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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郑成思教授逝世十周年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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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办的“纪念郑成思教授逝世十周年”座谈会于2016年9月9日在北京举行。郑成思先生是当代中国知识产权学术研究的开创者,他以自己的学术研究和教学活动,培育了几代知识产权学人,影响了几代知识产权实务工作者。2006年9月10日,郑成思先生不幸因病逝世,时年62岁。他的去世给后人留下了无尽的悲伤和遗憾。在他逝世十周年之际,郑成思先生生前的相识故旧及家人弟子70余人汇聚北京,共同追忆和缅怀先生的学术人生。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特整理记录了座谈会发言,希望更好的保存和传播这份珍贵的资料,让郑成思先生的学问与人生得以薪火相传。

李明德(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

 

 

 

 

今天是我们中国的教师节。郑成思教授在他的一生当中,推动了中国的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所以说他首先是一个学者,他用他的学术研究影响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知识产权工作者。郑成思教授也是知识产权学术的实践者,他参与了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知识产权行政方面的工作,也参与了司法方面的工作,甚至参与了一些企业的实务工作,用他的学术,推动了制度的建设。

当然郑成思教授还是一位教师,他培养了许多学生,有一些学生或者说间接的学生们,现在已经在很多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已经走了十年,当我们决定,在今天下午召开这样一个座谈会,我们发出通知,他的原来的朋友、他的同事,当然也有现在的领导,都纷纷表示来参加这样一个座谈会。

那么今天来参加这个座谈会的,有国家版权局原副局长沈仁干先生、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先生、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副局长、现任中国科协副主席的张勤先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主任、现任中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的罗东川先生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高卢麟先生。当然还有其他各个方面的代表,限于时间关系,就不一一介绍了。对各位来参加这样一个座谈会,我们表示热烈欢迎。此次座谈会我们有这样一份资料,各位也已经拿到手中了。因为是座谈会,我们虽然写了发言名单,还是希望各位自由发言,不限于这份名单,作为会议组织者,我想说的就是这些。下面我们进入座谈时间,看哪位领导或者嘉宾想先发言。

 

张 勤(中国科协党组原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副局长):

 

 

 

今天很高兴受邀参加郑先生逝世十周年座谈会。为什么我第一个发言人呢?因为李明德老师讲了很多郑先生的功绩,但似乎遗漏了郑先生很重要的一个贡献,就是对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所起的非常重要的作用,我想予以补充。当时我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负责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战略制定的早期,我主要咨询的专家就是郑先生。

 

记得我跟他第一次见面是我刚到知识产权局工作不久,我深切体会到对他对新人寄予的厚望。接下来,应该是2004年,我们开始启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2005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开展战略制定。郑先生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与我们在座的很多人都有关系。比如当时我们考虑,除了知识产权局要拿出自己的纲要征求意见稿外,还要广泛搜集其他专家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想法。当时我和郑成思先生商定,请大约十位有代表性的专家,每人领衔写一份自己认为理想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我记得这其中包括吴汉东老师、陈美章老师、王兵老师等。郑先生还特别推荐罗东川作为年轻专家的代表撰稿。我自己也写了一份纲要草稿,请大家提意见,首先是请郑先生提意见,并得到了郑先生的充分肯定。这件事我在纪念郑先生逝世的文章中也有提到。另外就是我们一起商量确定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设置、名称、参与单位和专家人选及参与方式等。除纲要外,我们设计了二十多个课题及其领衔单位,最后国务院领导小组浓缩批准为二十个课题。这就是除纲要外的另一个战略制定的成果,即二十个专题研究报告。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到现在已经过去八年了。我一直非常遗憾郑先生去世太早,未能更多地帮助我做好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我也过早地失去了郑先生的强大支撑,倍感工作困难。但在04年到06年期间,郑先生发挥了很少人知道的非常重要的作用。

刚才在走廊上,我还在和单晓光(注: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说到,郑先生很赞成利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机会,从根上弄清知识产权的本质和在经济社会中应该扮演的角色,包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该遵循什么基本原则等,认为这些是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该研究的重要问题。其实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过程中,对是否研究这些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很多人不赞成在战略制定过程中弄清这些问题,认为是无谓的学术争论。事实上,我国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多数是来自西方,其解释很多是基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需要,与我国的国情和应有之义有相当大的出入。对知识产权本质的思考已经反映在我写的《知识产权基本原理》一书中,其中的观点当时存在很大的争议,现在也有很多不同的意见。但郑先生是很支持的,并说我的观点与他的学生朱谢群的很相似,还送了我一本他刚收到的朱谢群写的书。相关内容今天就不在这里展开了。

我感到非常欣慰的是,我对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很多想法得到了郑成思先生的肯定,使我有了勇往直前的勇气。我03年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任职。6月份到任,7月份就参加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任第十八课题组副组长。这个课题组的任务是研究科技法规、政策和体制。我承担了科技发展中的知识产权战略问题研究,是与朱雪忠老师一起完成的。参与这个课题的研究为紧接着启动的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做了重要的准备。实际上,04年初我们就已经开始了对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一直到06年郑先生去世,这是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早期,郑先生对战略的制定有巨大的贡献,对我也有很大的帮助。

郑先生的为人令人敬佩。尽管很多人在学术上持有与郑先生不同的学术观点,但是在郑先生去世的追悼会上,很多人参加,既有他的观点的赞同者,也有反对者。大家都敬佩郑先生的人品、高风亮节和学术水平,非常感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郑先生对工作非常忘我。记得我最后一次去郑先生家和他讨论知识产权战略问题时,郑先生已经身患癌症,他夫人跟我说他的身体很差,不宜久谈。但他毫不在乎,带病跟我讨论了大约一个半小时。他去世前还以普通一员的身份投稿我们组织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征文。在评选优秀论文过程中,我们从文章的水平和文风很容易就辨认出了这是郑先生的作品。

我把这些亲身经历过的郑先生的事迹分享给大家,以此纪念这位知识产权界的学术泰斗和前辈。我就简单讲这些,作一个抛砖引玉的发言。

 

田力普(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

 

 

 

 

 

 

首先感谢明德主任,邀请我参加这次座谈会,这个信息传过来,我就特地从外地赶过来,专程来参加这次会议。我和张勤同志的想法一样,也是借此机会来表达我的思念,郑教授确实在国家知识产权事业方面有诸多建树,是一个领军人物。

我在这里就和大家分享一件事情,也是06年发生的,06年在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史上应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年份,大家都知道当年5月26号,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建设,我还记得在2006年刚过元旦,得到通知中央政治局要组织一次集体学习,议题就是知识产权,当时我领到这个任务马上就回局里开会,关于学习会上的讲解人选,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郑先生,还有吴汉东校长,两位推荐人选报上去后,没有任何不同意见,马上就认可了,当时我还不知道郑先生身体已经很不好了,不知道他已经患病。当时这是国知局面临的一个重大任务,也是一个重大机遇。刚才已经介绍过,04年局党组开始酝酿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05年囩务院正式启动了制定工作。但是当时还是有很多阻力的,不同意见也很多,要协调很多部门,确实对当时来说基本是难度极大的任务,所以我们认为中央政治局这次集体学习,专题研究知识产权,这对于国家整个的知识产权事业,包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制定,会是一个极大的推动和促进,所以当时我还记得我们请郑先生来,他非常高兴接受这个任务,不顾身体虚弱,患病在身,因为时间比较紧,春节后的第一次学习会上就要开讲,大家都非常投入,多次开会,讨论文章怎么写,怎么讲,稿子怎么组织,基本没有休息时间,白天黑夜加班,稿子出来以后,我们才知道这才走了第一步,后来还有很长的程序。特别是在稿子的修改过程中郑先生的高风亮节就体现出来了。我们都了解郑先生,学术的独立性是非常强的,有自己的观点,理论研究是自成一家的。所以,一些修改稿子的要求对于郑先生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当时我也很为难,但是当时,虽然他的讲稿几乎需要推倒重来,但是为了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大局,为了知识产权战略的推进,为了整个国家未来的创新、发展,从知识产权角度,给国家最高层领导介绍,不光是学术角度,方方面面的,包括教育、法律、执法等等,最后经过对稿子的反复的磨,反复的改,终于圆满的完成了。而且当时在讲解的现场,确实在场的所有人都非常认真,我还记得当时总书记还在郑先生讲解插话询问相关问题。

