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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4-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办的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16年•法治)在北京成功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是“法制改革与法治发展:比较的视角”。来自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意大利、加拿大、荷兰、芬兰、丹麦、波兰、匈牙利、韩国、日本、墨西哥、巴西、秘鲁等15个国家的国际知名法学家以及来自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大连行政学院等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的7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论坛。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主持论坛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兼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秘鲁宪法法院前院长、秘鲁天主教大学法学院塞萨尔·兰达教授(César Landa),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与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乌拉·柳库恩教授(Ulla Liukunen)、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研究员先后致辞。
张文显副会长首先致辞并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此次中国社会科学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持续举办的一系列的国际性法治论坛、研讨会,已经成为中国法学和中国法治建设的亮丽名片,这些论坛和研讨会在凝聚法治共识、推进法治理论创新、推进中国的法治改革和法治建设、扩大中国法学和中国法治的国际影响力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塞萨尔·兰达教授(César Landa)致辞中表示,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法制改革与法治发展:比较的视角”,旨在推进国际法治共识与合作。秘鲁作为拉丁美洲的国家,与中国有着共同的价值观和历史传承,在现代法治进程中都面对着许多挑战。本次论坛是我们交流经验与看法的良好机遇,必将推动不同国家的法治发展的国际合作。乌拉·柳库恩教授(Ulla Liukunen)指出此次论坛的全球性视野,积极促进了不同国家的法治文化、法治发展的经验交流。通过不同国家法制改革与法治发展的比较研究,加深对各国文化和国情的了解,汲取宝贵经验。本次论坛的全球性视野也将促进全球性法治问题的探讨和研究。法学所李林所长表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是我们的共同追求,此次论坛从比较法的视角研讨法制改革与法治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各位专家学者对于各国法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之谈,分享大家对世界法制改革、法治发展和法学理论创新的真知灼见,将有助于推进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与中国法治化建设,共同为人类法治文明的新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一单元由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主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孙宪忠研究员在发言中从民法体系和民事立法、民法典的基本内容、民法典编纂的现实问题三个方面介绍了中国民法典编撰的情况。他在发言中指出,中国当前进行的民法典编纂工作是对改革开放过程中,依据民法推进社会进步的经验的总结,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原则的切实措施,对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现现代法治文明有重要现实意义。来自秘鲁的塞萨尔·兰达教授以《美洲人权法院案例中法的国际标准》为题,对拉丁美洲国家间的人权法院的法律渊源,及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的发言主题为《中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前景展望》。在其精彩的发言中回顾了中国行政法制度产生发展的历程以及在一些重要行政法制度建立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性问题,最后展望了中国行政法的发展前景、表达了对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热切期望。第四位主旨发言者是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的安都乐·欧罗佩萨·加西亚教授(Autro Oropeza Garcia),在其《中国和墨西哥的法治:比较的视角》的发言中主要从比较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和墨西哥法治发展的共性与各自特点。安都乐教授指出中墨两国法治的发展需要进行一定的法制改革,改革不应该简单局限于经济事务,还是要考虑到社会的发展等问题。德国明斯特大学亨茨·斯图梅尔教授(Heinz-Dietrich Steinmeyer)在其以《法律改革与法治发展:有关德国劳动法和社会法的比较视角》为题的发言中提出,随着中国的发展,中国所面临的问题或挑战也会越来越多,西方发达国家在法治进程中面临的挑战与中国也会有更多的共性。此次论坛关于法治发展的经验交流,一定会有力促进中国的法治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周汉华研究员与波兰雅盖隆大学弗朗西斯科·柏瑞尔教授(Franciszek Longchamps de Berier)共同主持了第二单元的研讨会。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副校长西蒙·查尔斯·埃文斯教授(Simon Evans)做了以《法治文化与基本权利保护》为题的精彩发言,指出宪法是人权的根本保障,然而每一个国家的宪法文化是不同的,基于不同的法律文化,对人权保护的理解也是不同的。因此,在探讨宪法与人权这一主题时,法律与文化是不能割裂来看的。意大利川都大学依那齐奥·卡斯泰卢希教授(Ignazio Castellucci)在其精彩发言中比较了有代表性的法治的三种模式,分别为罗马帝国、法国和中国。罗马帝国、法国的法治模式早期强调成文法,注重法律的确定性,后逐渐赋予法官更大的法律解释权。而中国的法治发展道路可以看出也有相似之处,是一种渐变的过程,法治的发展最终也会作用于政府的治理、权利的分配等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日本东北大学大西仁教授在谈到“法治与社会文化”这一主题时,从日本社会的公序良俗角度出发探讨了日本社会文化对于日本法治发展的影响,指出法治只有成为一种信仰,融入文化之中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巴西联邦马拉尼昂大学卡修斯·蔡教授(Cassius CHAI)发言主题为《民主法治下的法律改革和对反射性平衡的挑战:对巴西经验的评论》,他首先介绍了巴西国家税法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治经验,提出法治建设不能忽视文化因素,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法治的发展也会受到文化因素的影响,要结合本民族文化,才能真正理解法治的涵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制史研究室主任张生研究员做了以《形神俱妙的唐律:立法技术与治平理念的统一》为题的精彩发言,其中介绍了唐律的立法技术与立法理念。