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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与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研讨会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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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办的“植物新品种与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研讨会”于2015年6月28日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中心、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清华大学等政府机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工作者参加本次会议。

研讨会第一阶段主题为“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修订进程介绍”,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管育鹰研究员主持。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张福贵就《种子法》修改过程中的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问题做主题发言。他详尽分析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指出将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规定纳入种子法,主要是从中国实际出发,便于尽快提高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的位阶,强化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水平和保护力度。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处处长崔野韩博士详细介绍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发展历史、回顾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历史,目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结合工作实际,就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提出了增加品种权维权环节、强化侵权责任等建议。管育鹰教授结合发言主题,就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与发言人进行精彩互动,让与会者更加深刻地感受立法者和行政执法者在推动制度建设和完善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和发挥的重要作用。

研讨会第二阶段主题为“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修订进程介绍”,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中心宋敏教授主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副处长陈红博士、中国种子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总经理傅春杰和江汉大学系统生物研究院副院长彭海教授做主题报告,主题分别是“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形势分析”、“中种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以及“植物品种DNA身份证采集技术”。陈红博士首先介绍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成效与进展,分析了目前新品种保护中存在问题,并结合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实际,针对正在修订的《种子法》提出延长对品种权保护期限、将品种权保护客体延伸到收获物,增加品种权人的维权环节、尽快规定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明确DUS测试地位以及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等建议。傅总经理站在制度和知识产权实践者的角度,立足企业实务,介绍中种集团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实践与经验,同时针对植物新品种立法,提出提高品种权保护水平,加大侵权赔偿和处罚力度等建议。彭教授全面介绍了现有植物品种DNA身份证采集技术的作用、特点、发展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多位点扩增测试技术在植物身份认证方面的效果和优势,以及未来在植物新品种的侵权判定、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方面能够发挥的重要作用。在评议阶段,《知识产权》杂志社李芬莲编辑阐述了植物新品种国际保护体系的渊源与义务,并对我国立法与国际公约的协调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清华大学法学院吴伟光教授就植物新品种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地位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研讨会第三阶段主题为“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唐广良研究员主持。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刘银良教授、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宋健宝博士、中国科学院大学闫文军教授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李菊丹副研究员做主题演讲,内容主要涉及“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DNA可专利性问题在美国的新进展”、“Myriad案与基因专利”和“欧盟转基因种子专利保护的实践与借鉴”。四位发言人围绕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问题,结合美国Myriad案与欧盟Monsanto案的比较法研究,总结出了发达国家对于基因专利保护的经济背景与制度架构,并为我国基因专利保护的发展提出了可行的建议。在评议阶段,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罗霞法官首先就转基因专利与植物新品种的司法保护问题做了点评,同时还介绍了我国基因专利侵权的经典案例,提出了如何理解基因专利保护范围、如何进行侵权判定、如何协调基因专利权与品种权之间的关系等许多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唐广良研究员指出基因专利,尤其是直接从自然界提取的基因序列,实际上是一种发现,不是真正的发明。美国和欧盟的上述案例,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研讨会第四阶段主题为“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李顺德研究员主持,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刘丽军博士、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中心卢垚博士、集佳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卢蓓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部杜国顺做主题演讲,内容主要涉及“转基因水稻的基因专利组合问题”、“生物信息学技术在基因专利分析和数据挖掘中的应用”、“个体化医学和精准医学的专利保护问题”以及“遗传资源保护的专利法实践”。在评议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董涛处长指出,我国的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和遗传资源的事先知情同意与惠益分享问题应纳入到知识产权强国之路建设的背景下进行考虑,并分析了历史上各国知识产权强国的发展路径,提出应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之路。苏州大学法学院董炳和教授强调个性医疗精准医疗的专利保护问题,看似纷繁复杂,如果转换思路,从侵权判定角度考虑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成立,问题反而变得简单。李顺德研究员认为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植物新品种保护相比,实际是一个更为广泛的主题,在简要回顾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历史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在制度设计上如何实现品种权制度与专利制度的衔接,为生物育种产业提供制度激励和法律保障。

最后,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李明德研究员致闭幕辞,指出以务实态度从事学术研究,直面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行政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的研究传统和宗旨。本次研讨会继续遵循这一研究宗旨,紧紧围绕植物新品种与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题,分别从制度运行、技术特点、产业发展、生物安全等角度展开讨论,最后回归到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在法律层面达成某些共识,为《种子法》的修订和基因专利保护实践问题的解决提供方案。在为期一天的会议中,来自全国各地的几十名专家学者在会上围绕会议相关主题作了精彩的发言和点评、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增进了立法机构、各地知识产权学者、法官和知识产权实务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

(知识产权研究室张鹏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