所以我们觉得郑先生真的是很让人敬重的,不仅学术水平高,而且政治素养强,能够从国家的大局出发,把自己的学术研究、理论建树,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中央最高层把它表达出来,改变自己作为学者的一些想法、习惯,他把这件事情做得非常出色。我非常感动。郑先生奉献的多,索取的少。我就是特别为他的身体着急,他什么都不吃,不吃肉,不吃海鲜,我们一起去外地开会的时候,主办方都很为难。06年确实是他身体最差的时候,当然后来听到他去世的噩耗,大家都非常惋惜。他为了国家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呕心沥血,奉献了自己生命的全部。我就回忆这些片段来纪念郑先生逝世十周年。

 

沈仁干(国家版权局原副局长):

 

 

 

 

 

 

 

 

我和大家一样,都十分怀念我们的郑成思教授。在郑教授去世的时候,我写了一首诗追悼他。现在,我把我在2006年9月12号写的这首诗奉献给大家:

 

哭成思

 

闰七之秋闻闷雷,良师西去不回头,

君子神交廿七载,再遇疑难我犯愁,

闰七之秋闻闷雷,往事历历在心头,

单枪匹马走英伦,师从柯氏夺头筹,

闰七之秋闻闷雷,一生辛劳似黄牛,

著书立论为法治,国会献策强神州,

闰七之秋闻闷雷,挚友驾鹤游蜃楼,

何人觅得仙灵丹,拉回兄弟共筹谋。

这就是我当年写的纪念郑成思教授的诗,再次表示对他的思念。郑成思教授逝世十周年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能够组织这样一个座谈会来纪念,聚齐这么多领导、朋友、同事和学生们来座谈,纪念郑教授的学术研究与法治贡献,是不容易的事情。同时,也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

 

罗东川(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原副庭长、研究室原副主任,现任中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大家下午好,非常愿意参加这个座谈会。我记得上次参加座谈会还是郑老师逝世一周年的时候。那次也是大家回忆了很多和郑老师的故事,让我们大家非常感动。那次我就提出,应当把郑老师的精神在知识产权界传承,应该在整个知识界甚至整个社会都来弘扬郑老师的精神。即使过了这么多年,在我脑海里仍然经常出现郑老师的身影,回忆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伊始,与郑老师交往的很多情节。

郑老师永远活在我们心中,自己没有给郑老师当过学生,但我的内心永远把我自己当作郑老师的学生。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包括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和实践,都得到郑老师非常大的支持。尤其在93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刚开始建立,那个时候我们就11个人,真正从事过知识产权的人员非常非常少。那个时候郑老师担任北京法院知识产权专家咨询顾问。基本上我们遇到疑难案件都请他来,从来没有拒绝过。我自己当时承办了许多重要案件,遇到疑难问题,都请郑老师来参加庭审旁听,然后听他对庭审的看法和意见。所以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许许多多这些具有开创性的案件,所体现的不仅仅是法官智慧,更多的是像郑老师这样在座的许多老师的智慧。那个时候,理论界和实务界这种紧密关系推动了中国知产审判向前发展。

感谢郑老师在过去我们工作当中、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对我们的帮助。我也想代表一大批知识产权法官向郑老师表示感谢,永远地缅怀他。我自己在工作中看郑老师的书,向郑老师请教,收获非常之多。应该说,当时的审判视野和高度与郑老师高瞻远瞩的视野是分不开的。那时候,我们审理计算机软件案件,根本不知道什么源程序、目标程序,但郑老师给我们介绍了许多国内外的情况,所以我们在审这些案件时候的高度,站的这种位置,使我们的审判能够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这和当初起点高有很大的关系。

郑老师经常鞭策我们。那时候,我们除了审判也做一些调研,写一些东西,在这些方面郑老师都给我们专门的指导。例如,我们见庭后编写的第一本《知识产权名案评析》,得到郑老师的高度肯定。第二年,郑老师去上海法院指导,看到上海知识产权庭编了两本知识产权书籍,还有一本中英文的。郑老师回来以后就和我们说:“你们要加油啊,上海那边都编了两本了,你们才编一本”。我还记得当时《电子知识产权》杂志搞一个知识产权论文竞赛,我写了《新技术条件下对著作权司法保护的影响》,文章很短,却被评了一等奖。郑老师是竞赛的评委,对文章高度肯定。后来看到我,专门提起,让我内心非常感动。2004年,我知识产权庭调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他马上给我写了封信,说你在研究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你的领域就不要再局限于知识产权领域,应该有更广的视野。而且还专门把一本相关专业书寄了过来,说自己都读了四五遍了,建议你也好好读一遍。他做的这些点点滴滴,都在激励和指引我们。第一代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法官啊,从郑老师学到的东西是无穷尽的。

还有一件事也要分享一下。2000年中国入世要修改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涉及许多问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激烈讨论。尽管当时我们整个知识产权界在国家立法层面的话语权不是很强,但郑老师会据理力争,表达出他的想法和意见。记得当时商标反向假冒在全国人大有关会议上讨论,一些部门的领导人有不同意见,郑老师从推动民族品牌保护角度在会上努力说服他们。最后他看我也在那儿,他说审理这个案件的法官在这儿。我就在那个会上,把枫叶诉鳄鱼那个案子的情况,给这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做了介绍。最后决定对商标反向假冒作出规定。郑老师所表现的就是追求真理,讲真话的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所有的这些点点滴滴,郑老师的心胸,对国家的担当,觉得很佩服。

应该把郑老师的精神品格进行很好的宣传,其实他也代表了知识产权界的一种品格。我看今天来的那么多老同志,都和郑老师打过很多交道,肯定都能够感受到郑老师身上的这种品格。所以我想这个十周年缅怀郑老师的座谈会,不单单是回忆,也是深刻总结我们知识产权界对国家的富强,对创新做的贡献。座谈会的最大的意义就在这里。不管是老同志,还是年轻的同志,在这个方面都有更多的思考,最重要的是年轻一代要把这个历史责任,历史使命担当起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应该怎样发展,你们的肩上有什么责任。。郑老师的思想与行动是我们知识产权界几十年的总的体现。应该把郑老师作为我们知识产权界的一种符号,一种精神,一种象征,年轻一代要把这种精神,这种品格传承下去。

 

高卢麟(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

 

 

 

 

今天非常高兴,出席纪念郑成思教授逝世十周年的座谈会。当我们回顾郑成思的点点语言,点点思想,我们都感觉到中国知识产权制度都得到郑成思教授在各个方面给予的帮助,给予的启蒙,给予的指导,给予的研讨。我们今天可以这样说,我们和整个改革开放事业一样,在改革开放的旗帜的指引之下,我们的知识产权制度不断改革,在专利、商标、版权、市场竞争,很多的方方面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即便连外国人,也不得不承认。就拿我们这个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来讲,凡是到过我们中心的人,都是认为我们中国是注重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教育的延伸,从这个中心能够体现出来。

我们在回顾我们成就的时候,不能够忘记,任何一个好的事业,之所以有大的成就,原因很多,但其中有一个方面,必然有一个很强大的,理论上比较完备的,作风比较过硬的队伍,这样一支从思想、理论、作风方面来带领的队伍。我想郑成思教授是这个队伍里一个坚实的代表之一。对他的贡献,我看这本书里讲得很多,描述的也很多。从我个人来讲,第一个就是当中国还没有专利制度的时候,还没有版权制度的时候,还没有商标制度的时候,郑成思教授为代表的一批工作者已经在那里探索。当我们把这个事业逐步逐步地建立起来,我们就可以得到他们在这个之前就做出的准备,译作也好,他本身的著作也好,这方面帮助很多。任何一个事业,没有这一批人,没有这一批专家学者来支持。这个事业是成立不起来。当年我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我们第一个方面就想到郑成思老师。在我们专利局建设的各个阶段,他都是我们有力的精神指导力量。

第二点,郑成思作为一位专家、学者,非常重视培养学生。今天我看你们中国社科院年轻的学生来得不多,以前是郑成思的研究生,我知道在他的指导之下,就挂他的名的,有很多很有成就的研究生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郑成思教授还是WIPO一个专对发展中国家教授联盟成员,郑成思教授是代表我们中国,他在知识产权教授方面享有盛名。

第三个是在我国各个法律成型,讨论,反复争论中,经常能听到郑成思教授的声音。在法律的形成过程当中,专利法上有很多争论,版权法也是争论很多,比专利法还多,商标法也是。郑教授把他的一生,他的思想,他的观念,他学到的东西,贯穿到立法过程当中来。甚至不仅仅是立法过程,刚才罗东川同志也提到,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存在疑难的案子,也经常去征求他的意见。我想这也是非常值得怀念的地方。

