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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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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12月1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社会管理创新的程序法治保障”创新工程项目组主办的“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华侨大厦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机构和院校的专家和学者近40人出席了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书记为会议做了开幕致辞,他从司法信任的形成出发,谈到了经验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进而论述了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的意义。随后,该项目首席研究员熊秋红作了会议的主旨发言,介绍了“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实证调研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随后的四个单元研讨分别由王守安教授、王亚新教授、刘广三教授和张建伟教授主持,与会的三十多位学者围绕“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的多重维度”、“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的价值分析”、“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对相关制度的影响”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发言者旁征博引,观点独到;评议者妙语连珠,视角犀利;讨论者畅所欲言,直抒胸臆。整个会议紧凑热烈,信息量大,令人耳目一新。

会议的第一单元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王守安教授的主持下,与会专家学者们首先讨论了“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的多重维度”。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教授从宪法的角度分析了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法律依据、性质、目的和界限。中国人民大学的陈卫东教授就公民参与刑事司法的不同阶段,指出审查起诉阶段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应当与审判阶段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并驾齐驱,并就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具体建构阐述了自己的主张。之后,社科院法学所的吕艳滨副研究员就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所进行的司法公开调研情况作了介绍。中国政法大学的杨宇冠教授和北京师范大学的刘广三教授对本单元研讨作了准确、生动的点评。

会议的第二单元由清华大学的王亚新教授主持,主要探讨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的价值问题。清华大学的张建伟教授另辟新径,分析了公民意识的培养与公民参与司法和监督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的魏晓娜副教授从英美法德日韩等各国具体制度设计中寻求启发,提出扩大司法民主和防范司法风险应当兼顾。中国人民大学的程雷副教授则结合了十八界三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文本,从政治层面解析了新一轮司法改革中的司法公开与有关公民参与和监督问题。陈卫东教授和国家检察官学院的郭云忠教授对这一阶段进行了精彩评论。

会议的第三单元由刘广三教授主持,研讨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中国政法大学的杨宇冠教授详细阐述了公民参与司法和陪审团制度的联系,主张将司法权还给人民;中国人民大学的彭小龙副教授则分析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历程,指出:人民陪审员在量上增加很简单,但质的改善却有很多工作要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玉华教授总结了人民陪审制度在新时期的新发展、新特征和新趋势;北京大学的陈永生教授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经历了十年完善之路,却依然没有走出最根本的困境。本单元,社科院法学所的徐卉教授和北京师范大学的史立梅教授在总结点评的基础上,也谈了自己的认识与看法。

会议的最后一个单元研讨主题为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对相关制度的影响,由张建伟教授主持。首先社科院法学所的冀祥德教授分析了司法和民愤的关系;随后,中国政法大学的汪海燕教授就网络与民意、网络对刑事司法的影响以及应当如何对待网络上的民意谈了个人的见解;中国政法大学的谭秋桂教授从典型个案出发,探讨了媒体介入司法的限度问题。社科院法学所的叶自强教授从证据制度出发,精炼地归纳了公民参与司法对证据制度的影响。最后,中国政法大学的李本森教授提出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保障公民有序参与和有效参与,他还详细介绍了美国的社区司法,呼吁更多学者关注社区司法在中国的发展前景。社科院法学所的祁建建副教授参与了自由讨论。

闭幕式由徐卉教授主持,熊秋红教授发表总结致辞,真诚感谢各位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踊跃发言,并用“有高度、有广度、有深度、有温度”概括了此次研讨会的特点,她相信与会的专家学者所奉献的智慧对于项目组进一步完善“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调研报告”,进行成果转化以及在今后更好地开展该领域的研究,必将起到有益的促进作用。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生黄蓬威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