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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法治道路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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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7、18日,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法治道路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北京举行。本届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办。来自德国明斯特大学、秘鲁天主教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芬兰坦佩雷大学、波兰雅盖隆大学、波兰华沙大学、意大利川都大学、巴西联邦马拉尼昂大学教授、巴西第16地区劳动法庭、俄罗斯联邦立法与比较法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八个国家的四十余位学者出席了本次国际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他在开场白中对来自八个国家远道而来的朋友表示欢迎,并对各位学者进行了介绍。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在致辞中对中国社会科学论坛进行了高度评价:每年一度的中国社科院的法治论坛,已经成为了我们中国法学的精品,成为中国法学研究的风向标,也成为了中国法学面向世界开展法学交流对话和法学合作的一个重要渠道,这是十九大之后我们法学界召开的第一次国际性会议。他认为,当今世界每个国家的法治道路不同,法治现代化的具体目标和实现路径也不尽相同,但最终的目标、最终的任务是一样的,就是通向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中国法治的发展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中进行的,中国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历史变迁。

秘鲁宪法法院前院长、秘鲁天主教大学法学院塞萨尔•兰达教授在致辞中认为,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不仅仅是我们的经济,而且我们的法律政治都在面临着全球化,所以法治是我们新的全球化社会一个重要的范式,法治对于人民是一种福祉,也能够促进人们的团结和正义感,所以法治需要不同的权利之间平衡,并且保护人权。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国情,在这个论坛上他非常希望能够了解在中国的民主推进的进程当中法治是如何演变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以上周他在墨西哥所做的关于十九大报告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思想的讲座的经历,说明世界一方面关注中国的经济和发展,同时也关注中国的法治思维方式。他认为中国目前还没有完成对国际法治语言的理解,国际社会也不太理解中国的法治语言,因此需要反复沟通,只有达到知己知彼才能达到共享共赢、共同发展的局面。希望在这个平台的观点碰撞中为未来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一种法治方案,希望这个方案里既有世界元素又有中国元素。

论坛第一单元主题为“法治、宪法与国家治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主任张生研究员和波兰雅盖隆大学弗朗西斯科•龙骧•柏瑞尔教授共同主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权利竞合的困境——社会主要矛盾变迁后追求幸福权与发展权关系考察”。他在发言中对十九大报告的内容进行了介绍,并且认为,新时代的主要矛盾变成了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会影响到国家和政府履行保障人民获得美好生活的责任。所以,使得每个人可以获得过美好生活的权利至少有一种执政党的承诺,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宪法权利的性质。

秘鲁宪法法院前院长、秘鲁天主教大学塞萨尔•兰达教授发言的主题是“使用互联网的基本权利”。他认为需要建立一个新的权利,即使用互联网的权利。这一权利的本质来自于信息自由、观点自由、言论自由以及观点传播自由。互联网有公共资产的属性,政府需要负起责任,确保每个个体都能够获得互联网赋予的权利。同时政府或者国家也有权利去管控互联网,因为对互联网的获取涉及到了公共利益。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封丽霞教授发言的主题是“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提升党依法执政能力”。她认为,执政党执政方式是任何一个国家国家治理的关键要素,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和方式决定了这个国家治理的基本特色,另外执政党影响和控制国家公共权利的体制、途径、手段和方法也就构成了执政党执政方式的基本内涵。

芬兰坦佩雷大学蒂莫•尤卡•维尔贾宁教授发言的主题是“芬兰的修宪模式”。他在发言中分享了芬兰司法部的研究成果,芬兰的修宪模式,以及未来会提出怎样的修改宪法的提议。他在发言中所介绍的报告由不同的专家小组组成,向芬兰的议会做报告,并且向芬兰议会负责。

论坛第二单元主题为“法治与司法改革”,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研究员和赫尔辛基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理事会主席基莫•诺堤欧教授共同主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行政法室副主任翟国强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中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他在发言中指出,中国的宪法审查和一般西方国家不一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它是一种非司法中心的宪法审查;第二,多元而且分散。十九大报告是中国共产党的文件当中第一次提到合宪性审查制度,这个概念标志着中国宪法审查制度可能会有一些新的动向。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萨卡里•克里斯蒂安•米兰德副教授发言的主题是“法治与公众舆论——最新的挑战”。他认为,法律制度跟民意的关系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在设计法律制度的时候和立法的时候在某种程度上要考虑民意,这是为了保证法律制度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就是要求民众知法懂法守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副主任徐卉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与实施”。她认为,立案难的问题成为中国民事司法当中一个很有趣的现象,立案登记制改革取得的成效非常非常明显,所带来的法院管理模式特别是技术挖掘效率的提高十分明显。但是立案登记制实施两年以来也存在相应的问题,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和法官的员额制改革带来的案多人少的矛盾。

波兰雅盖隆大学艾朗西斯科•龙骧•柏瑞尔教授发言的主题是“波兰2017年司法制度改革”。他在发言中介绍了在二十年前发生,目前发生在波兰还在持续进行中的司法改革措施,这一改革措施欧洲议会也非常关注。

巴西马拉尼昂州检察院检察官、巴西联邦马拉尼昂大学卡修斯•蔡教授发言的主题是“巴西刑事司法改革:适用于有组织犯罪案件的诉辩交易”。他认为,巴西跟中国有很多共同点,在法治发展的过程中要考虑人民的期望,才能够使我们的法治能够不断改善。并且介绍了巴西2003年签署了巴勒莫公约,并花了十年把巴勒莫公约内部化,通过法律改革来把巴勒莫公约变成国内法律来打击跨国犯罪的情况。

