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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仲裁法的国际接轨”暨第一届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仲裁法圆桌会议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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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建设学科国际经济法研究室和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共同主办的“中国仲裁法的国际接轨”暨第一届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仲裁法圆桌会议在国际法研究所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外交学院等部门理论和实务专家以及国内著名仲裁员约二十人参加了本次圆桌会议。

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外事处处长廖凡研究员主持开幕式。在开幕式致辞中,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刘敬东研究员对各位领导及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此次会议召开的背景,以及中国仲裁法修订的计划和进展。

圆桌会议分为两个单元进行。

会议第一单元由黄晋副研究员主持。

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志炜发言主题为“中国仲裁国际化的思考”,阐述了实践中存在的中国仲裁国际化概念的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为中国成为第三方仲裁地,第二种意见为将带有中国因素的案件吸引到中国为目标。提出了国际化实践中的难点以及解决方案。

外交学院卢松教授发言主题为“中国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差异”,从仲裁的立法、实践、机构、收费、保全措施、鉴定、临时仲裁、费用等方面分析了中国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差异。

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雪华发言主题为“国际仲裁中的文件披露和证人交叉盘问”,提出了仲裁裁决应当符合自然正义的标准,保证仲裁裁决公正,分析了培育仲裁产业,仲裁员责任豁免,仲裁诉讼化问题,国际仲裁美国化等问题。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赵杭发言主题为“仲裁员的国际接轨”,阐述了仲裁员的准入标准与仲裁员水平的关系,仲裁员名册分类,仲裁员风险等问题。

第二单元由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马荣伟主持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发言主题是“加快中国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为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与保障”,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提出做大贸仲、海仲,把中国建成国际仲裁中心为背景,阐述了海仲的受案范围、打破英国垄断,仲裁法修订等问题。

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丽霞发言主题为“早期驳回仲裁申请制度的思考”,介绍了新加坡、斯德哥尔摩的早期驳回制度,认为早期驳回制度有助于解决长周期仲裁的成本效率问题。

中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联合负责人,英国特许仲裁协会高级会员陈希佳发言主体为“第三方资助相关规定的国际接轨”,阐述了新加坡第三方资助的立法对维持其世界仲裁中心地位的作用,香港、新加坡法律第三方资助之条件,以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国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海青发言主题为“探讨PPP争议解决的可仲裁性”,分析了PPP协议存在将不可仲裁事项纳入仲裁协议的现象,提出了如何解决该问题的思考。

闭幕式由毛晓飞助理研究员主持,感谢大家的到来,表示此次会议非常成功。

刘敬东研究员致闭幕词,认为此次会议圆满成功,大家发言非常积极、热烈,并期待着与专家们在仲裁法修订的过程中能够进一步征求大家的意见,希望再次得到各位专家的支持。

国际经济法研究室的研究人员和与会专家热烈讨论,积极互动,会议取得丰富成果,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