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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至18日,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承办的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杭州隆重召开。
本次年会主题为“改革开放40年与网络信息法治发展”。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同志等中国法学会领导出席会议。来自中央网信办、工信部、浙江省省委、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有关同志,研究会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年会论文作者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东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中国信通院等院校以及以及中国移动、阿里巴巴、腾讯、百度、蚂蚁金服、口碑、美团、滴滴、今日头条、新浪等企业和实务界的代表约300人参加会议。
开幕式
周汉华研究员主持开幕式
17日下午2时,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正式开幕,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汉华研究员主持。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浙江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朱晨同志分别致开幕辞。
申卫星教授代表会议承办方向各位与会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此后,申卫星教授回顾了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历程,并指出,在信息科技一日千里的发展势头下,技术创新不断挑战法律规范,甚至会革新法律制度,改变人类生活模式和法治范式。因此,法学绝不可自我封闭,而应积极应对,在回应新问题的同时发展既有传统法学理论,创新数字经济新规则。
申卫星教授致开幕词
朱晨同志代表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法学会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参加会议的各位专家、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此后,朱晨同志对浙江省的经济、社会,特别是网络信息产业的发展状况,以及浙江省政法系统围绕云上浙江,数据强省的战略,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致力于打造更智慧、更民生、更可持续的社会治理结构的工作成果,从户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矛盾化解、互联网+公共安全、互联网+执法办案这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
朱晨同志致开幕词
随后,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讲话。
张文显同志讲话
张文显副会长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和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肯定了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自去年换届以来取得的成绩。随后,张文显副会长围绕本次会议主题及研究会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第一,研究会要一如既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事网络信息法学研究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研究会党支部要切实肩负起对本会法学法律工作者思想政治引领的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网信工作的战略部署上来,把研究会各项工作抓实抓到位。
第二,研究会要开拓进取,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特别是网络与信息法治体系提供更多智力支持。目前,我国网络信息法治建设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但与完备的法律体系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短板或者空白。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要加快研究网络信息法治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与新型问题,为网络信息法治体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第三,研究会要继往开来,推动网络与信息法学理论创新和学科体系发展。研究会肩负着学科发展的重要历史任务。网络与信息法学作为新兴学科,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推动网络与信息法学学科发展,在研究和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集中优势力量编写有中国特色的网络与信息法学教材。
第四,研究会要面向国际,打造网络信息法治话语体系,提高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网络与信息法研究会要发挥自己的特长与优势,向全世界展现中国思想、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尤其是要提炼标识性、融通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引导国际学术界展开研究和讨论,改变目前“西强我弱”的格局。
张文显副会长还强调,网络法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就必须深刻认识到法学范畴研究的重要性。研究会在聚焦实践问题的同时,也要在认识规律的基础上,赋予权利、义务、责任、规则等法学基本范畴以网信法的内涵,提炼新范畴,凝练新法理,为网络学科的形成和发展构筑科学的法理基础。
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会
开幕式后,大会召开了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主持。
蔡立东教授主持理事会
首先,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原所长李林代表学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李林会长作工作报告
报告结束后,理事会一致同意通过李林会长所做的工作报告。
随后,理事会就增补学会常务副会长进行审议。理事会一致表决同意梁志峰同志当选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大会主旨演讲
大会主旨演讲环节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总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主持。
张新宝教授主持大会主旨演讲
梁志峰司长演讲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梁志峰指出,网络信息法治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题中之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坚定立法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网络信息法治建设,应推进科学立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立法质量,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快推进《电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实践亟需的立法项目,及时回应发展中的问题。
二是强化基础研究,不能满足于跟热点、炒热点。既要学习国外立法经验和法学理论,又要立足中国实际,提出适合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好建议好方案。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应更加发挥好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提升研究水平和理论供给能力。
