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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与辩护制度完善”论坛在法学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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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0日至2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与辩护制度完善”论坛在法学所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高校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全国20多个省市的著名辩护律师15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民主与法制》总编刘桂明先生主持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教授和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律师先后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

李林教授首先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参会者莅临本次论坛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谈到,本次论坛在新刑事诉讼法即将实施和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举行,具有深刻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中国的法治问题首先是一个政治体制和政治顶层设计的问题。法治的发展是循序渐进的,国家的法治环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逐步向前推进的。他指出,辩护权利不仅仅是辩方的私权利,而应定位为一种高于私权利的社会权利,这种社会权利如何发挥作用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都是十分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而这种研讨定是更加积极的、建构的、具有换位思维的讨论。他提倡大家在面对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中,对于“老大难”问题在新制度、新程序下出现的新困难、甚至更大的困难,可以从理论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政治和法治相结合的角度、制度和技术相结合的角度,进行一种深入的探讨和有预见性的推测和分析,从而为下一步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尤其是为刑事辩护提供一个更好的理论环境,以更好地引导司法解释和法院、检察院对于新法具体条文的理解,从而使刑事辩护能够走向更好、更光明的前景。

本次论坛从刑事诉讼法修改与辩护制度完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与辩护制度完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与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与辩护律师权利保障以及规范辩护与有效辩护等议题展开。

法学研究所资深法学家、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顾问肖贤富研究员主持“刑事诉讼法修改与辩护制度完善”议程。中国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副会长、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法学系常务副主任冀祥德教授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黄永处长作专题演讲。

冀祥德教授在演讲中提出,本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有“六最”,即辩护律师最期待的制度——刑事辩护制度,争议最大的修改——拘捕后何时通知家属等强制措施制度,变动最大的制度——证据制度,增加的担心最大的制度——技术侦查制度,最有特色的制度——刑事和解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最需要今后立法解决的问题——社区矫正制度。冀教授用精彩的语言和生动的逻辑推演向大会推出了刑事辩护的“三、四、五”沙盘,以中国刑事辩护面临的“三个转变”为中心,结合世界刑事诉讼的“四次变革”,阐述了其继最早提出“刑事辩护三难说”之后,近年提出并且在刑事辩护领域颇有影响的“五大学说”,即、“公检法律车轮说”、“刑事辩护木桶说”、“控辩平等说”、“刑事辩护准入制度说”和“普遍辩护与有效辩护说”,为论坛开篇起到了定调奠基作用。特别是其提出的普遍辩护与有效辩护、有效辩护与无效辩护,成为论坛研讨的中心和热点话题。

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与辩护制度完善”议程中,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研究员刘仁文教授对来自刑事辩护实务界三位律师的发言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点评。他首先对于律师们提出的逮捕必要性审查问题,谈了对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功能与效果问题的看法;其次通过分享其在域内外法律实践考察的经验,对于如何正确实施法律,避免潜规则的滋生进而代替法律规制人的行为引发了思考;最后刘仁文教授从国际公约的有关刑事实体法的规定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必要性及排除规则发表了意见。

在“规范辩护与有效辩护”议程中,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马可博士从辩护律师如何正确认识和运用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证据规则进行有效辩护,以及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问题发表了看法。

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教授在闭幕式上致辞。陈甦教授首先代表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对与会人员放弃休息时间,汇聚法学所为中国的法制进步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制度化的提高贡献智慧以及对尚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论坛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对本次研讨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祝贺。

陈甦教授通过对中国法治发展的历史回顾,指出程序法更多地体现着社会的发展、法治的进步、现代法和传统法的区别以及人性的觉醒。他指出,观念上的渴望进步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刑事诉讼法的制度完善和实现是与之密切相关的趋势。纸面上的立法虽然已经完成,但有些是立法可以解决的问题,有些是司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观察和评价新刑事诉讼法需要清楚认识到哪些问题是立法本身应当解决的,哪些问题是在司法活动中加以解决的。特别是要对是否正在解决和如何解决进行考察。对于考察的时候,我们要关注法律文本和现实中有哪些差距,找出差距的原因以及消灭这种差距的具体的有效措施,只有这样新刑事诉讼法在条文中取得的进步才能在实践中获得体现,字面上的法律才最终会被转化为实际中的法律。他谈到,律师的生存状态和事业发展状态,一方面是制度上的判断,另一方面是社会观念上的判断,在社会观念的层次上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性意义、效果等的评价还是不客观和充分的。律师是社会安全的保障者,这一点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值得进一步认真的研读和讨论。陈甦教授说,中国的法治进步之路注定是漫长而艰辛的历程,只要我们能够为这种不断的进步尽到自己的一份努力,就是我们的职责之所在;希望并且为希望尽责,就是我们的价值之所在。

尚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铮律师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每一届论坛最后绽放的思想火花、真知灼见需要回味,设置论坛总结的目的即为了梳理各方观点,共享论坛的结果,迎接机遇和挑战。她提出本次论坛的关键词可谓“实施与完善”,一天半的论坛呈现出三个特点:即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制度和技术的兼顾、憧憬和焦虑并存。常律师代表尚权律师事务所向百忙中莅临尚权论坛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和来自律师界的各位同仁,法学所的各位领导和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论坛的会务人员的辛勤劳动致以敬意。

冀祥德教授在论坛总结中,对陈甦书记、高贵君庭长、肖贤富教授等领导专家在百忙之中出席本次论坛表示感谢,对各位学者对中国刑事辩护制度的智力贡献和支持表示感谢,对各位刑事辩护律师忍辱负重、不舍不弃、勇敢担当表示感谢。冀祥德教授提出从本届论坛开始,设立“中国刑事辩护论坛宣言”,并发表了其对本次论坛的宣言书。

本次论坛在新刑事诉讼法即将实施之际,荟萃了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公、检、法、律等法律实务部门尤其是刑辩律师界的精英,充分探讨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于辩护制度产生的影响,凝聚共识,推动中国法治进步。与会各方都对刑事辩护在法治发展中应当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积极探讨如何在实践中完善辩护制度、加强辩护权利的保障。本次论坛的举办,对于汇聚法学界和法律界的思想和意见,为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实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