下面一点,我觉得非常重要,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上的地位。在研究WTO规则时,他不仅仅是翻译好,而且做了条文分析,我们中国虽然当时还没有参加,后来2001年才参加,但是你必须要了解,国际上的WTO也好,WIPO也好,这就必须要有先驱者去研究,去探讨。在这之后,我们举办了很多学习班,研讨会,我们很多干部都学习过了解了这些规则,我想这和郑成思教授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同时大家都清楚知道,郑成思教授在立法方面一直在讨论的一个问题,知识产权法要不要,怎么样列入民法典中,这作为郑教授研究的问题很长时间。一直到现在,这仍然是一个民法中一个争论的问题。郑成思教授为这个事业也是呕心沥血,如何将提高知识产权法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地位,如何将知识产权法作为我们国家基本法律的地位着重反映出来。

我还和大家讲过一条,郑成思教授是我们大家的学习榜样。有的同志可能不知道,郑先生的房子很小,在很小的房子里面只有一个很小的读书的地方。我们在看电视的时候,就是他在专研学问的时候。他几乎每天都不看文艺节目,而是一心专注地在研究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我想这一点我没有做到,我想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他的确是我们知识产权很重要的代表人物,他的言行,他的作风,他的贡献,都说明了这一点。所以我想在今天这个会上,和大家共勉,回忆这些点点滴滴的事情,我也希望出现更多的人,把郑成思教授治学的精神,严谨的作风,对知识产权的贡献,包括在国际上提高我们的地位,在人大立法方面,涉及到所有这些贯穿到将来的工作中。尽管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前面要做的工作仍然是很多的,我们需要更多的专家学者,真真实实的融入,来帮助我们把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搞得好上加好。

 

欧万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原副局长):

 

 

 

 

我比郑教授年龄要大,但是他是我的老师,他在商标的贡献可能比专利、版权的贡献还要大,因为我是深有体会。我讲几件事,第一件事是中国商标局要解决加入马德里协定。当时我刚刚提商标局副局长,局长就说,你去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的座谈会。我想应该如何处理这个事儿呢,我就给郑教授打电话。他说你不管在会上谁反对,谁不干,你要坚持参加马德里协定,在会上一定要坚持。在中南海举办的会,我也毅然而然的去了。结果会上有两个单位坚决反对参加,我们坚决支持参加。回来和局长汇报,局长说你坚持啊?我说我坚持啊,你征求了谁的意见啊?我说我征求了郑成思先生的意见,他说可以可以。所以这件事,有郑成思教授的贡献。为什么这件事要给郑教授打电话,当时有一个党委的刘书记。他和我提议,他说你碰到什么难点的问题,就问一下郑教授,他比较熟悉,所以我就听从老刘的意见。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呢,就是商标局首次开始专家顾问制度。93年我调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任专职副主任,原先商标评审委员会跟商标局在一块儿,现在分开了,就叫我做副主任,局长做主任。当时国务院的编制还没有下来,就接了商标局的同志们来干。我就征求郑老师的意见,他说你可以请顾问啊。我就开始找,最后我就跟局长汇报,当时局长是兼主任的,他就问,我请顾问是要花一些钱吗?要多少钱,我没有多少钱。当时是90代初,我说这样吧,每请一次人就十几块钱,一个人五块。说多一点吧,找专家解决问题,可以多一点。就批准了。接着请专家啊,我就开始想请哪些人,就想要不要请政法大学的江平,问郑老师要不要请一下他呀,郑老师说可以。我就通过一个老乡,也是政法大学的,就把江平老师给请过来了。当时请了十几个,有北京高院的、最高院的、人大的、北大的、版权局的、专利局的都有。专家们第一次开会,我们局长就亲自来了。后来等郑教授来了,我们局长就说,郑教授你请的专家可以啊。当时商标局是第一次成立专家委员会,别的局都还没有。所以郑老师对我们商标局的贡献啊,是很大的。

当时我们评一个“武松打虎”的案子,人家注册商标了,这问题怎么解决啊,这是版权的问题啊。咱们这些实际工作者也不是学法律的,不知道怎么办。讨论过后把这个商标给撤销了,在社会上影响很好。我记得郑老师在编写《法律文库》这本书的时候还把这个问题给提上去了。还有就是在商标领域近似混淆的问题,我们也是请教郑教授。所以说郑教授啊,虽然年纪比我小一点,我今年80了,但是他依然是我的老师,我非常尊敬他。郑老师对我也是比较相信,比方说,黄晖是他第一个博士生,当时当博士生要国家局领导写推荐信。我记得黄晖说,郑教授说的,只要你同意就行了。我就说我可以给你写,所以黄晖成了第一个博士生。所以郑成思教授当时给我的印象很深,对国家商标局的贡献非常大。郑教授可惜啊,去世太早了,他是中国知识产权界的权威专家,在版权、专利、商标、不正当竞争等方面他样样都精。所以今天的座谈会,我身体也不好,但我还是来了。讲的也是四川话,听不懂了也请大家谅解了。

 

杨林村(科技部知识产权中心原主任):

 

 

 

 

我和郑老师交情不深,只有一件事情特别印象深刻。就是我们中心刚成立的时候有一个案子让我们做一个法律咨询报告,这个案子现在看上去很简单,就是一个房屋结构设计软件,这个软件的市场比较大,然后他的开发者给他进行加密了。侵权者让一个解密的企业解密了之后便宜卖给第三人,这么一个过程,然后我们当时对这个解密者的法律责任说不清楚,我们就说能不能请郑老师来。大家就觉得这么大一个专家能不能请过来,就决定冒个险,打个电话,一说这个案情,郑老师很感兴趣,他就过来了。听完之后郑老师还很谨慎,就是这个解密责任违法没有问题,就看什么责任我回去再研究研究。回去两三天之内,他又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什么什么责任,供你们参考。这是主要的一件事情,也有一些其他的事儿。

我之所以一定要来这个座谈会,是觉得郑成思老师这个人,外貌非常瘦小,但是他给人的精神力量非常强大,他的气场非常大。我觉得他的力量来自于他的真诚,来自于他的学养,来自于他对祖国、对于知识产权事业的这份执着,所以我对他的人品非常崇敬。他去世的时候,我莫名其妙流了几滴泪,我就觉得我们行业非常缺少有这样人品的专家。他也从来不考虑个人的荣辱,领导对他怎么看,人格非常的高大。所以我觉得呢,感谢李老师,能邀请我,给我这个机会,我把我的心意表达给大家,谢谢大家!

 

王自强(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

 

 

 

 

 

 

首先,感谢主办方邀请我参加纪念郑成思老师逝世十周年的座谈会。

郑成思老师,是中国知识产权界德高望重、研究成果丰硕的著名专家学者。第一,他是中国知识产权理论研究的先行者,作为我国首批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的学者,他以孜孜不倦的科学态度和忘我的精神,为我们从事知识产权的工作者留下了大量的理论研究成果,正如李老师刚才所讲,在座的以及不在座的,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立法、司法、行政的人员,都是郑老师理论研究成果的受益者,他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理论建树深刻地影响着今天中国的知识产权界。第二个,他是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参与者,他参与了中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几乎所有知识产权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亲身经历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从无到有的过程,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凝聚着他的心血和智慧,他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做出了杰出贡献。第三,他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的践行者,他在不断深入研究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同时,大力支持司法、行政开展司法审判和行政管理的社会实践,支持市场主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我记得2006年初,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进入冲刺阶段,为了加深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个互联网条约的认识,国家版权局邀请郑老师来作专题讲座,当时他已身患重病,但欣然接受,并带着虚弱的身体给我作了精彩的演讲。前几天,阎晓宏局长与我说起这事仍感慨万千,称赞他的敬业精神和为人品格。郑老师是一位学者,也是一个著作权人,同时也是侵权盗版的受害者,他以崇高的社会责任感亲自参与反盗维权活动,抵制盗版行为,以对侵权盗版不妥协的态度,为社会和公众做出了正义的示范。

我非常认同刚才东川同志所言,郑成思老师是中国知识产权界的一个标志和符号。今天大家在这里聚集一堂,座谈会、追思纪念郑成思老师。我认为对他最好的纪念,就是做好当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我认为,一是要不断地完善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二是要不断地推进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实施,而这两者都需要理论研究成果的支持和支撑。在这方面,郑老师可以说已经为我们作出了典范。其一,他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科学精神,一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来研究问题;其二,他秉承问题导向的思维理念,着力解决中国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实际问题。今天,我们建立和完善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一定需要借鉴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先进成果,吸取人类文明的精华,但更重要的是要把这种成果和精华转化为中国的现实制度,但应切忌照搬照套、东施效颦、邯郸学步,不结合中国的实际,既学不到别人好的东西,也可能丢掉自己的本源,连自己该怎么走路都是不知道了。这也是今天我们要学习郑老师严谨的治学精神和科学的研究态度之所在。我觉得只要我们坚持这种精神和态度,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法律制度就会上一个新台阶,就会为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乃至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科技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董葆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原副巡视员):

