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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法学教育研讨会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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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7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共同主办的“社科法硕”十周年系列活动——法治中国与法学教育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浙江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内蒙古大学、贵州大学等知名院校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和众多往届“社科法硕”校友代表、在校生代表,共约一百一十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上午九点半,会议正式开始。开幕式由方志出版社社长、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常务副主任冀祥德教授主持,他首先介绍了与会嘉宾,并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随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兼法学系主任李林教授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跃华副院长分别致辞。李林所长总结了“社科法硕”教育十年来所取得的巨大进步,反思了三十年中国法学教育所存在的问题,着重指出当务之急是,如何把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两个《决定》的内容,特别是法治方面的内容,按照法治的精神、法治的理念、法治的规律和法治的方法做出科学的解读。他强调,当前我们应该有更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马跃华副院长在讲话中则充分肯定了“社科法硕”十年来的累累硕果和巨大成绩,并提出了如何优化法硕培养模式、发挥专业优势等问题,他希望大家在今天的研讨会上敞开心扉,提供丰富的智慧与精彩的表达。

会议第一单元主题是“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龙翼飞教授共同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柳华文教授回顾了2014年国际法学的新发展以及国际法学与法硕教育的关系。随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杨富斌教授结合实践,强调了高校法学教师培养法治思维的重要性。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东教授认为,教学课时和经济投入的不足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学教育的发展,他提出“法律信仰”应为每个人所坚守。欧美同学会副秘书长张明杰教授作为“社科法硕”学位点申办的参与人之一,回顾了申办过程中的点滴细节,认为法治发展与法学教育一体不可分,强调培养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和规则意识的重要性。清华大学法学院苏亦工教授表达了对法学研究所所训“正直精邃”的个人理解,认为当前中国法学教育的问题出在“正直”二字上,整体上缺少良好的价值观念,现在的问题不是法治思维和法律信仰,而是强调法科学生应该先学会做一个好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马小红教授认为,学术界应该避免“大一统”,法学教育应培养学生的个性,学者应保持独立思考,培养冷静和批判性思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高全喜教授表示,既赞同苏亦工教授的部分观点,同时也有不赞同之处。他认为,对法律的信仰不是对法条的信仰,司法机关应不受干扰地维护个人权利,传统法律文化是“高标准、严要求”,现代法治社会则是最低标准和要求,法律是基本的行动指南。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周江洪教授结合本校实际,就一些具体问题发表了个人看法。在自由发言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力宇教授认为,不仅要懂法律,更要尊重法律、崇尚法律、敬畏法律。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荣军教授认为,教师不要用自己的想法替代专著和民众的想法,应该多读书、读好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陈华彬教授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民法典的编纂写入决定,是一个重大进步。

下午一点半,会议进入到第二单元,主题是“法律硕士培养与法学教育改革”。本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法学研究所民法室研究员孙宪忠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力宇教授首先发言,他回顾和总结了中国人民大学法硕教育的发展历程和重要特点,主张法硕教育应结合各校自身优势办出特色。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刘坤轮副教授分析了中国法硕教育的发展历程和遇到的突出问题,并结合日本、韩国的经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时强调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在评论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邹海林教授指出,现今的高等教育体制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法学教育的发展,虽有规模但也存在着问题。他认为,在当前备受争议的高等教育大环境下,单独讨论法学教育有些勉为其难,法学教育不是大众教育,真正的法治理念应该是“我有权利,但我受到约束”。法学教育应该告诉学生“你有什么权利,你为什么受到约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介绍了国外法硕教育模式,认为法硕教育应进行更加符合现实的制度设计。

第三单元“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学教育改革”,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国际法研究所刘楠来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结合今年热映的韩国电影《辩护人》,重点就法学教育的目标发表了个人的看法,认为法学教育就是要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要培养学生的“核心技能”而非仅仅是“职业技能”,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的核心是“learning by doing”,通过模拟和实习实现。贵州大学法律硕士中心副主任刘月凤教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分析了案例教学的利弊,认为单纯的案例教学方式不能提供完善的法律知识体系,案例与理论的结合非常重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传媒法研究室副主任陈根发副教授认为,法律诊所教育是对传统法学教育的有效弥补,互动教学、案例教学、诊所课程相结合非常重要。法律诊所的教师应同时具备学术理论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评论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田禾教授指出,法律具有稳定性和保守性,但法学研究应该具有创新性。北京联合大学法学院赵承寿副教授与大家分享了“社科法硕”学位点的申办过程,希望“社科法硕”今后办出自己的特色。最后,主持人刘楠来教授强调指出,法学教育应属于全民教育,并采取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针对不同人“因材施教”。

最后一个单元是“中国法硕与社科法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主任、法学系副主任兼法硕办主任席月民副教授主持。他分享了“社科法硕”的办学经验,介绍了“社科法硕”的发展现状和法学研究所在法学教育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对法硕教育未来专业化发展的方向提出了个人看法。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鹏教授介绍了内蒙古大学法硕教育的情况,强调了法硕教育应加强实践教学,法本法硕与非法本法硕因有所区别而彰显特色。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编辑田夫博士认为,法学教材在法学教育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对法学教材的指导意义和法理学对部门法学的指导意义。湖南大学法学院黄素梅副教授分析了近年来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例如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数量与就业脱节、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没有本质不同等。她认为,应该控制法学硕士的招生数量,从而进行名副其实的学术培养,同时明确法律硕士的定位,强化应用性和实践性训练,强化学术学位的学术化和专业学位的职业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副主任崔燕云老师则回顾了“社科法硕”十年来的成长历程,肯定了中国法硕网和中国法硕报的成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金英老师接着回忆了自己在“社科法硕”工作八年所收获的“三颗明珠”——乐见其成的心态、管理能力的提高以及学术视野的拓宽。随后,作为校友代表,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张志同律师,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乔羽律师先后分享了自己在法学研究所学习的收获和作为“社科法硕”法律诊所教师的感悟。法学系研究生会主席张天同学作为在校生代表,介绍了法学系研究生会的工作情况,并邀请各位老师和校友参加法学系2015年元旦师生联欢会。接下来,北京市委宣传部外宣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叶昶校友发言,她认为法硕教育要培养有理想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建议改革教学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最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焦旭鹏博士认为就法硕教育中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发表了个人看法。

研讨会的闭幕式由法学系副主任崔燕云老师主持。冀祥德教授以“所内与所外、老师与同学、国际与国内、交流与碰撞”作为关键词对全天会议进行了总结,以“兴奋与信心、希望与忧虑、成绩与不足、目标与现实”为关键词展望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未来,以“法治与法学、法学与法硕、中国法硕与社科法硕”为关键词概括了中国的法学教育。他即兴赋诗一首,表达了对“社科法硕”的美好祝愿——“十年磨一剑,社科法律人。法治中国梦,正直精邃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教授最后进行了精彩发言,阐述了法硕教育对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的重要意义。他认为,通过法硕教育,使两所深入有机地切入中国法学教育体系当中,使两所学科建设更加完整,使两所科研人才培养机制更加顺畅和完整,使两所与法学界的联系又多了一个连接点,并且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毕业生。最后,主持人崔燕云老师对冀祥德教授和陈甦教授的发言表示感谢,对与会嘉宾和校友代表发表的真知灼见表示感谢,会议在与会代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法学系研究生会宣传部宁妍撰稿 樊纬航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