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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系列课题开题报告会在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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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3日,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承办的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系列课题集体开题报告会在京举行。中国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卢鹏起出席报告会并致辞,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国际法所代所长陈甦出席报告会并致欢迎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北京仲裁委员会、清华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专家学者等近五十人参加会议。

报告会由法律事务部副部长、企业权益保护中心负责人刘超博士主持。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企业权益中心负责人刘超主持开幕式。在开幕式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国际法研究所代所长陈甦研究员首先致辞。陈甦所长感谢中国贸促会提供法学所、国际法所学习和合作的机会,并高度赞赏此次集体开题报告会的形式,称集体开题报告会是对课题开题方式的创新,将有助于课题组之间互相借鉴、互通信息,提高工作效率,这种方式值得借鉴与推广。陈甦所长指出,伴随中国成为经贸大国,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的筹建对提高我国际话语权、贡献中国智慧意义重大。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党组成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卢鹏起在致辞中代表中国贸促会对各位专家同行的参与表示欢迎,对国际法所的支持表示感谢,并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卢鹏起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筹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是一项系统工程,相关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规则的研究是筹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对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产生重要影响。

会议随后对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系列课题进行集体开题。上午的开题报告会由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刘超副部长主持。

首先,“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国际调解规则设计研究”项目总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刘敬东研究员代表课题组第一个进行开题报告。该课题组的主要成员还包括项目执行负责人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何晶晶副研究员、项目组成员廖凡研究员、黄晋副研究员、张文广副研究员、毛晓飞助理研究员、孙南翔助理研究员和任宏达助理研究员。刘敬东研究员在汇报中指出,我国亟需在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的框架下大力发展国际调解业务,制定具有高度国际认可度与公信力的国际调解规则,助力国际调解业务在我国的繁荣。这也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在国际纠纷解决中掌握话语权与主动权的良好契机。该项目组将在深入系统分析主要机构的国际调解规则的优点和不足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优势和特点,设计出既反映国际调解最佳实践又满足“一带一路”建设的纠纷解决需求的国际调解规则。

接着各位评审专家对该项目组的开题报告进行了评议: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宋建立法官指出,调解规则的设计面对的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解决对象是“一带一路”建设涉及的贸易和投资纠纷。该规则需要由我国主导,因此应考虑调解协议如何落地,如何具有执行力。外交部孙劲参赞指出,国际调解规则设计,这样一个项目议题非常重要,也是外交部非常关注的题目。调解是东方智慧。该项目应注重分析不同组织和机构的国际调解规则文本,并希望能探讨国与国之间的国际调解规则的可行性。北京仲裁委员会林志炜秘书长指出,本课题应从实践角度出发,并致力于搭建一个让争端双方都有信心的体系,规则要体现参与度与包容性,以及反映调解的灵活性。中国贸仲委秘书局李虎副秘书长指出,该课题组应处理好商事调解和投资调解、国际和国内调解、调解和仲裁等三对关系,关注调解与仲裁的衔接。商务部条法司田涯处长指出,国内对争端解决的研讨对调解关注较少。因此,本课题的适用范围问题应明确。同时,从研究方法上,应注重比较法研究的方法。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蔡晨风书记指出,除学习国外规则之外,还可以考虑国内的规则。同时,建议更多倾听企业的意见,项目组做一些调研。商务部条法司孙昭副处长指出,我国现有的调解模式与国际上通行的国际调解模式还是有不同,对于在海外的企业来说国际调解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国际调解需要在一个高度信任的环境中才能有效开展。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安律师指出,要积极推进调解与仲裁的衔接,可以参照瑞典斯德哥尔摩和新加坡的经验。

第二个进行项目开题报告的是“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及主要国际争端解决组织规则及治理结构比较研究项目的总负责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项目组主要成员包括: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周清华、大连海事大学副教授林一、辽宁伯宁律师事务所律师易旸以及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王伟、史强和李垒。该项目组将分析研究“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及主要国际争端解决组织之间在争端解决方面的竞争与合作,探究主要争端解决机构背后的治理结构,寻求不同争端解决机制规则与治理结构的最大公约数,进而为我国构建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接着各位评审专家对该项目组的开题报告进行了评议: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宋建立法官指出,该机构的设立要有公信力。因此,在规则的制定和设计上,要注重公平和效率。外交部孙劲参赞提出,本课题主要是指导沿线重点国家及国际争端及解决规则和治理结构。北京仲裁委员会林志炜秘书长强调,本课题应重点介绍单一制和联合制面临和诸多机构的竞争。中国贸仲委秘书局李虎副秘书长建议,从国际机构、国际非政府组织、国家推动的国内机构等三方面出发对本课题展开研究。商务部条法司田涯处长建议,课题本身的范围进一步精准化,并更多结合企业的需求。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蔡晨风书记建议,课题组对研究内容进行分类。商务部条法司孙昭副处长指出,本课题涉及到文化、法律传统、争端解决等问题,应多元化分析。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安律师建议,在研究过程中,可参考印度的仲裁和争端解决机制。

