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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与程序:国际刑法的基本问题”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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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11月30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刑法研究中心主办的“实体与程序:国际刑法的基本问题”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 者4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刑法研究中心主任樊文博士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泽宪教授做会议主旨发言。陈泽宪教授首先代表国际法研究所向莅临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随后指出,国际刑法学表现出明显的跨学科特征,因此需要来自各个学科的专家学者的交流与共同努力。在当今社会,国际刑法的理论和实践都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值得注意和研究。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应当携起手来,为国际刑法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而不懈努力。

在随后的单元研讨中,于志刚教授、林维教授、 朱文奇教授和王秀梅教授主持与会的18位学者围绕“国际刑事法院与国际刑法的管辖适用”、“国际刑事实体法”、“国际刑事程序法”、“国际刑事量刑法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等主题进行了发言和评论。与会专家学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相互切磋;讨论中既有不同意见的激烈交锋,又有志同道合的广泛共识;既有深邃的理论思考,也有具体的实务案例分析。整个会议高潮迭起,精彩纷呈。

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于志刚教授的主持下,与会专家学者们在第一单元中研讨了国际刑事法院与国际刑法的管辖适用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文奇教授通过对苏丹总统巴希尔和肯尼亚总统肯塔那与副总统鲁多案的介绍指出,国际刑事法院自2002年7月成立以来取得了不少进展,但是在追究个人,尤其是国家领导人刑事责任这一方面则困难重重。其原因在于:一方面,国际刑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整个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对某些被认为是对全人类的罪行的犯罪必须予以坚决追诉;但另一方面,如果一个国家领导人在其就任期间被起诉并审判,那该国的秩序和建设又如何能得到保障?国际刑法总是处于这两者之间的困难的权衡取舍之中。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杨柳博士后介绍了国际刑事法院在非洲问题上所面临的困境:国际刑事法院调查和起诉的全部犯罪情势来自非洲,这一事实引发了非洲国家对国际刑事法院公正性的质疑;国际刑事司法与非洲人民传统的正义 观念之间冲突让法院深受来自非洲的各种政治压力。杨柳博士后认为,国际刑事法院要改善其与非洲的关系,有必要采取更具有包容性的正义观念和更积极的外联等策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赵晨光讲师则介绍了补充性原则与国际刑法的国内适用问题,并对补充性原则下中国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合作做了乐观的展望。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院杨宇冠教授则从利比亚战争中国际刑事法院的一系列活动着眼,分析了国际刑事法院与我国国内法院管辖权之间合作、补充、冲突的相互关系,建议我国应当坚持从国情出发的同时,借鉴国际经验,通过联合国安理会加深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关系,并最终批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维护国家的利益,促进世界的和平与稳定。针对以上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熊秋红教授点评道,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对国际刑事司法的普遍准则与证据规则的研究尚不够深入。以上发言,既有国际刑法实体法的内容,也有程序法的内容,给人以颇大的启迪。另一位点评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刘仁文教授则介绍了在国际刑事法院的亲身经历,呼吁在当前全球化的背景下,让安理会成为全球治理机构,让国际刑事法院成为人类共同 体的最高刑事法院。

会议的第二单元研讨国际刑法实体法问题,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林维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介绍了罪刑法定原则在国际刑法中的确立和特点,并指出国际刑法在确认和适用罪刑法定原则时,并非简单地等同于国内刑法,其具有自己的特点,即包含普通法方式的某些灵活性特征。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宋健强教授分析了国际犯罪构成论体系,认为国内刑法学的”犯罪论体系”、特别是”犯罪构成论体系”之争可以提供国际刑法体系思考的知 识论基础,但不能也不应直接进行国际转化。照搬某个法系或国内体系直接解读国际刑法体系,无法使两者实现互动与双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王文华 教授则介绍了国际金融反恐的现状,呼吁各国应当理性地对待国际金融反恐,调整和完善相应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权利与金融自由的限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黄芳教授点评道,以上各位教授的发言,澄清了国内学界对国际刑法的一些误解,很有价值。国内对以上讨论主题,还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会议的第三单元由朱文奇教授主持,研讨国际刑事程序法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王秀梅教授介绍了 “控辩均衡”原则的概念、渊源、内容以及在国际刑事辩护中的运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史立梅教授介绍了国际刑事司法领域某些犯罪管辖权竞合的情形,并主张刑事被告人在这种情形下应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保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魏晓娜副教授则介绍了协商机制在前南国际刑事法庭与国际刑事法院中的运用,并分析了国际刑事司法引入协商机制的利弊与模式选择。杨宇冠教授对此点评道,以上各位教授的发言,高屋建瓴,从不同的角度介绍和分析了当前国际刑事司法程序中的热点问题,很有参考意义。现行国际刑事司法程序尚没有一个统一的证据与程序规则,但是有一些基本原则是受到世界各国普遍承认,应当遵循的。国内学界应当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

会议的第四单元为国际刑事量刑法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由王秀梅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黄风教授在国内案例的基础上,介绍并分析了刑事司法中的海外追赃问题,尤其是执行外国没收裁决的前提条件与中国面临的困境。北京大学法学院王世洲教授介绍了国际刑法中的起刑点问题,并与传统的起刑点进行了比较,认为国际刑事法院能够藉此最大限度地维持住自己在国际政治司法制度中的地位,最大限度地便利国际刑事法院履行职责的需要,使之有可能在国际司法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作用。樊文副研究员论述了国际刑事司法中的量刑问题,对其概念、渊源、目的与运行机制做了深入的阐 述。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公法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朱晓青教授点评道,国际刑法的基本目的在于保护良好的国际社会秩序,避免国际犯罪人逍遥法外。以上三位发言人的主题发言,均很好地契合了这一目的,而且视角独特,论题新颖,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我国学界应该进一步关注与加强对国际刑法中的实体法与程序法问题,尤其是新问题的研究。

闭幕式由黄芳教授主持,樊文副研究员做会议总结发言。樊文副研究员特别感谢与会专家和学者的热情参与与踊跃发言,高度肯定了各位与会专家和学者在研讨中所贡献出来的卓越学识和深思远虑。他认为会议在国际刑法的实体和程序法问题上所取得的研讨成果,全面 反映了我国学界在国际刑法问题研究上的新高度。他还对国际刑法在未来的持续深入研究,提示了新的方向。黄芳教授向与会专家和学者通报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国际刑法研究中心的情况,希望该中心能够成为国内外专家学者交流国际刑法研究成果的学术平台。

(撰稿人: 周维明 摄影:吕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