 

 

 

 

我今天呢,从大兴赶过来,我是非常非常怀念郑成思老师的。郑老师在很多我们非常困难的时候支持我们,帮助我们,例如88年细则的修改。关于注册不当,那时候抢注就开始了。后来93年的商标法修改,在关键的地方,比如地理标志,他也是提供了很大很大的帮助。另外在01年的商标法修改,对于很多重要的制度,郑成思老师都出了许多非常好的主意。郑老师对企业非常非常体谅、非常非常关心,企业遭受到危机的时候,他十分关注。对像海信集团一案这样,当时德国西门子公司要告我们中国的海信7个亿,就是7000万欧元。当时在这个案子中我们的一些感受啊,一些想法啊,我们都征求了郑老师的意见。所以我现在特别怀念郑老师的,就是我们现在中国的一些企业在商标问题上遇到了巨大巨大的灾难。就是现在出现的抢注现象,已经把我们中国的商标法给颠覆了,颠覆了商标法领域的正义和公平。遭遇抢注的企业没有办法,稍微有一点知名度的商标,都要在45个类别上,不用的也得去注册。而且要把一个商标分开,分成字母、图形、拼音。把一个商标拆成四五份在45个类别上注册,要几十、几百地去注册。不用的也得注册,不注册别人就给你抢注了。然后还出现一个现象,就是我注册的商标超过三年不使用,别人就又可以抢注了。所以这个“超过三年不使用”,实际上是一个怪胎,外国很少有使用这种制度,但在我们中国,非常多的企业在这个上面要吃大亏。所以说我们中国的商标法正遭遇着极大的灾难。在这个问题上呢,我非常怀念郑老师,如果有郑老师在,我觉得我们中国的商标法不至于是这个样子的。因为郑老师在全国人大讲的话,常委们还听了,因此郑老师的学问在我们的领导当中还是有很大的影响力的。所以郑老师走了十年,我们商标法走到这种程度,去年商标注册申请287万,今年根据估计要350万。美国商标注册申请多少,有30万,欧盟不到30万,俄罗斯10万,英国10万,日本20万多一点,我们到今年是350万,而这350万有多少是我们经济建设中所需要的呢?恐怕到不了四分之一,有四分之三左右都是垃圾,抢注别人商标的和自己没办法自己去商标局注册自己商标的。这些垃圾给我们商标局造成了巨大的困难,给商标评审委员会、法院也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是遭遇最大损失的是全国的企业,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面,我们郑老师走的太早了,所以谁能够在国家的立法上面、国家的执法上面,能够帮帮我们的企业?!谢谢大家,我说的有点激动。

 

曹中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原副局长):

 

 

 

 

 

感谢主办方邀请我出席郑成思教授逝世十周年的座谈会,我感触很深,我是2001年至2008年任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在协会期间,遇到了不少新问题,要向郑成思老师请教。我们在2002年到2003年曾经举办过两届中国商标大赛,也就是第二届“冠生园”杯商标大赛、第三届“恒源祥”杯商标大赛,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二套播放,我剪辑了两段大约12分钟珍贵的视频,即中央台记者对郑成思老师的采访,以纪念和缅怀郑老师。

 

 

 

在稍作休息之后,座谈会安排了《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的发布预告会环节,该环节由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执行主任管育鹰研究员主持,文集汇编者代表黄晖先生,知识产权出版社副总编王润贵先生以及郑成思教授家人代表张斌先生分别发言,介绍了汇编出版《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的相关情况。

 

 

 

黄晖(郑成思教授博士弟子,文集汇编者代表):

 

 

 

首先感谢郑老师家人的信任。在汇编这套文集之初,我们希望将现有的一些新的情况、发展反映到里面去,但后来觉得这个工程可能比较浩大,所以我们后来采取了现实一点的做法,就是先把老师的文章、著述汇编整理起来。因为前前后后的著作很多,把它全部拿来再出一遍书可能意义不是很大。所以我们后来采取了一个体例,便是采取分卷来整理。现在大家看到了样书,这个样书得到了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一共是六卷八册。基础理论一卷,版权一卷两册,其次专利卷、商标卷、国际公约卷也有两册,最后是治学卷。我们在编辑过程中,有一个基本考虑,就是保持郑老师作品的原貌,全部是郑老师自己的文字。我们编者只是做了一些注解,比如像大家看到的声音商标,当时根据我们的法案还不能注册,但我们现在新法已经允许。我们会在相关论述地方加注,表明现在情况如何。另外会在后面加一个关键字的索引,因为国外的学术著作都有这样的体例。我觉得这样可能对于郑老师学术思想的传播会更加方便。这个书刚开始会以整套书的形式出版,后来应该还会分卷出版。这样对大家阅读郑老师的著作会带来方便。最后一卷治学卷特别值得提一下,在里面我们搜集了郑老师全部学术著作前言以及给别人的著作写的序言、评论等,从这里面我们确实可以看到郑老师的治学之路对我们的影响非常大。郑老师虽然离开我们十年了,但是他的著作、他的论述会持久地影响我们的知识产权事业。感谢编委会及同仁们的支持。这里面基础理论卷是由朱谢群博士来汇编的,版权卷是由刘家瑞博士,专利卷是张晓都博士汇编,商标卷是我来做的,国际公约卷是由刘丽娟博士来做的,治学卷是管育鹰博士来做的。李明德老师特意为文集写了总序,知识产权出版社给予了很大支持,超星公司前期为著作的电子化也提供了很大帮助,这里一并感谢!

 

王润贵(知识产权出版社副总编):

 

 

 

 

各位老师,各位专家。我今天代表知识产权出版社《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的主要工作团队上台说几句。我们团队今天总共来了5位。知识产权出版社总编辑助理、主任都来了,也带着郑成思文集的编辑,来向大家简要汇报文集的情况。我先表个态。第一,刚才第一阶段的座谈会,各位领导、专家都表达了对郑老师的追思,我们也是带着同样的心情来出版这个文集的。在我们这样的团队做这样的工作,它已经超过了出版了一套学术著作的意义,而是像刚才有的领导谈到的,是要推出一种中国知识产权界的精神。通过保存郑老师的研究成果,保存这种精神,是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传承的。这是我们出版该文集的初衷。第二,这项工作筹划已经好几年了,讨论、立项、组稿、汇编已经经历三年了。具体的汇编工作刚才黄晖已经作了具体的介绍。他们做的更具体,我们配合他们工作。我们知识产权出版社一定配合好《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的汇编团队,把这个文集做好。今天我们这个团队带着我们的初步工作成果来到会场,一方面是追思郑老师逝世十周年,另一方面是请大家批评指正我们可能存在的问题。

 

张斌(郑成思教授家人代表):

 

 

 

 

 

我受我岳母委托来讲几句。我岳父去世前有两个心愿,其中一个是希望他的学生能超过他。当时知识产权出版社找我,想通过注释的方式来出版这套文集,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让他的学生有一次超越他的机会。所以我们做出了一些牺牲,因为有些朋友说可能会影响我岳父的著作权,但只要能让他热爱的知识产权事业得到发展,做出点牺牲是没有问题的。另外一个是选择黄晖做汇编的负责人。当时我岳父说过几个人名,其中就有他。这几个人可以动他的作品的。他已经做出交代了。

 

 

 

管育鹰:好的,《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发布预告会告一段落,我们中间不做休息了。继续请郑老师的朋友和学界的专家学者发言。

杨叶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原副巡视员):

 

 

 

 

