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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社科论坛“深化体制改革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国际研讨会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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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至17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办的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18年•法治)在京成功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深化体制改革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法治建设的回顾与展望”,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司法部司法研究所、俄罗斯联邦立法与比较法研究所、芬兰赫尔辛基大学、韩国崇实大学、韩国岭南大学、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意大利川都大学、波兰雅盖隆大学、匈牙利国立公共服务大学、德国明斯特大学、波兰华沙大学、巴西联邦马拉尼昂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的六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主持,他在开场白中对从十个国家远道而来的朋友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与会嘉宾。

俄罗斯联邦立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俄罗斯科学院院士塔利亚•哈布里耶娃教授在致辞中对此次论坛进行了高度评价,她表示法治的概念至关重要,宪法中的法治原则是当今各国重要的基本原则,此次论坛主题有利于分享各国的法治经验。同时由于各国文化的差异,不同国家对法治的理解不同,希望通过此次会议加强东西方学者关于法治经验的交流,促进法学理论的发展。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理事会主席基莫•诺提欧教授在致辞中认为法治是一个全球性的话题,当今世界没有一个关于法治的普遍的概念,各国对于法治有自己的理解。在芬兰,宪法以及保护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是法治的中心要素。此次论坛设置的议题广泛,有助于分享各国法治的经验,研究法治面临的挑战。同时,技术不断发展,法律也要与时俱进,法治需要不断完善。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陈甦研究员首先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各位学者的到来表示感谢。他指出此次论坛讨论的主题是体制改革与依法治国,我们既要讨论现实问题,也要讨论历史问题。改革开放40年从人类历史上看是一个短暂的过程,但中国却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变化,不仅包括经济的变化,也包括法治的进步。中国目前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但内容还需充实,法治建设还需要加强。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同时也是学习借鉴他国有益经验的过程,同时法治建设也需要立足本国国情,探索适合自己的道路。我们要加强法治经验的交流,全面推进法治的进程。

会议第一单元的主题为“法治的新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韩国崇实大学高文炫教主持本单元的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战略研究部主任、研究员李忠的发言主题为“合宪性审查¬——中国法治发展的里程碑”。李忠研究员从合宪性审查的背景、当前合宪性审查面临的困境、以及构建合宪性审查制度三方面阐释了这一主题。李忠研究员表示,在立法爆炸的年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已经成为共识,是约束权力的关键一环,有助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他认为我国目前合宪性审查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研究解决。他还提出了合宪性审查的构想:明确合宪性审查的定位,制定合宪性审查法,建立合宪性审查标准,统筹构建合宪性审查体制,不断完善宪法制度。

俄罗斯联邦立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俄罗斯科学院院士塔利亚•哈布里耶娃教授的发言主题为法治理论与现代宪法的实施。哈布里耶娃教授表示,“法治”原则是一项普遍的法律原则,应适用于国家权力的各个级别中,并应适用于私法关系和国际层面的各个层级中。“法治”是一种全球法律理想,其具体实施方式在不同国家中各有差别,这取决于各国的宪法结构、本国国情与传统,不同的法律文化,包括对权力、法律和司法的态度,以及社会对法治的态度,等等。应加强在全球层面和国际层面法治学说的研究。俄中两国应加强交流合作,共同努力促进两国法治的发展。

芬兰赫尔基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理事会主席基莫•诺提欧教授在主题发言中介绍了芬兰法治的经验。诺提欧教授以芬兰法治发展的百年历史为切入点,介绍了芬兰目前的法治改革以及发展前景。诺提欧教授指出,芬兰法治的最新发展是强化了法院的作用,最高法院在受理上诉案件时更加开放,最高法院的解释更加透明,对下级法院指导意义更大。芬兰法院也更加重视法官的能力,包括改善他们的电子服务水平,方便当事人,。同时,芬兰也重视公民社会福利权利的实现,把健康作为一项宪法权利,从宪法和法治的角度加以保护。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磊教授发言主题为合宪性审查的法理基础。王磊教授指出中国的合宪性审查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合宪性审查关注的重点是合宪性,预防违宪现象的发生。王磊教授从为什么要推进合宪性审查,合宪性审查的主体以及如何进行合宪性审查三方面进行了阐述。

