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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文化市场监管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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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了第五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文化市场监管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会议邀请到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法制监督处、北京市文化局法规处等文化实务界的领导与专家就现行文化管理领域的法律实践工作进行专业分析与广泛交流。

会议首先由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所所长助理周汉华研究员致辞。周汉华研究员指出,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文化法制建设战略研究”主题,文化法制研究中心以本次课题研究为契机,先后赴上海、浙江专程调研,希望通过对文化法制建设现状的实证考察为文化法制建设战略提出行之有效的法律建议。为推进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会议的主旨有三项:第一,针对互联网环境下跨领域问题越来越多,文化法制建设战略需要在文化管理的不同层面集思广益;第二,以社科院为研究平台,在后续工作中促成文化实务界与学界跨部门、跨领域的交流机制;第三,文化市场监管主要涉及三个主体,包括文化管理部门、文化管理对象以及学界,本次会议邀请到一线管理部门的领导与专家,是为从文化管理的视角了解文化市场监管中的实际法律问题,为文化政策的制定厘定方向。总体来看,会议主题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如何科学立法;二是如何进一步完善执法的方法及手段;三是如何增强文化守法意识。

  

   

随后,在主题发言阶段,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何戌中、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综合执法办公室副处长黄卓、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执法指导监督处主任科员吴思洁、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政策规划处主任科员李学斌、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法制监督处处长于鹏、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处长吕吉洋、北京市文化局法规处副处长贺雪梅先后以各自所在的文化管理领域为着眼点,针对现行文化管理当中的立法薄弱环节、政府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哪些扶植机制、文化市场监管过程中各个行政机关之间的分工是否顺畅以及备受关注的行政程序与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进程等十余个问题逐一进行实务解读与经验分析。

在接下来的自由讨论环节,文化法制研究中心课题组研究成员向与会嘉宾就网络文化市场案件的集中领域及突出问题、《文物保护法》与公共展馆文化资源活化的关联、文化市场监管标准细化与量化的可行性、文化协会监管作用的发挥等提出问题,引发在场嘉宾的热烈讨论。

最后,周汉华研究员总结发言。他强调通过国家课题的研究使得专家学者在跨部门合作的基础上得以了解文化市场监管中的问题所在,并以实际问题为导向展开跟进研究,这些对于我国“文化产业促进法”、“网络信息法”等文化法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会议由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卢超研究员主持。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秘书长李霞研究员、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吴峻研究员、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周辉研究员、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李鹰博士后。本次圆桌会议还吸引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诸多京内外高校师生的积极参与。

本次会议议程紧凑,主题明确,研讨深入,锁定文化市场监管中的具体法律问题展开定位分析,达到了广泛沟通交流的目的,会议最终取得圆满成功。

(李鹰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