郑老师离开我们十年了,我们纪念他已经好几次了。刚才杨林村说的时候,我差点没哭出声来。我看到他照片,我非常想念他。现在特别想念他。希望郑老师听到我们的声音能够再次出现。我们为什么要纪念郑成思教授。在他去世十周年的这样的场合,我们取得了一个共识:怎样来纪念他,来发扬他。刚才我特别注意到李明德主任今天穿的特别正式。我刚才进来碰到他和他握手的时候和他说,你们法学所办了件大事。他说这是应该的。我说郑老师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泰斗,同时也是个旗手。他说他很了不起。我说这面旗帜还要举下去。我们都知道,里约奥运会每个国家都要有它的旗手。郑老师已经离开我们十年了,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纪念郑老师。我们国家现在有很多了不起的人,在知识产权界有个郑成思教授,知名度很高。他是个感动中国的人,是改变知识界的人。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在计划经济制度下是荡然无存的,那么这个知识产权制度是依靠郑老师的披荆斩棘而建立起来的。而且郑老师学贯西中。我记得他有篇文章谈到了商标是舶来品,那么在舶来这方面来说,他真是驾着一条船,把西方的东西传递到中国,与中国特色结合起来。今天知识产权局的老局长也说了,他是一个上达天庭,下接地气的人,许多人的学问很高,但是他是那么地接地气,那么地能够谏言,坚持对国家的立法负责。我们国家最高层应该了解这些东西。郑老师真了不起。他研究的一些东西,在世界知识产权界都享有很高的知名度。郑老师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包括WTO,是具有极高的地位的。他是被世界公认的世界级专家。我们这支队伍的教育、培训还有商标法的几次更改郑老师都功不可没。在1993年修改商标法的时候,当时人大常委会刚要通过的时候,出现了这么一个情况。商标法在这之前对假冒侵权的规定要加上明知商标而使用才成立侵权。如果商标法如此修改,那么整个体系不行了。我们就想到必须找郑老师,郑老师在人大常委会说话有力量,后来我们去郑老师家,和郑老师讲了这个事。郑老师听完以后特别激动,说商标法要是这样弄的话倒退太严重了。所以郑老师就去和人大常委会讲这个意见,还专门写了篇文章讲这个事情。所以后来商标法就是我们看到的明知或应知,不仅仅是明知了。我们商标法遇到了好几次问题,这里面问题有走在十字路口的迷茫,也有对商标法的原则性的问题把握上的缺陷。但我们都是把郑老师当成泰斗,他披星斩棘地在这方面做工作。所以这方面我怀念郑老师。现在我们国家知识产权的法治的确到了很重要的时刻。他作为中国知识产权的泰斗,他之所以公认,因为知识产权在中国从无到有以及到后来的蓬勃发展阶段,郑老师起的作用非常大。当时中华商标成立,决定让我做第一届的副秘书长和《中华商标》主编。我想第一篇一定要找郑老师。所以和郑老师说了,郑老师说考虑。后来刊号批下来了,我们就找到郑老师,郑老师说:好,我给你篇文章,但这篇文章我正在写,而且没有发表过。它的关于TRIPS协议的文章就是第一次在《中华商标》上出版。后来他还给我不少的书。都是他的书,还带着墨香。我只是一个在商标方面做具体实务的人,我形容自己就是一只抓耗子的猫,抓假冒侵权而已。但郑老师对我真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郑老师一心奠定着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奠定着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这个人非常透明,唯独没有他自己。所以他去世的时候太年轻了。我马上快70了,但郑老师年纪并不大,离开我们却十年了。知识产权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很多东西被异化了。商标的财产论、资产论、驰名商标的性质都被异化了。有些企业申请商标都没有运作的想法,而且商标本身有商誉和增值的的作用。中国现在在商标方面问题很多,因为发展了以后到了深水区,企业发展越大,它的边缘越大。我们研究知识产权的有造诣的,有事业心的专家学者应该振作起来在这方面搞研究。在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到新的阶段的时候,很关键的一个时候,我们怎么发扬郑老师的精神。我们希望在我国现在的知识产权界,有王成思,李成思。我觉得他的名字太棒了,而且它的成就那么大,他从思想到精神,他的生活那么清贫,奉献一切。有时候觉得自己学问和郑老师差别太大。今天我鼓出点劲来,要写点东西。有句话可能不恰当: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仍需努力。知识产权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尤其是对于年轻的工作者,我觉得这个是最重要的。在这里,还必须提到一件事。十年代初期,我奉命主持拍摄两个商标专题讲座录像片时(一是工商管理干部的法律教材、另一是企业商标法律讲座),请郑教授讲授,正值他刚做完手术。他克服术后的伤痛讲课。在录像的间歇,他不得不跪在沙发上转换身姿休息。他对法治教育的投入、奉献和对工商行政管理商标工作的支持,令人感动,也令我没齿不忘!

 

裘安曼(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司原高级顾问):

 

 

 

 

我主要从感性层次来讲,因为从理性来讲,我们今天是讨论郑成思学术思想座谈会,纪念他是从感性角度。这个人是怎么样一个精神。我和郑成思先生数年前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几次开会我们都住在一块,在一个房间里。所以我非常近的接触过他。他身上有那么多的光环,那么郑成思先生自己觉得他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我觉得郑成思先生会这么说:我是知识产权这条路上一个朝圣者。我就觉得郑成思先生从事知识产权事业就像一种宗教情怀。他很谦卑,没有架子,大家都知道。希望我们大家都能超过他。他对追求真理有敬畏之心,对其他东西他都不屈从。他要把他自己所学的东西最大限度地让其他更多的人来受益。另外他有一种博爱精神,凡是对待有需要的人,都是一种温情的态度。他其实是处在中心的地位上,但是在各种场合下和别人接触的时候,就总感觉别人形象都比他高大,他就是很安安静静地在一个角落里。郑成思先生做事情艰苦勤奋,专注,对自己的健康都不大顾及。所以他这种精神是我们真正要来继承的东西。我们现在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和郑成思先生当年开创知识产权事业的时候很不一样了,而且郑成思先生逝世这十年,知识产权这个事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换句话说,如果郑成思先生当年是一种开创、探索、启蒙、教育,那我们现在正处在要开始做基础性思考、研究、探索的时候。特别是最近谈论是否要加入民法典,我们的确要对这个事业有一个根本性的、基础性的、重新定向的考虑。这种情况下,我们来纪念郑成思先生,就是要学习他的精神。他这种使徒一样的精神,我们要问问自己,我们有没有这种精神。郑成思先生的做人、做事是完全融合在一起的,没有这样的一个命题:你先做事再做人。做人必定要通过做事来体现出来,做事必定体现出做人。我们对郑成思先生整个作品的讨论是另外一层含义,关键便是郑成思先生这种精神,这就是那些年来我和郑成思先生密切接触的感悟。我就感觉他是这样一个形象,一个使徒的形象,他对自己评价很低的,我觉得任何一个光环戴在他身上都不是他的本意。他自己觉得他自己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做学问的人,在这条路上默默无闻的作为一种殉道的角色。

 

宋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非常感谢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知识产权中心邀请江苏高院,看到邀请后非常感慨,所以我们一定要来参会。因为江苏高院知识产权庭是在1995年成立的,那个时候属于知识产权审判事业初创阶段,是件量比较少的时期。江苏高院成立知识产权庭后,将原来分别由民庭和经济庭审理的著作权和工业产权案件集中到知识产权庭审理,并开始培养知识产权专业化法官。而在知识产权庭初创时段,无论是理论准备还是实践经验都不充足,为了尽快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水平,江苏高院聘请了国内一些著名知识产权专家作为法律咨询专家。郑老师就是其中一位。我一定要来参加纪念郑老师逝世十周年活动,我也参加了郑老师逝世三周年活动,因为我们一直深切缅怀郑老师对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关切。当年我们在案件审判中遇到一些疑难复杂问题,通常会咨询法律专家以获得帮助。记得有一次,我们把案情和咨询问题寄给郑老师,郑老师很快就给我们寄回了书面的专家咨询意见,对我们帮助很大,对裁判起到了定心丸作用。去年,我在为一本书写序言时,也梳理了法律专家意见的价值和作用,同时回顾了在知识产权审判初创阶段专家咨询意见对司法的帮助,其中也提到了郑老师。我比较了那个阶段与现在专家咨询意见之间的差异,在我看来,可能最重要的是,那个阶段如郑老师这些大家的专家意见通常是“无价”的,而现在很多专家意见是“有价”的,当事人会去支付一些费用。郑老师对司法的贡献,特别是地方法院的贡献和帮助,我们是不会忘记的。同时,我觉得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官成长过程中,郑老师的学术思想也给予了很多指引和滋养,这也是我们不能忘记的。我是2004年进入江苏高院知识产权庭工作。早期江苏省高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非常少,大概只有四五人,到2004年左右案件开始增多,法官也开始大量增加。记得当时知识产权法官起步基本都是从看郑老师著作开始的。而对于后来新进入知识产权庭的法官,我们也多推荐他们去看郑老师的著作。郑老师对中国早期知识产权法官培养所给予的学术指引非常重要。在这里,我代表江苏知识产权法官再次表达对郑老师的深切怀念。

 