唐律中纯熟的立法技术与追求公正的“治平理念”实现了具体规范、法律体系与公正理念的融贯统一,值得现代立法借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商法研究室主任陈洁研究员与意大利川都大学依那齐奥·卡斯泰卢希教授(Ignazio Castellucci)主持第三单元的研讨会。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乌拉·柳库恩教授发言的主题为《外派工人对欧盟法和国内劳动法制度的挑战》,探讨了欧盟指令框架下权益保护的问题,主要对欧盟指令跟外派国之间的法律差异所带来的外派工人权利保护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院金珉湖教授以《智能信息社会的基本原则》为题,探讨了从立法上引导信息社会中人工智能技术正确、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例如,强调技术的人性化;法律权利的主体是人;保障人权和尊重隐私权等原则。匈牙利K﹒加斯帕尔改良教会大学阿提拉·昆副教授(Attila Kun)在其题为《“法治”背景下的匈牙利劳动法改革》的发言中介绍了匈牙利2012年以来的劳动法的改革情况,从社会法的层面探讨了法治的内涵。韩国首尔科技大学金呟經教授的发言题目为《韩国个人识别号制度的改革和发展研究》,对个人识别号制度的改革和发展进行了创新性研究。信息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需要对隐私权加强保护,传统的居民登记方式容易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因此他建议建立一个新的个人信息登记制度,可以称之为居民管理号码,加强数据安全的法制保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言简意深,作了题为《中国的应急管理改革与应急法治发展》的发言。他指出加强应急法制建设,提升政府应对危机能力,是中国法治发展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本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王敏远研究员与日本东北大学大西仁教授主持。日本早稻田比较法研究所所长中村民雄教授在其题为《日本法律史上宪政主义的冲突性传统》的发言中,回顾了日本立宪主义的历史,包括宪政主义的发展历史,并与欧洲法律发展进行了比较研究,阐述了日本人权主体从君主到人民的演变历程。波兰雅盖隆大学弗朗西斯科·柏瑞尔教授题为《在解法典化时代的法律数据基础及对法律的思考方式》的发言引人入胜,提出了法典化、再法典化、法典解构等新的概念,法典解构就是把过去的法典根据适用情况进行解构。他指出在新的时代,更加强调法律透明性和可获得性、完整性、良心自由等法律制度要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室主任李洪雷研究员以《走向衰落的自我规制》为题,对英国金融服务规则体制改革的路径、经验进行了阐述和探讨。他指出,要实现对复杂、动态的金融市场进行有效率、有效能的规制,不能因循守旧,必须积极回应公众对金融市场有效竞争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诉求。巴西圣保罗法学院丹尼洛·阿劳教授(Danilo de Araujo)在题为《集团公司:制度挑战和规制策略》的发言中,集中讨论了对跨国集团公司进行法律监管的挑战与应对策略。他提出要对集团公司监管中的新问题进行分类,根据问题类型制定监管策略、进行法制改革。波兰华沙大学法学院彼得·格尔则布克副教授(Piotr Grzebyk)在题为《经济融合的欧洲的法治及其社会视角》的主题发言中,从法治与社会权利之间的关系的视角,阐述了在社会保护、劳工保护的法律规制方面国与国之间存在的差异及其导致的劳动力倾销问题,指出如何从法治的层面解决劳动力倾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本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任熊秋红研究员与日本早稻田比较法研究所所长中村民雄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教授围绕《中国司法改革的前景展望》的主题,从六个方面进行精彩阐述:一、观念和理论;二、法院管理体制改革;三、组织正规化、专门化和职业化;四、程序运行;五、权利制约与监督;六、智能与信息化技术。波兰华沙大学法学院院长托马斯·杰雅罗教授(Tomasz Giaro)在其题为《十九世纪东欧的法律改革》的发言中,在对东欧与西欧法律体系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其对法律改革与法律文化之间关系的独到见解:历史文化因素对法制改革有重要影响作用,如大学教育、宗教、政治体制、政教关系等因素,一个国家法治进程的推进必须要充分考虑历史文化因素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王敏远研究员作了题为《中国刑事诉讼领域中人权保护的最新发展》的精彩发言,通过对中国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护制度改革历程的回顾,指出在司法实践中,人权保护与打击犯罪两种价值选择存在紧张关系,因此必须从制度完善和司法实践两个方面推动人权保护。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法学院玛蒂娜·瓦卢斯副教授(Martine Valois)的发言题目是《系统分化与法治:在法律制度中保持法律的功能》,首先对加拿大法制中法治的涵义进行阐释,其次从社会系统理论的角度出发,探讨了法治在法律制度运行和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对法治的独到理解:法治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维护法律制度自我运行的一种保护措施。俄罗斯联邦立法与比较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谢凯(Sevalnev Viacheslav)作了题为《俄罗斯联邦的反腐战略》的精彩发言,介绍了俄罗斯的反腐战略,通过对比中国和俄罗斯反腐战略的异同,探讨了法治在反腐中的重要作用。
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副校长西蒙·查尔斯·埃文斯教授(Simon Evans),波兰华沙大学法学院院长托马斯·杰雅罗教授(Tomasz Giaro),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先后致闭幕词。两位外方致辞人向中方表示了感谢。莫纪宏副所长在致辞中表示,在一天半的会期中,我们分享了由来自不同文化、不同法律制度的十余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对法治发展的经验和看法,这些将对有关中国的法制改革与法治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他希望加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同世界各国法学教学研究机构以及专家学者的联系与合作,在交流互鉴中推动中国法治建设事业的进步与繁荣。至此,本届论坛圆满落幕。
会后,参会外宾与两所科研人员在宪法咖啡屋洽谈中国法中心建设相关事宜,外宾对海外设立中国法中心的构想积极回应并提出了建议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