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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腐败分子携款外逃的现象开始受到普遍关注。追逃追赃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是遏制腐败蔓延的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更是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为相应党中央的号召,对国际追逃追赃中的疑难问题做对策研究,以为有关部门的立法与实务工作提供理论与实践上的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刑法中心于2014年11月1日在国际法研究所举办了“追逃追赃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学术研讨会。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山东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法制晚报》的专家、学者、记者及学生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
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刑法研究中心主任樊文副研究员主持,中国刑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致开幕词。陈泽宪所长指出,对国际追逃追赃问题的研究应当重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衔接问题,应当摆正国际条约与协定在本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贯彻落实,以建构进行追逃追赃的有效法网。
随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于志刚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黄风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林维教授等专家学者的主持下,与会人员就追逃追赃的法律根据、实务现状与问题,追逃追赃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问题展开了积极而热烈的讨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朱晓青研究员、法学研究所黄芳研究员、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王文华教授等做了点评。与会专家与学者各抒己见,纷纷为我国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建言献策,整个讨论精彩纷呈,并达成了以下重要共识:
一、追逃追赃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应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邵沙平教授对此指出,《联合国宪章》、国际刑法公约与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对我国追逃追赃的刑事实务有着重大影响,我国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规定的义务,推进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与合作领域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的良性互动。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王世洲教授则提出,我国应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件以及国际人权法为法律依据,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法治建设以支持追逃追赃,同时应注意证据这一关键问题。。
二、应确立追逃追赃的具体有效的刑事政策。山东大学法学院刘军教授就主张,应在国家层面与个体层面确立追逃追赃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事管辖权、定罪量刑以及其他方面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变通,确立引渡、遣返之外的第三条道路:劝返。
三、我国目前的追逃追赃工作,如北京大学法学院赵晨光讲师所介绍的那样,在实体法、程序法、证据法方面确实存在不足。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郝鲁怡副研究员也指出,尽管现阶段我国反腐败领域的国内及国际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国内反腐败机制构建的法治理念以及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此,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法治建设。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黄风教授的尽快修改《引渡法》的主张就颇值得重视。同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仁文研究员所提出的应注意国内法与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衔接工作,适当地对国内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以在制度设计上做到更为细致,建立严密、有效的反腐法网的建议也不容忽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魏晓娜副教授提出的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具体建议则为这方面的法治建设提供了相当有益的思路。
四、我国的追逃追赃工作不能固步自封,而是要积极吸收法治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取长补短,为我所用,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介绍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与反洗钱追赃、樊文副研究员介绍的德国刑事案件司法协助法、王文华教授介绍的引渡赖昌星案的成功经验是我国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参考。
闭幕式由樊文副研究员主持,陈泽宪所长致闭幕词。研讨会遂在热烈的掌声中拉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