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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首都法学家论坛”隆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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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网讯(记者 富家奇) 4月9日,由北京市法学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北京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和《法学杂志》编辑部协办的第十一届“首都法学家论坛”隆重召开。本届论坛以“习近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主题。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与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鲁为出席并致辞。来自中国法学会、北京市有关部门、北京市法学会及其所属各研究组织、在京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天津、河北、甘肃、青海等省市法学会的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近300人参加了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主持。张文显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本届论坛的召开对于深入学习和系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完善我国法治理论体系、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他希望首都法学法律界同仁不断强化首善意识,抓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总结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发挥好示范引路作用。鲁为副书记在致辞中勉励首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提供理论支撑、积极建言献策。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研究员与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分别主持了当天上午和下午的研讨。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整体把握

 

 

本届论坛安排了两场主题报告。张文显副会长在致辞结束后,首先作了题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理论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主题报告。他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崭新成果,是一整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逻辑严谨、具有纯熟哲学方法和鲜明实践面向的法治理论,体现出守正创新的理论思维、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运筹全局的改革思维以及精准练达的辩证思维。他在报告中全面而扼要地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征、一般理论、核心思想等三方面内容。

下午的主题报告人是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李林研究员。他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逻辑与创新发展》为题,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九论”,即治国方略论、人民主体论、宪法权威论、良法善治论、依法治权论、保障人权论、公平正义论、法治系统论以及党法关系论。他在演讲中对上述内容及其内在逻辑进行了详细论述。

两位主题报告人的深刻发言,高屋建瓴地勾画出一幅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景图,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总论”部分。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多维阐述

在专题发言中,与会学者又基于不同视角、不同侧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分论”展开了更为具体的探讨。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包含着法治战略思想。习近平法治新战略由“道路为先”“系统推进”“纲举目张”“双轮驱动”“德法并举”五部分内容组成,它指明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战略方向、战略布局、战略重点、战略依托和战略支撑,是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同时,甘肃省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主任陈永胜教授还论述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实现途径。

中国社科院图书馆法学分馆副馆长刘小妹副研究员更加关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道路思想。她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核心要义,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为基本原则,回应了法治建设的中国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旭副教授认为,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应正确处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五个基本关系,即法治道路、理论与制度的关系,法治的领导基础与规范功能的关系,法治的中国性与世界性的关系,法治发展长远性与阶段性的关系,以及作为战略目标与战略举措的法治的关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探讨

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法治世界观,也是法治方法论。与会专家学者注意到,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法治思想被运用于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的全方面和各领域。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的相关论述,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任进教授认为,全面依法治国也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应该把领导干部尊法放在第一位,并以领导干部学法懂法作为前提,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在发言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立法思想及其关于法律体系完善的相关论述进行了梳理整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巡视员姜俊梅从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民主立法等三个方面,介绍了首都立法工作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与思考。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指出,目前地方政府法治建设存在整体水平不高、各地区之间差异较大、各级政府法治水平层次不一等问题。她提出,可通过建立“政府—社会”双向反馈机制、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等途径来推进新时期的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栗燕杰助理研究员则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法治政府建设应统筹处理好的核心关系、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议题等三个方面,论述了习近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郑曦副教授认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完善司法责任制提出了整体要求,即以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本前提、以权责相统一作为司法责任制的核心内容、以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作为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必要条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强以法院附设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为视角,提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下先行调解的完善路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提出,为了解决当前检察工作法治化中存在的诸如司法体制不健全、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完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较为缺失等瓶颈问题,检察机关的司法改革应紧紧抓住“法治化”的脉络,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着力构建严密规范的检察监督新体系,着力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孙超美介绍了首都司法行政机关在司法职权优化配置、法治宣传教育、律师队伍建设、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社会矛盾多元调节等方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经验做法。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主任华列兵结合首都公安执法工作实际,提出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若干工作设想。

人民军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依法治军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中国政法大学丛文胜教授提出,研究习近平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思想,对于深刻领会党的依法治国理论、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建设法治军队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政法大学张建田教授也认为,应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与改革必须走法治化道路的正确方向,加大军队法治建设与国家法治建设的协调融合力度,努力提升国防和军队建设。

推进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举措。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锋副研究员指出,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的推进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不仅为全球性互联网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而且还指明了互联网全球治理的法治化之道。

 

 

在论坛的最后,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立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作了总结发言。他在代表主办方致谢之后指出,首先,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不仅体现着习近平总书记个人的杰出贡献,更是新一届党中央集中全党、学界以及全社会共同智慧而形成的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人对法治建设问题所作出的集中回应。本届论坛的举办正是基于对中国法治建设时代脉搏的紧紧把握。其次,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又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本届论坛的各位发言人和论文提交者以问题为导向,从法学研究或法治实践中提炼问题、分析问题并试图解决问题,这同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特质又是高度契合的。最后,本届论坛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果,为北京市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提供了学理支撑,作出了首都法学法律界的贡献。至此,第十一届“首都法学家论坛”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