芮文彪(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各位专家、学者,大家好。我来自于上海,我代表吕国强局长专程赶来参会。接到这个通知后,我和吕局长一直在回忆郑老师当初对上海审判工作的一些片段。我和吕局长曾经亲自到郑老师家里去拜访他,请教他一个案件。当时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家里非常朴素,床上、桌上、地上满是书籍,而且整个房间的装潢也是非常朴素。他给我们的案件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意见。当时我是个年轻的法官,我走的时候郑老师给予了我很大的鼓励,至今让我终生难忘。说起郑老师对上海知识产权事业的帮助,我想主要是两点。第一,郑老师对上海的知识产权的审判体制机制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和支持。当时我们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在1996年开始探索“三合一”审判模式,也就是民事、刑事、行政于一体的审判模式。当时这是全国首家实行“三合一”审判模式的知产庭。郑老师对此表示充分的肯定,称其为“浦东模式”,并且他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会议上将此作为一个提案,认为这个模式可以在全国进行推广。在郑老师的支持、帮助和倡导下,“三合一”审判模式在法院走过了20年,从探索到成熟,到今年最高法院专门发文在全国法院实施“三合一”审判模式。所以说20年来的探索与郑老师的指导和帮助是分不开的。第二,郑老师是我们上海法院首批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对上海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很多大案要案都给予了指导帮助,比如吴冠中案件,三毛案件,MTV案件。这些案件我们都向郑老师进行了求教,郑老师给予了很多有价值的指导意见,对于我们审判案件很有帮助,并且判决出来后社会效果也特别好。另外有个趣事也和大家分享一下,他非常喜欢上海的一些民族品牌,每次到上海来,他就会买一些回去自用或送人。他平时都吃素,但是他来上海就非常喜欢吃“丁蹄”,所以他每次来上海就开荤。最后,我代表上海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向郑老师表达深深地怀念。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做好我们手头的工作,以此来纪念郑成思教授。谢谢大家。

 

许超(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原巡视员):

 

 

 

 

我没想好应该怎么来表达这种纪念。郑老师走了十年了,我和大家一样难过。一个人走了十年,还有这么大的凝聚力,说明什么?郑老师走得太年轻,正是年富力强之时,英年早逝。他的一些治学精神和品质大家都说过了。我想补充两点。第一,他的特殊身份,上达天庭,下接地气。他是人大代表,又是法律委员会的委员,这对于知识产权立法是一个非常关键的位置。现在来看,我们的专利、商标、版权等法律的制定与修改,同他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他不光是一名学者,不是当上一名人大代表就心满意足了,而是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在建立我国知识产权的事业上发挥他的力量。他一个人释放的能量太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正能量。所以说他走的可惜。第二,虽然他是人大代表,还是学术界的泰斗,又是法律委员会委员,但是你和他讨论问题的时候,他从来不会因为他地位高就有居高临下的感觉,他总是平心静气。观点不一样没关系,丝毫不影响人际间的关系。郑老师胸怀若谷,礼贤下士。对任何人都不会施以压力。他的精神不仅仅是在知识产权,而是整个学界都应该将他的精神发扬光大。

 

王范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

 

 

 

 

与郑老师认识是偶然也是必然,这与一件案子有关联。《新儿女英雄传》这本书是已故作家孔厥和其前妻袁静合著,因为孔厥个人的问题,这本书在一段时间只有袁静一个人的名字。198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了孔厥、袁静共同署名的版本。1982年孔厥夫人和一个女儿支取稿酬两千八百元。孔厥夫人支取的这笔稿费如何处理发生了民事诉讼。这在当时是北京法院遇到的第一件涉及作品稿费分配的案件,在国内法院尚无先例可寻。为此我到了北京市政府版权处咨询,看了文化部的一些相关规定和一份正在起草的内部文件《图书、期刊版权保护条例》。在我第二次去咨询的时候偶遇郑老师。当时版权处的同志说:你来的正好,这位是专家,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他。那时他已经是一个留学归国,翻译和创作多部专业著作的专家,如果不是介绍我就认为他是一个普通劳动者。

从1985年《民法通则》颁布到1993年北京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庭之前的数年间,我经常向他(从单位到家里)和版权管理部门的同志求教专业知识,他也曾多次旁听我审理案件,给予具体的指导。因此我知道北京法院很多早期的典型、重大、疑难著作权案件都得到他的指导。可以说是他把我引进这个领域。

他在关注国内外学术理论研究和法学教育的同时还十分关注司法审判实践,1993年北京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庭之后,每年他都要针对我们汇总的问题从理论到实践进行了系统的指教,他及时详尽地讲解国外的理论,经常信手拈来一些国内外的司法案例。他也非常注重将我们典型的判例向国际上介绍。我第一次听到“即发侵权”这个词和理论是郑老师在四川成都的一个学术研讨会上介绍的,会间休息时我向他介绍了我院审结的两件案子,他听了以后说:这就是我介绍的“即发侵权”的实际应用。复会后他高兴地对与会者说,我国审判实践已经在运用“即发侵权”的理论,我们的司法保护水平是很高的。回到北京他就急忙向我索要这两个案件的判决书。在后来的一次国际研讨会上我听到他介绍这两件案例。

在多年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我们很多人都以他点头认可为标准。

让人肃然起敬不仅是他的学识,更是他谦和、朴实的人品。他对我们的问题可以说“有求必应”从不推脱、敷衍,也不会因为你的问题幼稚而不屑一顾,总是认真的倾听。我清楚地记得他倾听时的眼神、表情和手势。倾听时他会凝重地直视着你,当他肯定你的意见的时候会轻轻点头,否定的时候也会微笑但坚定地摇头或摆手。他能迅速地抓住问题的关键,非常严谨地从词源、词义到基本理论进行讲解,直接引用理论或判例给你明确的意见。

1994年,我参加部分省市电视台在杭州召开的电视版权研讨会,有幸与郑老师同住一个房间三天,(因为杭州电视台不了解郑老师的生活习惯,没有为他安排单间住房,郑老师问谁睡觉不打呼噜,我说我不打呼噜,他说我们两个先试试。第二天我刚醒来他就说就咱两一屋了)在朝夕相处的三天里,他结合北京法院早期的一些案件以及电视剧《济公》和当时上海法院正在审理的《炮打司令部》假画案给我讲了很多理论和立法争论的问题。期间我亲眼看到他勤奋学习的情景——在我睡着时他在看书,等我清晨醒来时看到他还在看书。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为一件涉及计算机互联网的案件向他求教,他非常谦虚而坦率地说,这个问题我研究的不深,你可以找XXX讨论,她比我研究的深入。

在审理首件涉及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案件中,我的意见在审委会没有通过,在此情况下,我求助郑老师的帮助指导。我试探地邀请他到我院与主要领导进行一次交流,没想到他不仅马上答应了我的请求,还主动提出由他出面邀请王利明和江伟两位教授参加。我非常感谢他和两位教授从理论上明确支持了我的意见,郑老师还亲自对这个案件庭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做了详尽的点评。这可能是他唯一一次对一个具体案件和庭审全过程进行学术点评。正是有他的指导,这个案件的庭审录像获首届“金法槌”奖,还被选为国家法官学院高级法官培训教材。

2003年,在他得知我从知识产权庭调到其他审判部门任职的时候,曾打电话和见面时说,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很强,要有长时间的学习、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你在全国法院都是最早审理著作权案件的法官,为什么要把你调到其他部门工作,我要找有关领导说说。在我看来这是郑老师对我的肯定。

我没有资格和水平去评价他的学术成就和地位,但说他是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开创者和奠基人应该是公认的。他的学识和品德得到一致的尊重。我虽不是郑老师的亲传弟子,但可以说得到过他的耳提面命,我以此为荣耀。

在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今天,编辑出版郑成思老师的文集是我们对郑老师杰出贡献的肯定和怀念,也对系统研究郑老师学术理论和思想,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有积极的意义。

最后,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邀请我参加这个纪念会。

 

张鲁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原庭长):

 

 

 

 

郑老师是高我两年的校友和师兄,我为这样的校友和师兄感到自豪。但是从我内心深处,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把他作为我最崇敬的老师来对待。跟郑老师重逢以后,20多年时间,这个20多年时间经历了我们北京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开展,和我们北京知识产权法官的成长过程。刚才江苏的,还有刚才芮文彪讲了一下上海的,都讲了郑老师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贡献。我对他从我们北京的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立,郑老师的贡献是特别重要。到现在,我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和知识产权法官,都是确实是一种郑老师精神的存在。从目前来讲,我们北京已经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应该说我们可以处理各类的知识产权案件,而且有些案件相当的有创意,相当不错。而且现在来讲,我们也有了一支成熟的法官队伍,大家可能已经听说了。我觉得这些都跟郑老师是分不开的。20多年来,我们采取了很多方法,你比如说,一个是请老师来讲课,另外一个是我们办班,还有一个就是建立法律咨询。郑老师在这三项工作当中,都是带领着他们周围的一些法官的队伍,热心地辅导指导。可以说我们的法官也是在郑老师的培养下成长起来的。在今天这样的时间里,我就要表达一下心情,一个是缅怀郑老师,另外一个是我相信从郑老师精神在我们北京法院的工作,我们北京法官的队伍里边,一定会永存的。

