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中
大
2016年9月27上午,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举办学术报告会,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和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先后以“法律进寺庙”、“要报写作的几个问题”为主题分别发表演讲。
报告会伊始,莫纪宏副所长首先就“法律进寺庙”的选题做出解释。他指出,“法律进寺庙”系“地方法治建设”项目组暑期学术调研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战略研究部一直关注、跟踪并积极参与国家普法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以及“七五”普法规划的设计制订,而“法律进寺庙”正是国家 “五五”普法期间中提出的 “法律六进”在一些民族宗教问题突出的地方发展的一个自然结果,而且在宁夏、甘肃、内蒙古等地都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因此,对于“法律进寺庙”,有必要予以更多关注和研究。
接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从“法律进寺庙”的提出、各地的做法与成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对主题进行了阐释。他首先回顾了“一五”普法至今的三十余年间,不同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并指出了作为普法工作在深度和广度方面不断推进的结果,“法律进寺庙”的提出有其演进的逻辑必然性。接着他以宁夏为例,介绍了在 “法律进寺庙”各地的具体表现以及重要做法。他指出,作为民族和宗教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宁夏在2006年即把“法律进寺庙”作为法宣工作的一个重点逐步开展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法律进寺庙”的成效显著。不仅扩大了普法的范围,解决了以往法宣工作无法有效触及信教群众、教职人员以及宗教场所的弊端,而且在利用宗教教义和法律法规解决信教群众在家庭、婚姻、遗产纠纷中产生非常积极的效果。同时,“法律进寺庙”也对寺庙解决内部及世俗事务纠纷提供了很多切实的帮助,因而得到了多数寺庙教职人员的认可与支持,有利于抵御了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最后,李忠主任从思想认识、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对“法律进寺庙”的普法工作提出了改进建议。
在 “要报写作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中,莫纪宏副所长简要回顾了十余年来两所要报工作的撰写及采用情况,接着主要从个人撰写要报的经验出发,对要报选题的技巧及注意事项、获得高质量选题的途径和方法等问题进行的分析与介绍。他希望两所研究人员更加关注要报的撰写工作,尤其鼓励青年学者平时多思考、多交流,多动笔,积极尝试。
(法学所聂秀时撰稿,徐娟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