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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上午10点至12点,在法学所外宾室举行了法学所、国际法所留苏东学者座谈会。共有8位留苏东学者出席了座谈会。他们是王家福研究员、任允正研究员、韩延龙研究员、马骧聪研究员、高恒研究员、张仲麟研究员、刘楠来研究员和曾庆敏研究员。国际法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法学所副所长穆林霞、法学所所长助理莫纪宏研究员出席了座谈会。座谈会上,留苏东的老一辈法学家们畅谈了他们在苏东国家留学的经历以及在法学所工作的经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愿望,都希望法学所、国际法所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争取为我国的法制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陈泽宪:明天是国庆节,所里出面举行留苏东学者座谈会,祝福在座的老同志们身体健康。
王家福(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1955年至1959年在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学习,获得副博士学位,1959年进入法学所):
我当年从北大法律系转到北京政法学院,1955年被选派到苏联留学。一晃55年过去了。来到法学所工作也有51年了。我个人感到法学所是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这里没有帮派、没有斗争。只有友爱和相互关照。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国家的法制建设做出贡献。我们这些老头子希望健康长寿。法学所这个地方,我们来了以后,一直没有发生大的事情,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即便是在文革期间,也是比较平稳地过来了。我们这些人当时去苏联留学,没有任何背景,完全靠的是真本领。我在苏联,当时学习民法,我们研究生待遇很高,当时一个人一个月700卢布,大学生是500卢布。大家在苏联时都很守规矩,认真学习,非常刻苦。当时的情况是我们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被选派到苏联去留学的。
陈泽宪:上个世纪70年代、80年代出国留学都属于公派,属于稀缺资源。现在基本上都是由外方直接选择。象国际法所,每年都有4到5个年轻人可以获得外方资助,到国外去进修。
任允正(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1954年至1959年在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1959年进入法学所):
大家在一起感到很亲切。我是从东北人民大学进入留苏预备学习的。在座的刘楠来是我的校友,不过比我晚一年去苏联。记得当时1959年回国时,法学所领导谢铁光领了我们五个人,包括在座的我,张仲麟、王家福,还有已经去世的吴大英,没有来的吴云琪。我的一生基本上是从学校到学校,再到研究所,应当说没有党就没有今天的一切。应当说,到法学所来工作,不虚此生。想想留苏的同学一块儿进所的,现在已经有五位离开了我们。他们是王叔文、司马念媛、陈绥、吴大英、吴建璠。我们这些老同志还活着,有的还战斗在第一线。感谢所领导对我们的关心和照顾。对于我来说,苏联就是我的第二故乡。法学所就是我的家。我这个人没有太复杂的经历,没有那种三级跳和四级跳的人生起伏,人生很简单。借这个机会,我要说祝两所不断繁荣昌盛。
韩延龙(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1955年至1960年在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1960年进入法学所):
非常高兴参加这样的聚会,这是我所留苏的同学五十几年来第一次以这样的名义聚会,但愿这不是最后一次。我们有15个人左右,现在已经去世5位,走掉三分之一了。这是一次非常可贵的聚会。我想讲这么两点:一是在苏联取得的成绩。不论当年是研究生,还是本科生,中国留学生当年在苏联都很努力,赢得了很好的声誉,也受到了苏联老百姓的赞扬。文革后我的一位苏联同学,当时是年级的“级长”,他很随意地给我们写了封信,询问我们还在人世吗?可以想象,我们的苏联同学多么挂念我们。当时苏联人认为,在社会主义阵营中,中国人最可靠,而东欧、越南和蒙古人都不太可靠。最守规矩的也是中国留学生。二是我们到了法学所之后,没有别的想法,一直在老同志的带领下搞学问。记得当年周新铭副所长领我们进所时,首先参观了图书馆和各个研究室。这些年来,尽管中间经过文革,但是,我们都为法学所尽了力,不管在哪个阶段,我们都与法学所捆绑在一起了。在座的学兄、学长们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是,在与法学所的感情上都是一样的。我再谈两点愿望:一是希望法学所越办越好;二是希望在座的学兄学长们有生之年要好好保障身体。要说当年去苏联留学,我是从徐州市第一中学被直接推荐进入留苏预备班学习的。记得当时市教育局领导来宣布,徐州市第一次公开选拔留苏预备生,到南京工学院参加考试,我当时考的还是理工科。怎么被选上学法律的,我也不太明白。我记得当时到北京来学俄语,一开始是在中央音乐学院这个地方,后来到了魏公村。当时是北京俄语学院,后来改为北京外国语学院,再后来就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半年前我还去北外校园怀旧,还是以前那五幢大楼,只不过外表装修了一下,学校还是原来老样子。现在装修得非常好。