 

马秀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

 

 

 

 

郑教授是我们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的副理事长。2004年我们去拜访他的时候,他提出我们研究会搞研究,要强调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提出了研究的“三性”。我们在日后努力地践行郑教授的指导思想。他对我个人也有很大帮助。1985年和1987年。我两次在咱们法学所的刊物《法学译丛》上刊登两篇有关专利方面的译文,都是由作为该刊编委的郑教授校对的,我觉得对我很有帮助,耳熏目染。在他逝世十周年之后,我们现在开会缅怀他,发扬他的治学精神,这是对他最好的纪念。

 

 

 

 

张玉敏(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首先我代表我们西南政法大学的知识产权老师,我们的团队,对于郑老师表示衷心的缅怀。郑老师确实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知识产权的一个先行者,开拓者,为我们国家知识产权的教学研究和习务工作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一点是有目共睹的,大家都是非常的认可。值得我们怀念的,纪念的,还不仅如此。我觉得前面很多人都说了,郑老师之所以赢得这么多各界人士的深切的怀念,是他的学品,他的人品更重要。我们不见得全都赞同郑老师的学术观点,因为可能这一点谁也做不到,学术观点是可以讨论,可以争论的。但是,他的为人,他作为一个学者,前头很多人都讲了很多他作为一个学者的优秀品德,包括他的平等的这样一种研讨的态度,敢于坚持自己的学术观点,不管是在权力面前,都能坚持自己观点。为了真理,为了知识产权这个事业,敢于去坚决地争论,我觉得这种精神,是非常非常的值得我们今天的,我们作为一个学者,一个老师,一个研究学问的人,应该坚持的,而且这是一个做学问的人的,我认为最起码的最基本的一点品德。但是现实生活当中,特别强调这个问题,现实当中已经有些不那么让人满意的,逢场作戏,看脸色来说话,甚至看钱说话。这样的问题都是有的,实际上也严重地损害了这些做学问人的整个队伍在社会当中的形象。我觉得,我们学习怀念郑成思先生,除了要肯定他的学术上面最大的成就以外,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他的人品,我认为这是最重要的。郑老师具有一种谦虚谨慎的精神,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知识产权研究路上的朝圣者,并不希望给自己戴更多的光环,我觉得这样一种平常心,也是我们每一个做研究的人应该有的。谁都不是神,谁都会犯错误,特别是在知识产权这么一个很新的,发展特别快,新问题层出不穷这样一个领域,谁也不敢保证自己对什么问题的看法都是正确的。更免不了说错话,发一些错误的观点出来,我觉得这都很正常。但是只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有这样一种精神,只要你是真心的,一心一意为了我们知识产权这个事业,我想这些都不重要,都可以理解,大家有这样一种精神,我们纪念郑成思先生,发扬这样一种精神,我想我们知识产权的事业就能够健康地更快地发展。我就说这些。

 

王兵(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前面的发言者,通过不同的角度,回忆了郑成思教授对知识产权学术研究,知识产权的立法和司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我完全同意他们的观点。这里我想通过我自己亲身的经历和我们法学院的知识产权的学科的发展,还要表明我自己另外一个观点,就觉得郑教授在知识产权教育方面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在博士生的培养,法律硕士生的培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培养了很多很有成就的博士生。包括我们法学院的两位在职的博士生,也都是郑老师这个中心培养的。另外从我们法学院,从我本人,从一个工科的老师,一个知识产权的管理者,走到法学院全职从事知识产权法学的教育研究这个过程,以及我们知识产权学科的发展,都受到了郑老师的影响,得到了他有力的帮助。我在1999年和2000年的时候,在美国留学,我在留学的下学期的时候,我们法学院的代表团,书记、院长、副院长访问哈佛大学法学院,以及其他的法学院。因为我留学的这个地方,离哈佛就一个小时的里程。访问结束以后,邀请我跟他们代表团,和他们院长一起吃饭。饭后,想不到我们的王保树院长,他让我们的李书记找我谈话,说王老师,你在这儿留学完了以后回去,你回我们法学院得了。这个我当时感觉比较突然,后来我很爽快的就答应了,我就说搞教学去,搞科研去。我为什么有这个想法呢?因为我在科研处从事涉外科研的合作的时候,谈判当中,碰到很多知识产权问题,我其中特别仔细看了郑老师当时编的协议条款的解释,那个小书,比较薄,我觉得写得特别好,特别准确。然后我在过程中,很多地方用这个,所以读了这本书以后,我产生了要在知识产权法学上做研究,这个教育,有了这想法。当时说让我回法学院,我就很快同意了。那是2000年的暑假,5月份发生的事,暑假我回来以后,就回到法学院了。后来不久,我就参加知识产权法学的会议,在有次会议上,在会上发言,我就主动跟他,休息的时候跟他说话,这样2001年的时候认识郑老师。回来以后,我忘了向老师介绍我的情况,过了不久,当成立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时候,就跟王保树打电话,找我谈话,说成立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你是不是参加啊?我说参加可以啊。他说郑老师提议你做常务理事你看行不行啊?我说这可不行,我干不了这个,我干不了这个领域。他说我觉得你行。我说你觉得我行我就参加。就这样,跟郑老师在学术上,每年一次这样开个会,每年都要见个面。后来我当了这个法学院副院长以后,又有机会每年在过年的时候,去拜访郑老师,因为我们法学院的一个规矩,就是在过年的时候,要给各个学科最有名的教授,院长书记带着大家去拜年。这样就跟郑老师接触比较多了,每次去聊两三个小时谈话,主要是谈知识产权的。日后当中,我就体会到,郑老师对我们法学院知识产权的建设,确实做出了重要贡献。一个是对我们的方向,法学院你应该怎么做,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有自己的特点,理工科方面的特点。在他的启发之下,我就着重搞高技术方面知识产权,也开了两年一次的高技术国际会议,开了六届,体现我们特点。这跟他的启发和谈话很有关系。第二个我们当时只有两个人,搞知识产权两个人,所以急需要引进人才。我们正好是,一个是他推荐了他的一些很好的学生,另外我们想引进人才,我们也给郑老师说,听取郑老师的意见。基本在郑老师肯定的情况下,引进过来,这是对我们非常非常重要的贡献。后来我就听到郑老师他们中心的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答辩的时候,每年我们去,也跟郑老师接触比较多,每次会后,吃饭,我们有一些交流。现在我特别感慨,现在印象特别深的,就是郑老师去世的,2006年这一次论文答辩会。我们去了以后,按过去的规矩就是,进了会场,我们坐好以后,他们进来,跟大家握手就完了。但是2006年那次,大概四五月份的事,我在后面,郑老师招招手,说王老师你过来,他在办公室,这个是过道,前方的右侧,我当时就感觉奇怪,我说往年没有这个,怎么今年招手让我进来,我就想可能有什么重要的事跟我说,跟我说了20多分钟,20多分钟聊了什么呢?都是一些客套话,王老师这么多年你看看,每次这个答辩你都来,我们这个条件很差,但是你从来都没有推托过,对你表示感谢。我说郑老师你不要客气,我要感谢你,因为我们法学院的建设跟咱们法学所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我说也跟你和王保树老师支持分不开的,我要感谢你。然后说了很多,然后他说,我要感谢你。回来以后,出来以后,我就觉得这不对,这跟往年不一样,心里就有这个嘀咕,我当时就想到了,他可能身体很不好,想到要跟我告别,我想到这一点,但是我没说。那是我跟郑老师最后一次谈话。所以我感觉到他是要跟我告别的意思。

 