三是优化制度设计,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网络信息法治建设,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原则,科学设计制度,合理确定监管边界和配置监管手段。对于新事物应多些包容,坚持鼓励支持和规范发展并行,坚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四是抓好行政执法,深入推进网络信息领域执法机制的“放管服”改革,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和信息共享,统一执法标准和规范。要创新监管手段,完善信息化执法手段配备。加强开展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的研究,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必要的自由裁量空间予以司法保护。
五是加强学习交流,积极开展国际对话合作,通过加强国际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信息产业发展环境。网络信息法学研究应当加强与国外有关研究组织和学者的交流和合作,以开放的视野研究国外立法和理论,加强对共性问题的研究。
刘少文副局长演讲
中央网信办政策法规局副局长刘少文同志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网信法治建设全局”为题进行了演讲。他对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坚持加强党对网信法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融入法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网全过程、各方面,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网有机统一。
第二,坚持网信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护人民。要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在导向上更加注重“顺民意”,全面充分地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在方法上更加注重“集民智”,从人民群众的法治实践中汲取智慧;在效果上更加注重“解民忧”,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正确把握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关键问题,就是处理好保障网络安全和促进发展的关系,更好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要坚持规范发展和鼓励支持并行,坚持与时俱进,以长远的眼光和前瞻性的制度安排,推动法律制度随着实践而发展。
第四,坚持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法治是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法治,为网络空间提供规则,为经济、技术等手段的综合运用提供依据,确保管网治网手段在法治的范围内运行。同时,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也要体现综合治理理念,要注重综合施策,明确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各方责任,把综合治理的原则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个环节。
第五,以改革开放的精神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创新治理、急用先行,推动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互联网治理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和行政法规。注重传统法律的延伸适用,通过直接适用、修订、解释等方式使得传统立法适用到网络空间。以开放的姿态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网之道的基础上,学习借鉴世界上成功的法治经验,为新时代网信法治建设提供有益探索。
景凤启司长演讲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景凤启指出,在改革开放四十年间,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密法律体系。保密法治是网络与信息法治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推进我国网络和信息法治的建设,他提出了三点意见:
第一,在思想观念上要敢于破、善于立。作为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自己的思想和实际相结合,使主观和客观相适应。
第二,在思维方式上要敢于破、善于立。确立正确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多一些深刻、少一些肤浅,多一些全面、少一些片面,多一些远见、少一些短视,真正成为提高我国网络与信息法制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第三,在思路谋划上要敢于破、善于立。以新的法治理念谋划新思路,以新的法制方式解决新问题,突出时代特点、发展特点和网络信息法学以问题为导向的特点,不懈推进网络信息法学的创新发展。
朱新力副院长演讲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新力结合自身审判经验,对智能审判何以可能进行了报告:
第一,在信息时代下,所谓智能审判要实现的效果就是自动售货机的效果,放入证据和规范,就会产生不带有法官前见的审判结果。
第二,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时代科技革命,为人工智能裁判案件带来了可能性,有助于实现法律的标准化和要素化,从而解决司法资源不足、同案不同判、司法腐败等目前司法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三,智能审判的实现需要经历人工智能辅助法官判案、人机共融以及人工智能为主,自然人法官为辅助裁判案件这三个阶段。为此,需要继续在几个方面提供支撑:首先,在算法的构建上,需要法官与计算机专家的深度合作;其次,探索与信息时代机器裁判规律相适应的法学理论;第三,要增加智能审判实验的场景。
王坚博士演讲
阿里巴巴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王坚博士以“城市大脑与未来社会”为题发表演讲。他指出,在经历了互联网技术的多次迭代,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互联网不再是互联网公司的互联网,而是所有人的互联网,这给传统社会的诸多方面都带来了重大改革。其中最为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数据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生产资料。数据沉淀和数据采集存在根本性差别,而真正产生价值的数据应用只能源于数据沉淀,而不是数据采集。数据的应用不等于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应被更有效利用。王坚博士结合根据水电费统计房屋空置率、通过城市摄像头实时了解城市车辆运行总量等具体实例,指出数据是人类第一次由自身产生的自然资源,其中蕴含着丰富的价值。在信息时代,激发使用是数据的基本生命力,只有这样中国才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生活在互联网上的国家。
陈龙教授演讲
蚂蚁金服副总裁、罗汉堂秘书长陈龙教授的演讲题目是“论金融进化之道”。他在报告中指出,虽然在世界范围内,中国已经成为金融科技领域的引领者,但该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乱象依然很多,我们有必要从金融行业的发展历史中汲取智慧和教训,把握金融进化的道理。第一,对金融创新的价值进行判断,不应取决于它的风险有多大,而是看它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促进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第二,金融的核心智慧不是去消灭风险,而是通过合格投资者、信息披露等机制的建立,让合适的人能够去承担合适的风险和收益。此外,陈龙教授还对移动支付在提升金融安全性,推动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以及利用大数据技术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龙卫球教授演讲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以“数据治理的立法原则和问题”为题发表了演讲。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在数据化时代来临后,由于现行立法的制度供给不足,导致数据治理危机频发,侵权、不正当竞争甚至犯罪行为不断出现,这凸显了数据治理立法的迫切性
第二,数据治理立法应坚持四点原则:数据归属与数据利用并重原则、数据独立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底线原则、保障数据流动和数据共享等数据公共利益原则。
第三,在数据治理立法时,应建立数据财产化机制,并建立专门的数据监管体系,针对不同领域设置对于数据利用和分享行为的相关规范。维护公平竞争、公平交易以及消费者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