曾庆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1952年至1957年在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1957年参加法学所建所筹备):
首先,要感谢所领导召开这样的座谈会,这是我们留苏东学者五十几年来举行的第一次座谈会。1957年我从苏联回来时参加法学所建所的筹备,从苏联一块儿回来的有司马念媛、王叔文、吴建璠、陈绥、童明辉,还有我6个人。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前段时间,我的老同学北大陈宝音教授的爱人给我打电话,说陈宝音教授去世后,她翻翻过去的照片,知道有我这么个老同学,另外,还有一个曹克,现在也联系不上了。我原来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俄语,离毕业还差两个月,52年4月说集中培训,9月份就去了苏联。其中参加培训的到第二年才去。在苏联一呆就是五年。在苏联时,学习的主要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联共布党史等等。马克思主义观点在我们这些人的头脑中可以说是根深蒂固。回国后又学习毛泽东选举四卷本,所以象我这种人,过去、现在、今后,世界观都深深打上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烙印。还有一点,象我们这些在苏联念本科的,与研究生不一样,与苏联学生基本上打成一片。当时苏联人民对我们中国留学生确实很好,我去苏联时,斯大林还健在。当时我感觉,苏联人帮助中国人民是完全无私的。我是学俄语的,小学学点英语,中学又学点英语、法语,到了大学学俄语。在国内学的俄语,在苏联应付日常的还行。但学法律就费劲。常常是老师上课讲的东西象听天书。没办法,只能求苏联同学帮忙。当时苏联老师上课都是念讲稿,句子太长太深奥。而苏联同学在宿舍里用短句,逐个讲解,就很容易明白。所以,我们与苏联同学的感情很深。刚刚改革开放不久,有一天,我原来的同学打电话找我,说他到中国了,想见我。我就问怎么知道我的下落的,他就说是访问中国法学会,通过中国法学会打听到曾庆敏的下落。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俄罗斯人很看重友谊,为了友谊砍掉两只手给你他也愿意。俄罗斯人性格很直爽。记得当时赫鲁晓夫做反对斯大林的秘密报告,没有让中国学生听。苏联学生听完后一回来就开始抨击,说不能把责任都推导斯大林一个人身上,他赫鲁晓夫当时干嘛了?这就是俄罗斯人的性格。我在苏联也受到的这种性格的影响,养成了直来直去的性子。我记得自己当年就向领导反映,王家福、王叔文两个学民法的,都呆在法理组不行,应当有一个出来搞民法。但是的环境对于搞民法的人来说是非常险恶的。后来,领导采纳了我的意见,王家福出来搞民法了,取得了今天这样的成就。当然,我现在都快80的人了,现在说话还是有点直来直去。有次出版社的编辑给我打电话,说你这么大年纪的人,写东西怎么还这样“冲”呢?没办法,在苏联学习期间养成的,很难改。再有,我们这些人已经养成了将研究事业当成生命一部分的习惯了,即便退休在家也闲不住。前几天我和老伴去养老院看了一下,风景好、环境好,就是养尊处优,这样的环境我根本无法适应。呆了不到4天就回来了。我就习惯每天写点儿,不做事好像不行。
马骧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1955年至1960年在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1960年进入法学所):
今天这个活动是家福和所领导倡议的,我们来所里五十年了,还是第一次。我想这是一次令人非常高兴的事情。我这个人经历很简单,53年前从河南一个农村到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学习,临到毕业时通过我作为留苏预备生去苏联学习。1960年来所工作至今,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培养,可以说,没有党的培养,没有法学所的培养,就没有我们的今天。因此,我从心里感谢党和法学所。现在回忆在苏联的时光,那个时候,苏联人民对我们特别友好,离到电影院看电影,苏联人也不用中国留学生排队,而他们自己却排队买票。我记得有一年暑假去度假,自己一个人买了一张票去黑海附近休假。路上乘火车,遇到一个酒鬼。这个酒鬼一直缠着我,临走时没想到这个酒鬼还买了两瓶酒送给我,说我是他的真诚的朋友。苏联人这种真诚待客的性格,对我后来的学术研究和做人都产生了很大影响。我60年来所之后,虽然当时形势所迫,学术研究受到了一定限制。但是,当时的小环境还是很宽松的,所领导对我们青年人都比较照顾。一开始我在编辑部工作,后来又到了国际法,最后选择了环境法专业。在这个选择过程中,所领导和同事们给予了充分理解和支持。当年张友渔老所长在担任副院长期间还多次关心过我的研究状况。现在我们老了,退休了,但还能干点力所能及的事情。衷心希望法学所能够越办越好。最后也祝福在座的学长身体健康。
高恒(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1955年至1961年在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获得副博士学位,1961年进所):