郭禾(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郑老师在我眼里,他一直是一个前辈。我第一次见到郑老师是1988年,那时我还是学生。刘春田老师请郑老师来给我们讲课。在我们这帮学生的心目中郑老师的形象非常高大,因为当时我们读到关于知识产权相关的书不少是郑老师写的。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当属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法通论》。我们从这本书开始了解知识产权是什么。该书一开始便讨论专利,然后是版权、商标等。有关知识产权启蒙的知识多来自这本书,我们大家几乎人手一册。所以听说郑老师要来给我们上课的时候,大家都很兴奋。这种崇拜心理,让我们把郑老师相信成高大无比、智慧无尚的大家。直到他出现在课堂开始给我们讲课,我们才意识到,郑老师完全没有架子,十分平易近人。就像前面几位发言人谈到的,是一个很平实、内敛,但又认真、勤奋的学者。郑老师讲完课后,我们一大帮人围着他问这问那,郑老师都逐一解答我们这些初学者不够专业甚至有些幼稚的问题。一直到12点多,最后还是刘春田老师看不过去了,称郑老师讲了半天的课很辛苦了,强行打断了我们提问。到毕业以后,因为各种学术会议或者活动不断有机会跟郑老师接触,这时才真正感觉到他内在的魅力。郑老师作为学术前辈对待我们这些晚辈,他能够宽容待人。就像刚才张老师说对学术问题的理解或解释可以不一样。他能够很平和地对待我们这些刚刚进入学术圈的年轻人提出不同的看法和观点,还能跟我们平等地去讨论有争议的学术问题。这反映出郑老师的心胸。今天每当有学生跟我提出不观点或看法的问题,我首先想到当初郑老师怎么对待我们这批年轻人的。郑老师这种学术大家的胸怀对我是一种教益,让我也是终身难忘的。郑老师不仅仅是中国知识产权学术研究上一个引领者,他关心年轻人、提携年轻人的行为更让我感动。我记是2001年,有一次去国务院信息办开会,会后我跟郑老师一从六部口往西单走。他问起我职称评定的情况。我告诉他有希望能上正高后,他马上提出如果需要推荐的话他可以推荐。我那时正好需要找一个校外的正高职称的老师写推荐意见。这件事情对我的心理以及日后的行为方式影响甚大。我又不像在座的唐广良、周林老师等是郑老师自己带的学生,但他却能够主动地关心我们这些年轻人,而且主动提出第二天上午到他家里来拿。这件事情反映出他对年轻的一代的支持。我觉得郑老师专业方面的建树,大家都已经发表了很多感慨。我更想说的是他对于年轻人的那种态度和实实在在的帮助。这让我可以说是终身受益。我就说这些,谢谢。

 

张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和郑老师身为法大的校友,感觉到骄傲。咱们学者里头,估计没有第二个人给中央政治局上过两堂课的。在2001年的时候,因为当时江泽民任总书记的时候,每年有法律讲座。当时叫信息网络,用法治手段促进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这个题目。当时我是在北京邮电大学,我们也是一个课题组。那个时候是AB小组,只选一个上。郑老师肯定是德高望重,学问深厚,而且他团队也比较庞大。当时我们是背靠背的在备课,而且要去司法部,还有相关的司局,什么信息产业部的领导都去听课。但是我们是背对背的,不能见面。最后我也完成了任务,郑老师也发表了他的演讲。当时我就一直有一个愿望,能不能把他的稿子,他那个备课的东西让我学一下。后来我跟他联系,他在没发表之前就给我了。他那个就是叫《牵住网络牛鼻子》,就是互联网服务商,牵住他的牛鼻子。这个观点到现在来看,都是非常契合网络实际,很有见地的观点。实际上我也是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郑老师是虚怀若谷,平易近人,提携后生。因为那个时候他没正式发表就给我看,我感觉很受益。由于时间关系我只举一个例子。好,就这样。

 

孙国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

 

 

 

 

各位领导专家,大家都累了,我也知道,既然来了,不说两句,对不起今天这个重要的日子。我讲两个事,一个是我记得1998年年初的时候,有一次开会的时候,正好我就跟郑老师请教,我说很长时间没摸了,我现在做研究做教学,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他说这样,既然两年多没摸知识产权了,你应该这么做这么做这么做,我就很受启发,这是一个事。第二个事是,2003年的某一天,我接到一封信,接到一封信之后,打开一看,郑老师的亲笔信,推荐后人到我们那儿去工作。因为那一段我在单位负点小责,接到不少推荐信,一般教授推荐学生,或者推荐年轻人,打印件,学生写好了,打印完了之后,教授看看,签个字就完了,签个名。郑老师是一笔一画写的。我讲这两个事想说明什么呢,就是郑老师这个提携后人,关照晚辈这种做法和精神,非常值得称道。谢谢,我就说这么多。

 

朱雪忠(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我特别同意郭禾老师讲的,很有感触。我原来不是学法学的,是读着郑老师写的书进入知识产权这个领域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算是郑老师的学生,但是我不敢自称为郑老师的学生。后来多次听郑老师的讲座、报告,开会期间向他请教,我与郑老师慢慢接触多了。1999年我申报中国——欧盟高等教育合作项目,就像刚才郭老师讲的,需要专家推荐。有权威推荐当然对我申请成功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我首先想到郑老师,但是我不敢跟他联系,因为我不肯定郑老师对我有没有印象,尽管我相信见了面他会觉得面熟,当时我很犹豫。但为了提高命中率,后来我还是斗胆跟郑老师联系了,郑老师很爽快地就给我写了推荐信,使我顺利地取得这个项目,获得到德国进行为期半年的访学机会。这是我要讲的第一点。第二,后来我写了一篇文章,我很想听听郑老师的意见,我知道郑老师很忙,但是我还是希望得到他的指导。郑老师后来不仅提出了修改意见,还问我稿件准备投给哪里?我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投给《中国法学》。我当时是管理学院的教师,而且稿件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成果,要在《中国法学》发表,难度可想而知。郑老师就跟我说,你修改一下,我帮你转交。我知道,郑老师的转交和我投的分量完全不是一回事。这篇稿子后来被录用了,我想如果不是郑老师的帮助,结果肯定不会这么顺利。所以,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我虽然没有直接在郑老师门下求学,但是通过他点点滴滴给我的影响和帮助,我可以算是郑老师的编外学生。现在我也是老师,不仅自己有很多学生,同时也有很多我不认识但与我联系的年轻学生。郑老师对待我帮助我的情况,让我懂得如何对待那些需要我帮助的年轻学生。

还有一点必须指出,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就是在郑老师、田局长、施特劳斯教授的帮助下成立的,郑老师还是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名誉院长。所以无论从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还是我个人来讲,都得到郑老师的大力帮助,我们特别怀念郑老师。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杨建斌(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接下来也说两句。一个就是刚才郭禾教授提到了我们当年在人民大学听郑老师的课,我记得郑老师当时讲的题目是《信息产权与知识产权》,在1987年的时候能提到这个高度,当时我们的眼界大开。信息产权在今天仍然是一个难题,在当年提出来确实是很了得的。所以当时我印象非常深。再提一件事,就是谈到民法典,民法学界有人说过,如果郑老师要是活着的话,你们今天不用呼吁了,知识产权自然是重要一部分,这是第二件事。我有个建议,我个人想法,不知道合不合适。郑老师的文集,主要是郑老师作品,我看今天很多老同志回忆郑老师很多的轶事,非常有价值,能不能整理一个郑老师生前轶事,整理一本书。这个既体现了郑老师高尚的情操和品格,再一个我觉得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反映我们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史。实际上郑老师生前经历了我们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过程,这些轶事要是汇到一块儿,从细节的角度来反映我们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过程。这是我的建议,就是这些,谢谢。

 

 

 

 

 

 

 

赵玉忠(北京电影学院教授):

我说两句,一个是1993年,国家版权局和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西安开了一个知识产权的研讨会。我在发言的时候,郑教授就在我旁边,我们这个话题就挺有兴趣的,我们就会后就聊,他是从法理上进行解释,让我觉得受益匪浅。第二个是1998年,北京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的十家电影制片厂诉电影著作权案,我向他请教。这两件事我都从郑老师身上受益无穷。我永远怀念他老人家。

 

 

 

 

 

 

 

 

 

郑为群(郑成思教授家属):

非常感谢大家来参加纪念我弟弟的座谈会。听了大家的发言,我十分感动。刚才有老师提出是否能够把大家的发言以及大家和成思交往的轶事整理出来,作为家属我非常希望能够实现。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管育鹰(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执行主任):

今天因为时间的关系,实在太晚了。我知道大家还有很多话想说。我们在座的还有很多没有来得及发言,其中包括了我们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和郑老师长期共事的李顺德老师、张玉瑞老师、周林老师、唐广良大师兄,还有我们中心的学生,师兄弟姐妹更是有太多的话要说,但是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或者是在晚餐之后,再继续交流。郑老师已经离开我们十年了,生活中再也不会出现他的身影。但是学术的生命生生不息,郑老师的学问与人生将代代流传。我们纪念郑老师,就是希望他的这种精神和事迹能够传递下去。也正是因为有郑老师这样的学者,才能让我们在当今社会,倍加感受到知识和学问的纯洁和高尚。

 

 

(记录人:郑冉、刘峰、储江、韩耀、刘清格)

 

(摄影:张天宇)

(责任编辑:李菊丹、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