论坛第三单元主题为“劳动、社会保障与法治”,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谢增毅研究员和巴西马拉尼昂州检察院检察官、巴西联邦马拉尼昂大学卡修斯•蔡教授共同主持。

清华大学法学院郑尚元教授发言的主题是“中国劳动法治现状以及未来期待”。他在发言中首先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劳动立法、劳动仲裁和劳动司法制度、劳动行政执法体系、地方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并且还对中国劳动法治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德国明斯特大学海因兹•斯坦迈尔教授发言的主题是“(德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法治所受到的挑战”。他在发言中介绍了德国的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制度,以及德国在该领域遇到的一些概念上的挑战,德国对于法治的态度,并对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巴西第16地区劳动法庭法官、劳动司法官培训学校讲师玛丽亚•索萨教授发言的主题是“劳动法律制度改革和政治移民:外国劳工的挑战和视角”。她在发言中介绍了在巴西进行的劳动法改革以及移民新政策,有关于外国劳工所面临的挑战,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巴西签署的一系列关于劳动权力方面的国际公约。

波兰华沙大学法律和行政学院中国法律和经济波兰研究中心主任彼得•格尔泽比克副教授发言的主题是“从基本劳动权利的视角看中国的劳动纠纷”。他在发言中介绍了十九世纪欧洲在立法层面、政府层面、国会层面对劳工立法、保护工人权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提供了从劳动作为基本权利的视角对中国劳动立法与劳动纠纷处理情况的评论。

 

论坛第四单元主题为“法制改革与国家治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周汉华研究员和德国明斯特大学海因兹•斯坦迈尔教授共同主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主任张生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中国近代百年法律改革的机遇与挫折”。他在发言中考察了1842年到1949年一百年的时间中国的七次实现法治的历史机会,但是最终都失败了,原因在于中国一直缺乏一个权威的政府和一个宪治的政府。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理事会主席基莫•诺堤欧教授发言的主题是“现今欧洲有关法治的经验和辩论”。他在发言中介绍了当今欧洲关于法治所进行的辩论,指出尽管欧洲并没有一个非常发达的、非常完整的在欧盟层面的对于法治的定义,但在这些辩论和对话当中会形成一些最低标准。

意大利川都大学依娜茨奥•卡斯泰卢希教授发言的主题是“法制改革与治理改革:罗马帝国、法国和中国”。他以罗马帝国、法国和中国作为研究的三个案例,讨论了法律改革对治理改革带来的变化,特别是法律资源的重新配置对治理改革的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刘仁文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国家治理与刑事法治发展”。他认为,中国刑事法治在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道路上不断前进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但也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此外,目前在传统刑法和现代刑法乃至风险刑法之间如何进行平衡,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他主张在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的同时,应当以中国经验回馈国际学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支振锋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大国法治与精细治理”。他从当前全球法治转型的德失之道、法治转型的国家能力悖论和作为大国的中国法治的转型等三个方面对这一主题进行了阐述。指出如果中国能走出自己的法治道路,就可以在西方的道路之外为人类再多提供一个选择,这对全人类将是一个重要贡献。

论坛第五单元主题为“国有企业、反腐败与法治”,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副主任徐卉研究员和意大利川都大学依娜茨奥•卡斯泰卢希教授共同主持。

巴西圣保罗大学法学院万德莱•费尔南德斯教授发言的主题是“帕萨迪纳协议:国家控股公司治理个案研究”。他从巴西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的丑闻谈起,强调了国有大中型企业治理的重要性,以及该丑闻案件后巴西针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的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席月民副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导向与法律跟进”。他在发言中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国企改革领域所做的一些主要工作,并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未来的走向进行了展望。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霞副研究员发言的主题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她在发言中对中国近年来的反腐败运动及成效进行了介绍,特别是今年在全国各地推开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以及国家监察法草案所引起的一些争议,期待监察体制改革在宪法和法治的轨道上有序推进。

俄罗斯联邦立法与比较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谢凯博士发言的主题是“反腐成为俄罗斯联邦国家的发展目标”。他在发言中介绍了俄罗斯有关腐败的一些数据及反腐败的政策,以及和中国反腐政策的对比,认为应当要建立起一个特别的法律框架来打击腐败,包括立法的改善、法律意识的改善等。

论坛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周汉华研究员主持。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理事会主席基莫•诺堤欧教授在致辞中对本次论坛讨论的深度和广度表示赞赏,他认为对法治的讨论需要有这样一种国际的环境、国际的视角,同时他也认为中国的法治问题有自己的特色,因为中国有自己独特历史、独特的挑战。中国在采用新技术方面的不遗余力对于法律服务和处理冲突的方式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并将影响我们的法治发展模式。

波兰雅盖隆大学弗朗西斯科•龙骧•柏瑞尔教授在致辞中说,实际上“论坛”这个词是一个拉丁语词汇,本来是“城市中心”的意思,所以对于中国社科院来说,组织这样一次论坛的目的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你们是一个学术的中心,而你们的目的是要更多的分享在立法方面、法律研究方面的一些经验,并且大家也在一些法律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研究员在致辞中认为,中国的法治道路是什么,将走向何方,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中国的法律和法学有四大的渊源,包括中国传统的法文化、西方特别是大陆法系的经验、前苏联的经验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建设的经验。由这些渊源和现实的近乎于实用主义的法治态度,构建了今天中国的法治道路和法治模式。这个模式很有活力、还在发展当中,因此我们要向世界所有的国家学习,向在座各位的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学知识、法治经验学习。这就是我们一个开放的态度,只要能够促进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理论,我们都要学习。

(报道:钟维;摄影:林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