今天这个座谈会令人感动,首先我要感谢党。我个人能够获得80岁也是超过了个人计划的事情。想想当初从武汉大学法律系快要毕业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要去苏联留学,只想过去检察院、法院干点事情。在我之前武汉大学有个叫林芝昌的去苏联学习了。等到宣布我作为留苏预备生的时候,事情来得很突然,没有思想准备。而且我还是资产阶级出身,因此,去苏联留学的事情从来就没有这种想法。后来李达校长(中共一大党代表)找我谈话,说选了三个人就有你。54年到55年在北京俄语学院学了一年俄语,就去了莫斯科大学。当时我在莫斯科大学是念研究生,待遇很好。住宿的条件相当于现在的五星级或四星级宾馆。本科生是两人一个宿舍,研究生是一人一个宿舍。苏联的学生对我们也很友好。那时研究生与导师接触不多,而当时的导师一般都在政府担任高管。我的导师安德烈•依万诺夫是个部长级干部,曾经率领苏联代表团访问过中国。在苏联时我和在座的刘楠来是一个支部,刘楠来给我的帮助很多。在苏联期间,中国留学生之间关系也很密切,例如,当时我们跟黄嘉华(中国第一任驻联合国大使)、吴建璠(已去世)、魏敏(北大法学系教授,已去世)经常在一起。60年到法学所后,基本上是一边劳动一边写点东西,当时我跟唐德华(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一起到外边调研。后来运动一个接一个,主要是翻译一下资料,最初翻译的还不是法律的,是哲学方面。例如孟德斯鸠、黑格尔的著作。后来被分到二组(法制史)工作,参加了《政治学说史》的翻译。当时一组搞法理,三组搞刑法,四组搞国际法。记得我们也是被卷入各种运动中。当时所领导找我写文章批“吴晗”,我也不好推迟,就写了一篇。后来发现有人在法学所图书馆楼贴了一个小字报,批我。我也无法申辩。因为都是领导交给的任务。
还有象王可菊,她是59年保加利亚学成回国的。最早在北京第一女中学习,后来在清华大学又上了两年,53年去保加利亚学习。她学了不少语言,英语、俄语,去保加利亚又学保加利亚语,后来又学南斯拉夫语。曾经替周总理当过一次保加利亚语的翻译。而且王可菊和曾庆敏两人到教委拿的是八年制大学文凭。当时很稀罕。老是在念大学。这跟他们的留学教学分不开。
刘楠来(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1955年至1961年在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获得副博士学位,1961年进所):
我是从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去苏联学习的,东北人民大学就是现在吉林大学的前身。61年初与高恒一块进的法学所,我比高恒早两个月来的。我在莫斯科大学与高恒是一个党支部。分到法学所后,先给给我派到二组搞法制史,后来才转到国际法。记得到所里后,发表的第一篇文章是周新铭副所长让写的,题目叫“论卢梭的国家学说”,周新铭副所长给推荐到《新建设》杂志发表。年轻人总是对自己发表的第一篇作品记忆深刻的。我觉得我来法学所之所以能够取得一点成绩,与当时的老领导提携年轻人分不开。在苏联的时候,我们都很努力。现在大家都老了,有些还不停地工作,例如,曾庆敏在老干部局那儿就立了项目,家福就不用说了。我去年还被选为联合国常设仲裁法院的仲裁员。这个机构比国际法院历史还要老,与国际法院在一个楼里办公。中国是缔约国,可以选派四名仲裁员。1993年当时选派了第一批,包括李浩培、端木正、王铁崖先生。2009年补充了三个,包括薛捍勤、许光健还有我。如果遇到有中国的案子,才叫我们去。我们现在身体还可以,还可以做点儿力所能及的事情。随便说一句,院里现在有个老专家协会,这个协会的宗旨就是如何把老专家的作用发挥出来,我参加了这个协会。现在已经出了两本书了,主要把一些老专家亲身清理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的事情记录下来,作为永久性的史料予以保存。现在近代史有三个口述记录员,我们所也可以请他们来帮忙,请一些老同志把自己了解的情况写下来。比如,中国法律史学会、中国国际法学会,比中国法学会还要早,都是我们所创建的。中国法律史学会现在还在我们所,国际法学会移到外交学院了,这些学会的创立的历史我们有许多人是经历了的,可以写出来,这样做对于所里的学科建设和发展都是很有好处的。
张仲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前副所长、研究员,1955年至1959年在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1959年进所):
我这个人从小就在北京长大,初中的时候就当了亡国奴,那种滋味不好受。解放后工作了一段时间,然后去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后来去了苏联列宁格勒大学学习。回来后一直在法学所工作。这些年来,我个人得到了法学所的不少照顾,从心里感谢。我们这些人,都是从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世界观长大的,对马克思主义观念有感情。我觉得现在社会发展得很好,强调“以人为本”,过去不把人当人看待。这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当然,我们也要总结经验,特别是要在宪法中把指导思想表述得准确和清晰一下,才能保证我们国家今后前进的方向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