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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研讨会隆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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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网讯(记者 富家奇) 从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到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再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宣传教育”在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中成为热词,其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也在不同场合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基本遵循。如何落实好“七五”普法规划作出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成为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心的话题。4月27日,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 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为主题的第三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研讨会在江苏省江阴市隆重召开。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联合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承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中国检察官教育基金会理事长王振川出席并致辞。来自司法部、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国务院部委的法宣工作机构负责人,北京、山西、湖北、四川、云南、青海等省(市)司法厅(局)分管法宣工作负责人,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各级政法部门负责人,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河南大学、青岛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代表共百余人参与了研讨交流。

研讨会开幕式暨新媒体“法宣在线”普法微信矩阵上线仪式,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兼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主任莫纪宏研究员主持。张苏军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转发了“七五”普法规划,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正在审议“七五”普法决议草案,在此背景下,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代表们汇聚江苏江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为“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建言献策,正当其时。王振川理事长在致辞中认为,30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犯罪率总体上持下降趋势,使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逐渐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未来要通过“互联网+法治宣传”的运用进一步夯实这项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姜金兵与江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蔡叶明在致辞中还分别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江苏省和江阴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其后,四位致辞人与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原副巡视员姚振怀、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沈国新、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律应用分社社长陈百顺以及主持人莫纪宏研究员一同触摸激光启动球,新媒体“法宣在线”普法微信矩阵正式上线。

关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的与时俱进

从“七五”普法规划中不难看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与时俱进了,从最初的“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转变为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上来。这些新动向引起了与会学者们的关注。

与前六个五年普法不同的是,“七五”普法的第一项主要任务即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莫纪宏研究员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围绕着“七五”普法规划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做文章,要抓住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中心,突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主题,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全面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有机结合起来。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是“七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中国政法大学丛文胜教授认为,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同时,还应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

写入“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是“七五”普法规划的一大亮点,这是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认为,对于做好党内法规宣传教育而言,围绕中心是根本要求,领导重视是关键因素,因人施教、因规施教是内在要求,生动有趣是重要保证,保障有力是基本条件。

“七五”普法规划十分重视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的发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室副主任翟国强副研究员认为,历史发展表明,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长期积淀形成的,提出了对社会法律生活的价值观和评判标准,是法治社会的精神要素和文化土壤,对法治建设起着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他认为,唯有让法治形成一种文化,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习惯,内化为一种自觉的意识,才能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与途径依赖,也是“七五”普法规划为理论界与实务界抛出的一个前沿课题。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指出,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同时,要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他进而提出了与德语、智育、体育、美育相并列的“法育”理念,并指出“法育”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刘海波副研究员认为,法治宣传教育不能脱离常情常理,而要结合当前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案例的方式全面地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与其他价值的辩证关系。既要讲法,又要讲礼与理,自然就植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热议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的创新发展

“七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载体阵地的要求。可以说,只要是能产生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的形式和方式都可以针对不同群体来试点、推广和予以常态化,特别是互联网传播平台的运用。与会代表从“三个创新”要求出发,积极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的创新发展建言献策。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既是健全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的创新。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原副巡视员、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原秘书长姚振怀简要介绍了过去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中工作理念与体制机制的沿革与发展。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陈根发研究员,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角度,对“谁执法谁普法”的提出背景、制度内涵、社会效果、地方实践等问题介绍了自己的看法。

媒体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的理念、政策和机制创新,是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题中之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副司长高思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在运用新媒体的同时,要夯实传统媒体阵地,以原有领域开辟全新境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副主任陈欣新研究员针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打造“立体化”普法,延伸法治宣传教育触角,扩大社会覆盖面;二是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推进媒体公益普法的部门合力;三是要强化激励机制。

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得到了“七五”普法规划的肯定和推广。中国社科院图书馆法学分馆副馆长刘小妹副研究员指出,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应从形式的便捷性要求进一步转向对内容质量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普法内容的供需平衡性以及普法内容针对性与系统性的平衡。她建议,加强新媒体普法产品内容建设应从人才队伍建设、平台资源整合和信息整合等方面着力。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律应用分社社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百顺介绍了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建设的时代背景、建设原则、建设策略以及实践探索。

法治宣传教育的地方实践及其经验

本次研讨会秉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办会方针,邀请身处法治宣传教育第一线的地方实务部门负责人交流各地经验做法,以资相互借鉴和促进。会议举办地江苏省江阴市司法局局长章见良结合江阴“六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新成效,就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所面临的给予、挑战以及创新发展的路径及对策进行了简要分析。江阴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熊年俊介绍了江阴在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最新经验。江阴市地税局副局长顾恩作了江阴地税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情况介绍。研讨会上,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张玉良、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侯江波、青海省司法厅厅长左旭明、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齐金岭、四川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唐清利,也先后介绍了本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经验,并围绕着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工作展望。

研讨会期间还举行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聘任仪式。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张玉良、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齐金岭、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沈国新等四位实务专家受聘为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心主任莫纪宏研究员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研讨会闭幕式由李忠主持。江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陶金虎与莫纪宏副所长作总结发言。陶金虎副书记表示,各位与会专家学者的研讨活动及其成果,为江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学理支撑和智力贡献,他对此深表感谢。莫纪宏副所长介绍,法治宣传教育“江阴经验”的探索与形成,是我国过去30年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的一个缩影。当前正值“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全面启动之际,我们在江阴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具有特别意义。他相信在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努力下,“七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一定会圆满完成,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一定会迈上新台阶。

《法制日报》、《江苏法制报》、光明网、中国普法创新网等媒体对研讨会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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