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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央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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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严月仙 赵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承办的“首届中央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专题研讨会”9月20日下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成功举行。

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主任莫纪宏研究员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研究员代表主办单位致辞,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陈谞专员委托皱德华处长代表参会单位致辞。

来自中直工委、中央统战部、中央台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人社部、环保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中国银监会、国家外专局、国家海洋局、国家铁路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文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电力传媒集团等中央国家机关政策法规部门领导出席了专题研讨会。会议围绕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大型国企如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及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展开理论和实务研讨,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富有实效的对策和建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研究员作了《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主旨发言。他宣讲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教育重大论述,梳理了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来关于法宣教育的有关重要精神,强调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追溯了七个五年普法计划的普法历程,特别介绍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提出、实践历程和中办、国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印发,以及近期各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各种举措等,为与会领导和嘉宾提供了一堂生动形象的如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专题讲座。

中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宣传处张红梅处长率先发言,她指出,来参加这个专题研讨会有两个目的。一是了解中直部门在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特别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方面的具体做法;二是学习各单位在这方面好的经验,回去更好地做好普法工作。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邹璇同志提出近年来中央印发的一些促进民族团结方面的内部文件,因为涉密,无法向公众公开宣传,使得基层普法工作内容不同程度受限。还有如何适应民族地区风俗和语言习惯,探索出更加符合民族地区地域特色的普法新方式。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复议处刘斌同志提出,更加有效地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关键是要重视强调一把手的责任,强化督责,实现问责量化。农业部政策法规司调研员陈朱勇同志提出农业系统执法人员许多为事业编制,执法工作不能评定职称,人员流动大,如何稳定农业执法队伍,加大农业执法力度,通过执法促进普法的目标实现值得关注。同时他还提出,当前各地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农业、水利等部门根据需求开展联合执法,在各部门的联合执法过程中“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责任应该怎么分配和落实,值得研究。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综合处副处长韩超同志说,“七五”普法启动以来,工商部门很重视普法工作,总局专门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开展执法、普法效果评价等,并就“谁执法谁普法”如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行业之间合作与衔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善用外力等方面谈了具体体会。国家质监总局法规司副司长曹大海认为,目前普法存在的问题是还浮在表面上,针对性不强。他强调,普法工作重在领导,重点在基层,重点在考核,重点在问责。普法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一定要明确责任单位,加强问责通报。他介绍说,江苏江阴开展的全过程说理执法和北京市局推出的企业普法义务清单,进行针对性普法等诸多创新做法值得研究推广。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邹德华处长说,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自2003年以来历经4次重大调整。针对当前食品药品机构迅速扩张、人员大幅增加的情况,首先食药监执法人员自己要带头懂法学法,然后是通过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达到普法效果。他同时指出,法学所组织编写的“谁执法谁普法”系列教材和宣传册很好很及时,当然也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他们回去后会认真审阅,必要时会作为全国食药监系统的普法教材使用。中国银监会法规部干部邱江涛说,银监系统特别重视法治宣传教育,一直把普法成效作为考核、提拔干部的依据,一方面加强银监系统内部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加大对监管的银行机构高管和从业人员的普法教育,同时积极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都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国家外国专家局政策法规司副主任科员肖睿宏提出,2017年4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专局的普法工作目前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普法受众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对他们是全面普法,还是仅普及来华工作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涉及外国专家工作许可方面有些指导文件属于涉密文件,工作开展起来有一定障碍。希望有关法学专家学者们能研究一下这方面的问题。国家海洋局政策法制与岛屿权益司干部郑颖说,当前海洋执法主要的对象是大型企业、渔民和个别地方政府。如何通过普法转换当地渔民甚至是地方政府的“靠海吃海”的观念一直是个难题。目前海洋违法案件在增加,罚款几百万甚至几个亿,都阻止不了海洋违法事件的发生,根本的原因就是违法成本低,问责力度不够。如果能像党中央、国务院前不久对破坏祁连山生态公开通报问责甘肃省相关部门那样,抓住一两个典型案例,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这也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个最好的方式。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法规处负责人江水长提出了普法主体如何精准定位的问题。他指出,“谁执法谁普法”中的“谁”是指行政机关,还是行政机关的哪个部门或者这个部门的特定人群。比如机关的人事部门不执法,是不是就没有普法义务?再比如,铁路安全问题离不开地方政府的监管,从这个程面上讲,普法责任应该怎么分配,怎么落实?中央台办法规局张英武同志在发言中指出,中央台办是党中央对台工作的协调机构,涉台工作的法律法规分属多个执法部门,即便如此,我们中央台办仍然高度重视普法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台办系统内容工作人员普法教育和社会普法活动,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如何深化涉台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新闻处处长何能高针对人民法院普法工作的职能定位、实践和制度探索作了深入细致的理论研究,提出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他提出,人民法院是普法工作的引领者、普法工作的实施者,人民法院具有普法的独特优势。人民法院贯彻普法责任制可以采取加大互联网+普法工作、加大互动式普法力度、加大体验式普法力度、完善法院和法官普法的激励机制等方面切实推动人民法院系统的普法责任制落实。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法律工作处副处长冷玉指出,文联作为人民团体没有执法权,但这并不说明文联就没有普法责任。我们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成立维权部门,通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出版读物等多种形式普及文艺相关法律知识。目前文联普法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人员少、普法内容不断延伸,还有就是如何提高普法信息关注度,让普法更有新引力。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干部苏滢说,国管局一直重视法治宣传,致力于加快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制度。他们通过12·4法治宣传日,组织法律顾问团、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定期开展专项普法活动,请专家学者来开展普法交流,与其他国家机关开展合作,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推送普法内容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综合处项目经理孙本静指出,企业是“谁执法谁普法”主体的延伸,有效配合国家机关普法工作,不执法不等于没有普法义务。中国移动一向注重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要求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年普法学时不少于40学时。同时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参与社区普法活动,配合国家机关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制。中国电力传媒集团图书音像出版中心副主任史同文说,我们中电传媒集团是国家能源局下属单位,受国家能源局委托,集团承担一部分能源系统的普法工作。国家能源局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建立责任清单,健全组织机制、加强培训工作、安排培训检查、加强领导监督等多种方式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所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同志对上述发言作了简要点评。他提出三个观点: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关键是要有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执法,才能起到有效普法的效果;三是行政机关、普法机构和理论研究部门是共同体,只有一线行政机关、普法机构不断的提供实际工作中产生的问题,我们理论研究部门才能研究更有针对性,才能更好地将最新研究成果输送到一线行政机关、普法机构,这样大家互为促进,共同发展。

会上,各参会单位人员就法学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组织编写的《“谁执法谁普法”系列丛书》发表了不少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不少部门提出与法学所合作编写或者委托法学所专家学者编写教材读本的意向,有些部门提出要将组织编印“谁执法谁普法”教材,作为本部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

最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主任莫纪宏研究员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近两年来法学所十分重视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研究工作,自2015年3月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成立以来,先后召开了五届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研讨会和首届高校非法学专业法治宣传教育研讨会。这次召开首届中央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专题研讨会,虽然筹备时间只有短短的一周,但是与会各中央国家机关和所内专家学者都十分给力。研讨会开得很务实,各位与会者提出的许多问题很有针对性,值得深入研究探讨。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法学所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研究工作,期待大家在第二届专题研讨会上再见面。

研讨会在欢快的气氛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