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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与性别平等”学术研讨会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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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7日,法学所国际法所妇工委、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儿童权利与性别平等”学术研讨会。院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妇工委主任王晓霞、院妇女/性别研究中心顾问孟宪范莅临研讨会,两所学者与来自全国妇联、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及博士生近三十人与会。

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宁兰研究员主持。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顾问陈明侠研究员谈到,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成立以来取得的成绩主要有四方面:(一)建立国内第一个性别与法律学术研究和交流平台;(二)建立中国与国际交流的平台;(三)出版我国第一部性别与法律研究型教材。这本教材被许多大学采用,成为研究生教材;(四)培养了一批同意、赞成、支持将性别主流化纳入法律中的人才。

会议第一单元的主题为“儿童权利”。法学研究所王雪梅研究员、邓丽副研究员分别以“我国当前儿童福利保障的现状”、“儿童最佳利益视角下的收养法律改革”为主题作了主题发言。王雪梅在对我国儿童福利保障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儿童福利专门立法缺失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建构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建构以儿童为核心的,监护人承担首要责任的福利保障模式等四个方面的建议。邓丽则从儿童最佳利益视角对现行收养法体现的价值理念进行反思,认为收养法的社会意义在于儿童福祉、家庭重构、代际融合三个方面,并基于以上认识提出修改基本原则的表述、修改收养条件的设定、增设试收养和收养监督机制、疏导事实收养等六项修改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夏吟兰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金善明分别对上述主题发言进行评论。夏教授认为,两个主题安排前后呼应,最后都落到了制度构建上。她提出,对于儿童来说好的生活状态就是生活在家庭中,国家应当通过对家庭的支持让处于困境的儿童能够回归家庭。因此,在立法中应当将更多的着眼点放在对家庭的支持上。金善明则从社会经济角度对两个主题发言进行思考,并提出三个问题:1、确立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在收养法律中的主导地位如何贯彻?2、强调通过收养方式解决留守儿童等问题是否规避了部分的国家责任?3、收养条件放开以后是否有下一阶段的跟踪机制来对其进行后期监管,对违反者进行惩罚与制裁?

会议第二单元的主题为“性别平等”。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谢海定编审、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戴瑞君副研究员分别以“法律上的劳动概念——性别的视角”、“从《消歧公约》审视中国的生育政策”为主题发言。谢海定认为,家务劳动在法律系统中基本被忽略。在这个被忽略的领域,有两方面问题需要引起注意:第一,家务劳动不仅对家庭有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第二,家务劳动实践存在着性别结构的差异。两者相结合,导致家务劳动的性别问题被理解为家庭私事,从而在社会层面被忽视。重构宪法上的劳动概念,将家务劳动纳入宪法的劳动概念之中,具有重要性。戴瑞君通过对联合国《消歧公约》中有关生育问题条款的研究,提出识别歧视、破除歧视、不制造新的歧视的国家义务。基于此,她对我国现行生育政策进行性别检视,提出当前二孩政策实施中国家责任有缺位,会对女性发展带来影响。

北京大学法学院白桂梅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朱晓青研究员就该阶段发言做出点评。白桂梅教授对谢海定研究员在发言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她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实现从宪法上重构劳动的概念实现的可能性比较小,但她提出能否从学理解释的方面进行重构,并提议就该问题进行比较法的研究很有价值。白教授认为,戴瑞君副研究员对消歧公约中与生育有关系的介绍非常具体,她还提出,国外一些法律关于男性休陪产假的规定是强制性的,只有在强制规定,才能真正实施。若不如此,子女在上幼儿园前如何照顾会成为严重的问题。朱晓青研究员认为,两个主题发言从完全不同的两个视角讨论了性别平等。推动性别平等的道路任重而道远,希望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与在座各位专家继续努力去应对这些问题。

会议总结阶段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穆林霞主持。她代表法学所、国际法所对与会专家学者表示感谢。院妇女/性别研究中心顾问孟宪范对本次会议做出总结。她首先对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多年来致力于国家法律制度改革表示敬意,并对四位主题发言者的发言分别进行了评价。她提出,儿童发展具有不可等待性,缺乏关爱的孩子会出现智商、心理不健康、社会协调能力低,甚至大脑结构出现问题,这种后果会成为他们一生的行动基因,因此这件事十分迫切。她提出,我国的政策工具缺失、没有系统。提议要把家庭建设和家风建设融入所有政策之中,并围绕这一点提出政策建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机关纪委书记、院妇工委主任王晓霞在闭幕致辞中对本次研讨会的学术交流价值予以充分肯定,她对为筹办这次会议进行大量工作的法学所妇工委和性别与法律中心和八位发言、评议专家学者表示感谢。她表示会更加支持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工作,希望各位与会专家学者一如既往地支持社科院妇工委,真正发挥中国社科院的智库作用、更多地为国家建言献策,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得到进一步发展。

法学所国际法所妇工委、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