第三个发言的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杨国华教授。他是“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规则范本研究”项目的总负责人。该项目的主要项目成员还包括:武汉大学法学院漆彤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祁欢教授、上海对外贸易大学法学院陶立峰副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张智勇副教授。该项目旨在收集并研究“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协定及其相关争端解决机制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起草《国际争端解决组织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规则范本》及范本说明。范本包括定义、磋商与谈判、仲裁请求的提交、每个当事方对仲裁的同意、每个当事方同意的条件与限制、仲裁员选择、仲裁进行、仲裁程序的透明度、适用法律、专家报告、合并、裁决和文件送达等内容。

接着各位评审专家对该项目组的开题报告进行了评议: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宋建立法官指出,将仲裁理念作为研究对象,合理地纳入范本中,这非常具有吸引力。外交部孙劲参赞指出,现有的国际上对争端解决机制的批评也是本课题应该考虑的内容。北京仲裁委员会林志炜秘书长指出,本课题应该有个整体配套的方案。在解决之前有些预防机制。可以参考预防性措施等做法。中国贸仲委秘书局李虎副秘书长建议,本课题的落脚点应该落在机构的设立上。商务部条法司田涯处长认为,本课题应继续研究程序方面的内容。商务部条法司孙昭副处长强调,争端解决机制应该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而非利益。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安律师建议,课题应该注重透明度问题,包括开庭、判决程序等。因为投资仲裁涉及到国家利益,所以应该有别的机制来调整。如果三个仲裁员做出的裁决,没有纠错机制是不合适的。

下午的开题报告会由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刘超副部长和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魏庆副处长共同主持。

下午第一个做项目报告的是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教授,他是“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商事仲裁规则范本研究”项目的总负责人。该项目组成员还包括: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梁雯雯、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朱磊、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乔雄兵、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甘勇、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霍政欣、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承志、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及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杨玲、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赵健和武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章波。该课题组团队拟起草《商事仲裁规则范本》,已经收集了18家国内外有影响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了初步的比较分析,完成了一篇25000字的综合论述文章。接着各位评审专家对该项目组的开题报告进行了评议: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安律师指出,课题组应借鉴国外仲裁中心的经验,也要借鉴国内贸仲、北仲等仲裁中心的规则。北京仲裁委员会林志炜秘书长指出,目前,各大仲裁机构的规则文本的趋同性很强,没有必要为追求创新而创新,而是希望本规则真正能成为示范法。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指出,文本起草要考虑全面和重点,注重传承和创新,并且成果的形式应注重推广。

下午第二个进行报告的是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他是 “国际争端预防机制研究”项目的总负责人。该项目的成员还包括: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潘俊武教授、张光教授、吕江副教授、师怡副教授、毛小红副教授、周亚光博士、宋瑞琛博士等。该课题组将集中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制、环境、文化等差异,并结合调研中,明确国际争端预防机制。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综合处郑伟处长指出,本课题应解决两个核心问题,一是预防是如何定位;二是,预防的关口在哪里。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安律师强调,多元利用培训、普法等手段。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雪华律师指出,应培育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以此为中国塑造良好形象。清华大学法学院杨国华教授建议,本研究以实证研究与规则研究齐头并进。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教授建议,预防机制可建设磋商中心、投诉中心、信息中心等机构。

最后一个发言的是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陈建副秘书,他是“筹建国际争端解决组织课题研究”及“首席仲裁员的指定课题研究”项目的总负责人。该项目组成员还包括: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刘敬东研究员和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张振安律师。该项目组将对国际争端解决组织的人员、经费、运行机制、组织机制等核心内容进行研究,并打造对内和对外两条沟通机制。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综合处郑伟处长、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安律师、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雪华律师等先后对课题进行点评。认为该项目是虚实结合,既依赖于前面的其他一些项目的研究,又对其他项目形成了兜底,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高。

会议最后刘超部长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筹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是贸促会承担的一项重要交办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希望相关课题组充分利用此次集体开题契机,研究过程中保持密切沟通交流,进一步确保研究质量,为筹建工作和未来机构的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会议在下午六时结束,顺利完成预定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