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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环法论坛:分享经济与法律变革”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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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5日至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环球法律评论》杂志主办的首届环法论坛在北京中国大饭店隆重召开,主题为“分享经济与法律变革”。来自金融、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以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国务院主管部门、立法司法机构、经济与法律学界的中外专家学者以及相关产业界人士等五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开幕式由《环球法律评论》主编周汉华研究员主持。他在介绍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与初衷时表示,《环球法律评论》杂志一直致力于关注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动中外法学的学术交流。分享经济正在深刻改变经济和社会生活,给传统法治带来全方位挑战,创立环法论坛并将首届论坛的主题确定为分享经济与法律变革,就是要凝聚智慧,交流思想,分享经验,诊断问题,寻求答案。

接下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陈甦研究员致开幕辞。陈甦研究员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目前传统的法律规制方式已无法有效适应分享经济新业态,对分享经济与法律规制的探讨不仅具有时代色彩浓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现实需要迫切的实践价值。参与这一研讨并分享想法,是我们观察事实变迁、分析重大问题、掌握经济规律和法制运行规律的机会与责任。

本次研讨会为期一天半,共分为四个单元,主题涵盖分享经济相关的经济体系、信用体系、法律规制、法治实践以及各参与方责任义务等多个主题。

第一单元“分享经济、信用体系与法律制度”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鲁春丛主持。

来自美国圣地亚哥大学法学院的Orly Lobel教授认为,相较于分享经济的称呼,平台经济可能可以更贴切地阐述现在的互联网行为的变化。

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张新红主任介绍了中国分享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来自征信管理部门的专家提出,金融业是分享经济的一个代表,征信是金融业的重要基础设施,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应遵循征信自身的性质、规律和制度规则。

来自食品监管部门的专家提出目前在立法和监管中所面临的新问题以及跨境电子商务监管等问题。

来自网络商品交易管理部门的专家指出,要界定清楚到底哪些行为是分享经济,同时应正确处理平台和政府监管、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来自立法部门的专家认为分享经济的核心是互联网的发展,要处理好传统与新生经济之间以及新生经济和共享经济之间的竞争问题,还要注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

第二单元“分享经济的法律规制”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主持。

来自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专家认为分享经济给传统的经济业态和行政管理带来了挑战,迫切呼唤有关法律制度的变革。

来自美国耶鲁大学蔡中曾中国中心的高级研究员Jamie P. Horsley教授代美国纽约市出租车与豪车委员会政策与外事部门副主任Bill Heinzen为大家提供了纽约市租车监管的详细数据。

滴滴出行首席发展官李建华先生同与会者分享了滴滴的发展情况以及从企业角度对政府监管的观察和思考。

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Christoph Busch教授为大家介绍了在线中介平台欧洲模范规则的最新发展。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法律顾问俞思瑛女士谈了她对经济问题背后深层次社会问题的理解以及互联网对共享经济的作用。

第三单元“分享经济的法治实践”由美国耶鲁大学蔡中曾中国中心的高级研究员Jamie P. Horsley教授主持。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法官分析了分享经济对行政法治提出的挑战以及相应回应。

意大利帕勒莫大学Guido Smorto教授探讨了平台经济中弱势群体保护的问题。

波兰华沙大学Piotr Bogdanowicz教授介绍了欧盟法院关于分享经济的判例法。

日本大阪大学武田邦宣教授介绍了日本分享经济的表现形式、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的工作实践以及平台责任等。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振宇法官提出,在完善监管规则和司法实践中,要更为周全,尤其应对弱势群体给予更多关注。

第四单元“分享经济中的服务提供者”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洪雷研究员主持。

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劳工部前代理部长Seth D. Harris系统介绍了美国共享经济中从业者的情况以及他们的保障和福利。

来自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的专家指出共享经济下劳动关系的新发展以及保护难点,并提出了新的监管理念。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杨伟国院长从经济学角度探讨了共享经济对雇佣法变革的影响。

美团点评集团法务中心公共政策研究总监张腾代其总法律顾问宋哲为与会者详细介绍了美团的服务结构和平台模式,并且针对零工问题政策对策提了一些建议。

日本早稻田大学土田和博教授分析了非专业供应者是否适用《劳动法》以及如何判定共享经济服务是否构成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院长刘飞教授认为,分享经济对于传统行政法学理和解释体系的冲击并没有达到需要发生系统性变革的程度,现有疑惑只是阶段性的,系统性变革也许正在发生。

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姚佳副研究员主持。

外方代表Seth D. Harris教授认为,对于分享经济这一新的经济现象,我们需要应对新的劳动关系产生、大量人力资源和个人资本的利用、大数据信息的运用等挑战,这些仅仅靠自治是不够的,管理部门应尽到相应监管职责。周汉华研究员指出,本次会议是目前国内第一次如此高规格、系统、前沿地探讨分享经济与法律变革的会议,中国法治已经到了一个范式更替的阶段,主流范式已经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或者分享经济发展的现实,在分享经济或者平台经济的推动下,一套新的范式已经出现。在进入数字化时代之后,我们在坚持强调稳定性的主流范式目标的同时,要找到适应鼓励创新的新范式路径。

来源: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