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安都乐教授发言主题是“法治及其在21世纪的主要挑战”。安都乐教授指出,17、18世纪“法治”作为一个概念开始形成,强调要加强宪法的作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福利国家的新自由主义法治思想出现,强调国家和市场要分开。这种法治观念无法适应实践的需要。他指出21世纪法治面临的主要挑战主要集中在法律的地位、政府的性质、民主表现这三方面。西方的法治模式面临着挑战,必须有效解决法治面临的挑战。

意大利川都大学教授依娜茨奥•卡斯泰卢希就“法治与全球化的关系”作主题发言。依娜茨奥•卡斯泰卢希教授指出法治在西方的经典意义上已不复存在。一个更复杂的、面向政策的、更灵活的描述模型可能是一个更精确的法治理论框架。宪法和法律原则、其他规范以及其他全球规范性力量的关系更加错综复杂。

会议第二单元的主题为“法治与宪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周汉华研究员与意大利川都大学教授依娜茨奥•卡斯泰卢希主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翟国强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转型社会与宪法修改”。翟国强研究员指出从世界转型国家宪法修改的经验看,单纯的通过宪法文本修改很难创建某种新的制度,更多是确认社会现实观念和制度的变化。在转型初期,高频率的宪法修改更多发挥了确认或者宣誓功能,是被动的适应社会变迁,发挥“向后看”的功能。在转型时期,中国宪法的观念和制度都还处在不断的发展之中,因此宪法修改完善必须在“确认”和“前瞻”两种功能定位之间作出妥当的取舍和选择。

韩国崇实大学法学院院长高文炫教授发言的主题是“韩国宪法法院的实践”。高文炫教授指出韩国宪法法院的出现有助于韩国从司法消极主义中唤醒,韩国宪法法院比预期的要活跃得多,。韩国宪法法院在大约30年的时间里就与政治有关的宪法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定。韩国宪法法院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宪法作为法律的最高规范性力量,并在宪法之下捍卫基本权利,成为保护人民基本权利的最后可靠手段。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洪雷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中国行政法治的完善。李洪雷研究员认为中国法治的完善要始终坚持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确立依法行政原则,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地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多元力量推动,坚持服务大局,借鉴域外经验,顶层设计和制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韩国岭南大学法学院朴仁洙教授发言的主题是韩国的总统监督制度。朴仁洙教授介绍了总统在法治体系中的地位,总统和民主制度的关系,以及韩国宪法未来修改的趋势。

会议第三单元的主题是法治与社会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谢增毅研究员与波兰雅盖隆大学佛朗西斯科•龙骧•柏瑞尔教授主持。

 

匈牙利国立公共服务大学乔治•吉斯教授发言主题是法治的不同途径。他首先分析了立法和法院与法治的关系,并以劳动法为例,分析了法治的内涵和面临的挑战。他认为法治有一些共同的要素,但随着时代的变化,法治的内涵也在变化,而且不同国家的国情不同,其实现路径也不相同。在劳动法领域,要加强平等权的保护,应对信息发展带来的挑战。

清华大学郑尚元教授发言主题是社会保障的法制完善。他表示我国的社会保障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还存在很多问题,立法层次较低、数量有限、法治信仰不足等。未来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保障公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

