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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学会发展问题座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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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学会发展问题座谈会于2015年3月6日下午3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研究员,荣誉学部委员刘海年研究员,荣誉学部委员韩延龙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徐立志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法学研究所吴玉章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法学研究所张生研究员及法制史研究室全体研究人员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高汉成副研究员主持。

李林所长作为学会代管单位负责人率先发言。他说,中国法律史学会作为改革开放后成立的首家法学学术团体有着光荣的传统,在本届学会换届已经一年有余的时候,接下来怎么走、如何发展的问题不仅是法制史研究室、法律史学会自身的事情,其也代表了法学所、国际法所甚至是法学界的风貌。作为中国法学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在更加重视传统法文化资源的大好形势下,如何不辱使命,更好地发挥学会在法史学界的引领、服务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各项工作。李林所长说,现在所里与院里对学会建设都有积极政策,条件比以往有所改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应该注意几个方面的结合。第一,要充分发挥老中青相结合的作用。法制史学科的最大优势就是我们有几位重量级的老先生,刘海年老师、韩延龙老师、高恒老师、俞鹿年老师、杨一凡老师、徐立志老师都是我们所的宝贵财富,也是法制史研究室和法律史学会的重要资源,我们在学科建设、研究室建设、学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都要充分发挥老中青三代相结合的作用。第二,要把研究室建设与学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虽然研究室与学会是两个机构、两个板块,但是人员都是一致的,事情也是共同的。学会的事业发达了,研究室的工作也就上去了;研究室的科研成果多了,学术活动多了,教材、人才培养的工作做好了,学会的工作也就好开展了。研究室和学会的关系上其实是一体化的,不要有区隔,工作、科研、学术活动应该都整合起来。第三,在学会建设工作中还要注意内外结合。学会建设一定不是单打独斗,一定要和法律史学界的兄弟单位加强联系,更多地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广泛协商做好学会工作。在秘书处人手不足、资源不够的情况下,需要依靠大家、团结大家,多听、多联系、多沟通,内外结合一定要做好,因为这是法律史学界的阵地,是法律史研究者们共同的家园和共同的交流平台。最后,学会应该更多开展活动,交流、成果、人才、影响都从活动中来。比如最近国家特别强调新型智库建设,智库既有应用对策研究,也有基础理论和思想学术等战略性、深层次的研究。中国法律史学会在怎么能够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在今天继续发扬光大等问题上其实都是有所作为的,但需要找到合适的切入点。学术研究、学会活动不进则退,应该有忧患意识。

刘海年研究员发言对所领导对法律史学会以及法制史专业的关心表示感谢。他十分关心学会会刊的恢复工作,认为现在法学所法制史学科有能力办好这个刊物,法史学界发文难,而现在学位授予与职称评定都需要发表成果,因此学界需要一个发表成果的平台,希望这个刊物能够将法律史学者们联系起来,团结起来。他认为办刊一定要坚持学术标准,这样才能树立起刊物的威望。刘海年研究员讲到法学所的研究特色时强调,当时国际上对我们的研究特色评价是“立足史料”,这一点十分重要。法学所的法律史料收藏十分丰富,但还需要进一步整理。有些资料,比如革命根据地法律史料,甚至需要抢救性保护,因为原件已经丢失,法学所保存的这部分史料十分珍贵,由于年代久远,存在复印件模糊不清不可辨认的可能。他还强调,法学所的博士后培养社会影响较好,希望所里继续给予支持。韩延龙研究员发言指出,法律史学会在成立时,就得到法学所领导的大力支持开了个很好的头。他强调,学会今后的发展首先要坚持执行会长制度,这是法律史学界形成共识的基础,是学会成为学界联结纽带和桥梁的制度保障。作为法史学界的平台和纽带,法律史学会工作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此项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几件事情,比如年会、集刊、通讯、网站建设、评奖等等,办好这几件事情就需要学会工作与研究室建设一体化进行,在做学会这些工作的时候,希望所里能够研究计入个人工作的工作量。徐立志研究员发言说,现在社会团体的管理部门与管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学会的组织建设还需要加强,比如副秘书长的设置、常务副会长的设置都可以考虑。同时,学会这个平台需要积极组织一些学术活动来进一步发挥影响,起到应有的作用,例如会刊、网站、评奖等,这些工作也可以与其他高校合作完成,在学术年会的举办问题上也可以考虑与高校合办。

吴玉章研究员在发言中讲了三个问题。第一,对于李林所长和诸位荣誉学部委员和老同志的发言印象很深。李所长讲到学会与法律史室研究室建设要有“一体化”思想,值得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消化落实。同时,所长讲话中也介绍了中国法学会在学会发展建设方面的一些考虑,给我们学会的发展既带来了重要信息又带来了压力,需要我们振奋精神认真对待。另外,刚才几位荣誉学部委员和老同志的讲话也把我们带回到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应该说,老一代学者的无私奉献和奋斗精神奠定了今天法学研究所的学术基础,值得我们好好珍惜。第二,院里科研局春节前召开了全院学会管理会议,会上传达了院、民政部对院属学会、研究会的管理精神。对此,所里领导非常重视,在春节前后先后召集了几次会议,专门研究法律史学会的发展问题。所领导的意见对于学会下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第三,今年学会需要考虑的几件事。一、争取在今年年底评比审查中,使法律史学会获得“合格”资质。为此,学会的管理一定要规范化,要认真准备会计材料,要按照民政部报表的相关格式认真如是填写材料。二、学会具体要做:尽快恢复网站;年内恢复学会年刊;认真考虑学会评奖问题;设法召开会长联席会议;加强对学会下属八家分支机构的管理等

孙家红副研究员发言表示,如果要办学术刊物,那么必须要考虑其公信力问题,需要大家群策群力以严格的学术标准来审稿、用稿。他还提到,在网站建设的同时还要尽可能通过更流行、更快捷的渠道,比如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法律史学会与学界的动态。高汉成副研究员发言表示,学会的工作在不断推进,今年还要从年会、年检等基础工作做起,在学会顺利运作的基础上,提高各方面工作的品质。张生研究员发言表示,学会的事业应从学术做起。一般而言学会工作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即年会与论文集、会刊、网站以及有影响力的奖项和成果等,法制史研究室与学会应一体化建设,应着眼于服务与管理两个方面。

经过与会人员的发言交流,大家意识到中国法律史学会目前存在的问题,也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内发展所需的着力点。积极将研究室工作与学会工作相结合,在年会、会刊、网站、评奖等方面推进学会建设,通过加强与兄弟院校的沟通合作,使中国法律史学会在法律史研究与教学过程中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