机制的同时,中国应做好应对准备,多渠道维护和发展自身利益,例如完善“一带一路”平台建设。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WTO/国际贸易救济中心主任张军律师在“从301调查看美国对华经贸政策的改变”发言中,回顾了美国对中国启动301调查的背景和听证过程,指出美国选择301调查这一途径的目的在于扩大打击面;美国最近一段时期发布的301调查报告等一系列报告奠定了美国对中国的政策方向,中国应做好持久应对准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在“中美贸易战中的国际法问题”发言中,对如何定义贸易战、是否存在制止贸易战的规则以及现存国际法发挥的作用作了分析。他指出,中美双方对于贸易战中各自相关举措的合法性存在根本分歧,现行国际法明显缺少有效遏制单边主义的措施,未来规则构建过程中应当重塑WTO核心价值。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孙南翔助理研究员作了题为“世贸组织改革的动因、核心议题与中国方案”的发言,指出国际经贸格局变动、文本滞后以及区域贸易协定的挑战是WTO面临的三重困境;中国应坚持从市场与政府平衡的角度应对和解决市场经济制度问题,并寻求加强多边协定对双边或区域机制的纪律约束。
廖凡研究员在评议中指出,中美经贸摩擦中的一系列问题凸显了厘清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重要性,中国在此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均有待加强;国际法研究应当继续强化问题意识,更加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方法要更加细致,研究成果的传播方式要更加多元化。
第二、三单元集中研讨域外管辖/长臂管辖的相关法律问题。
第二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沈涓研究员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焕芳教授担任评议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何其生教授做了“域外管辖的相关问题”的发言,重点从欧盟SPV的视角讨论了美国长臂管辖问题,指出SPV计划的核心是挑战美元结算体系,并从易货贸易、建设新实体、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三方面,逐一分析了SPV计划对我国的启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赵建文研究员以“美国的长臂管辖与国际法相关原则规则”为题发言,指出美国对待长臂管辖的态度以国家利益为导向,在对待管辖权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而非依据国际法规则;以双边协定的方式架空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中国对美国企业和个人行使长臂管辖具有合法性和对等性,属于反措施。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黄芳研究员做了“长臂管辖与刑事管辖权”的发言,认为长臂管辖从传统民商事领域向刑事领域扩展,适用范围由国内法向国际法扩展;孟晚舟事件中应当关注管辖标准与引渡标准之间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私法研究室副主任李庆明副研究员做了“美国域外管辖的源流及应对”的发言,从历史发展角度梳理了美国域外管辖的演进过程,对域外管辖、长臂管辖、域外适用、域外效力等概念作了辨析,并从理性认识、个案应对、国际合作等角度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
杜焕芳教授在评议中强调,应当区分立法和司法、民事和刑事、国内法与国际法中域外管辖的不同含义,采取可能的反制措施需要立法先行。
第三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朱晓青研究员担任主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执行院长吴用教授担任评议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薛源教授在“我国法律域外管辖的可能性”发言中指出,美国在主张域外管辖正当性时认为,在某些领域缺少国际条约的情况下,以国内法作为国际治理的工具,可以促进国际治理;对美国境内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美国不认为是域外管辖,而是国内管辖;从美国和欧盟的经验看,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应当规定域外适用条款。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廖诗评教授在“长臂管辖与国内法域外适用”发言中认为,立法、执法和司法中的“长臂管辖”有所不同,国内法域外适用在创设国际法规则方面的作用要大于长臂管辖;应当区分301调查和美国对伊朗制裁行为,301调查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内法域外适用;中国执法机关需要转变执法观念,更多地尝试执法方面的“域外管辖”。武汉大学法学院崔晓静教授在“美国国际税改法案及中国的应对”发言中认为,特朗普政府国际税改法案目的是吸引制造业回归,税改顶层设计与税改法案目标是一致的;《减税与就业法案》具有溢出效用,可能产生全球税收竞争;全球税制变革影响我国跨国公司的竞争力,需要推进增强企业竞争力为核心的供给侧改革。
吴用教授在评议中指出,应当区分立法、司法和执行中的域外管辖;美国受到国内保守主义的作用,正在收缩经济公法适用;应当对“政治法律化”与“法律政治化”的关互动有所关注。
第四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人权法研究室主任孙世彦研究员担任评议人。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朱利江教授作了题为“外国人旅行自由的国际法问题”的发言,以1961年为时间分界点梳理了相关国家在限制外国人旅行自由方面的做法,并结合《维也纳公约》的相关规定,就如何理解美国2018年《对等进入西藏法》(Reciprocal Access to Tibet Act of 2018)关于禁止中国官员进入美国特定领土的规定在国际法上的性质进行了分析。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郝鲁怡副研究员作了题为“《与台湾交往法》的分析与应对”的发言,梳理了美国2018年《与台湾交往法》(Taiwan Travel Act of 2018)的条文内容,指出该法有意使用“旅行”这一非正式表述掩盖其推动美国各级官员与台湾交往的立法意图;该法严重违反了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精神和不干涉内政原则,表明美国对台政策正在发生显著变化;应当正视中美关系中的台湾因素,坚持运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处理台湾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戴瑞君副研究员作了题为“《对等进入西藏法》的分析与应对”的发言,梳理了美国国会历年来的涉藏立法,指出《对等进入西藏法》并非孤立个案,而是美国国会长期以来以涉藏立法形式支持藏独、无理干涉中国内政做法的延续。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王翰灵副研究员做了“《世界上人人享有尊严的埃斯特角宣言》与我国的对策”的发言,介绍了该宣言产生的背景和过程,并指出制定者希望将该宣言提交联合国相关机构表决,使之成为联合国文件。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柳华文研究员作了“关于《世界上人人享有尊严的埃斯特角宣言》的几点看法”的发言,指出宣言目前尚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会否列入联合国日程尚待观察;应当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国际法造法进程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作进一步研究。
孙世彦研究员在评议中指出,需要警惕《与台湾交往法》和《对等进入西藏法》所体现出来的美国对华政策新动向,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反制措施;应当承认学界对于国际人权法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但《埃斯特角宣言》本身的意义和重要性尚待观察。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外事处处长廖凡研究员主持闭幕式,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作总结发言。
莫纪宏所长指出,本次研讨会开得非常及时,也非常成功;宪法与国际法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两个重点方向,也是有望产生名家、大家的领域;国际法研究要有针对性,要密切跟进中央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莫纪宏所长最后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参与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期待与大家再次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