德国明斯特大学汉斯•斯塔迈尔教授发言主题为“全球化、数字化和移民时代的法治挑战”。他认为全球化给法治带来了巨大挑战,各国需要加强沟通,促进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协调。目前移民问题是个全球性的问题,也带来了大量挑战,德国在这方面面临很大挑战。数字化的发展也使得国家边界不再重要,并产生了大量问题。法治需要对全球化、数字化以及移民等问题做出回应。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天玉副研究员发言主题是劳动争议的法治化。他介绍了中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近三十年来的发展变化。近三十年来,中国确立了“协商调解一裁两审”的制度。,总体上看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也促进了人才队伍的建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立法层次有待提高,社会力量参与仍然有限,裁审衔接还不顺畅等问题。针对上述现状和问题,王天玉副研究员提出了完善中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设想。

波兰华沙大学法律和行政学院中国法律和经济波兰研究中心主任彼得•格尔泽比克副教授发言主题是非正规就业的保护与法治。彼得•格尔泽比克副教授介绍了国际上非正规就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劳动法面临的挑战。他提出,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应该遵循标准的劳动模式,但是所有的工作都应该追求体面劳动的目标;应当加强国际劳工标准和国内法的协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会议的第四个单元的主题是“法治与立法的完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薛宁兰研究员和德国明斯特大学汉斯•斯坦迈尔教授共同主持。

 

巴西联邦马拉尼昂大学教授卡修斯•柴发言的主题是“巴西数据保护的新法律框架”。卡修斯•柴教授提出打击有组织犯罪和腐败、打击恐怖主义等需要加强公共安全的数据保护,并分析了促进执法和社区参与与数据保护的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仁文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正当防卫的迷思与破解”。刘仁文教授指出正当防卫必须防止矫枉过正;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特殊防卫的变迁,与一个国家的治理如警力是否充分、出警是否迅速、到场是否能有效处理,以及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民风等有关。

波兰雅盖隆大学教授弗朗西斯科•龙骧•柏瑞尔发言的主题是“法律的制度改革与法律的适应性:私法的经验”。弗朗西斯科•龙骧•柏瑞尔教授指出制度的改革在私法领域也在发生。他同时分析了制度改革和经济社会变化之间的互动关系。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洪英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法治”。 洪英研究员分析了中国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制度和运行,及其在中国法治建设的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小妹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立法改革与法律体系构建”。刘小妹研究员分析了中国立法取得的成就,包括法律体系的完善,重视民生立法和社会文化方面的立法,加强生态立法。同时指出当前立法面临的挑战,包括如何处理立法和改革的关系,如何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等等。

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桥本有生副教授发言的主题是“日本的同姓制度”。她首先介绍了日本的宪法制度和司法审查,并以举例的方式进行了说明。随后他介绍了日本的同姓制度。桥本有生副教授指出,虽然根据法律人人平等,任何人在各个方面不应受到歧视性对待,但现实是日本只有4%的家庭在结婚以后统一使用了妻子的姓氏。尽管日本宪法中有诸多关于婚姻双方平等的规定,但同姓制度是否符合婚姻双方平等的原则值得思考。

俄罗斯联邦立法与比较法研究所谢凯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法治与反腐”。 谢凯博士通过举例的方式,介绍了法治的发展历史与俄罗斯法治的渊源。他认为在当前的国际政治生态环境下,“法治”被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的发展质量的关键维度之一,期望俄中两国在上海经合组织、APEC会议和G20等机制中加强合作,共同发挥更大作用。

论坛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研究员主持。

匈牙利科学院通讯院士、国立公共服务大学乔治•吉斯教授在致辞中对本次论坛讨论的深度和广度表示赞赏,他认为对法治的讨论需要有这样一种国际的视角。他指出法治需要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提高宪法的地位,加强宪法的解释。

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安都乐教授在闭幕致辞中提出:我们要把法律看作社会进步的标志,当法律不适应社会的发展时就要进行改革。技术不断进步,也要求法律不断进步,我们生活在全球化世界里,我们要用全球化的视角来审视法律的价值。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在致辞中表示,在全球化的时代,需要不断加强法学国际交流。法治是永久性主题,要通过比较法的视角,加强对各国制度以及体制的研究,使法治概念越来越清晰,并促进人类法治文明的不断发展。

(龚芳婧、王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