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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次中国—欧盟人权司法研讨会在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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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外交部和欧盟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第19次中国-欧盟人权司法研讨会于2009年11月18-19日在北京隆重举行。来自爱尔兰、英国、比利时、维也纳、波兰、荷兰、德国、法国和中国等国的专家、学者,共7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欧盟委员会和中国外交部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

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陈泽宪所长主持,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沈永祥先生 、欧盟委员会中国部副主任Michalis Rokas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林所长、爱尔兰国立戈尔威大学人权研究中心William Schabas主任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王家福主任分别致辞。他们高度肯定中欧司法研讨会在推动中欧之间在人权领域的对话和交流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希望与会代表能就会议主题开诚布公的进行交流和探讨,并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中欧司法研讨会多年来为中国和欧盟成员国之间搭建了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双方就共同关注的话题进行深入交流,增进相互间的了解。本次会议有两个大的主题,与会代表分为两个工作组,分别进行研讨。第一工作组在"获得司法公正"这一大主题下,通过三个小议题来就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进行交流。首先是从禁止酷刑的现实操作角度来讨论被羁押者的权利。中方代表分别介绍了中国的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权利保护、如何通过完善刑事诉讼法来保护被羁押者的权利、与被羁押者权利保护有关的法律援助制度;欧方代表则介绍了欧洲预防酷刑的相关法律原则和面临的挑战,欧盟国家反酷刑的一些相关法律规定。其次,与会代表还就未成年犯的量刑和社区矫正制度开展了讨论。中方代表的报告涉及了中国对未成年犯的量刑制度及其改革、为未成年犯实行缓刑制度的思考、在部分地区进行司法调研的经验和发现,以及社区矫正制度等内容,欧方发言人介绍了欧洲国家的未成年犯的量刑制度和社区矫正制度。第三个小议题是海外移民的司法保护,双方代表既介绍了国际人权公约和欧洲人权公约关于移民保护的相关规定,也分别介绍了各自国家对外国移民的权利保障制度及面临的变革和挑战。第一工作组通过与会者内容丰富的发言和热烈的讨论,都认识到通过完善立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以及法治改革,人权保障和司法公正才能得以实现。

第二工作组的主题是"人权与全球经济危机"。与会代表从三个共同感兴趣的议题出发,积极探讨。首先,针对经济危机与劳动权这一议题,中方代表介绍了中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新发展、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如何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的权利。欧方代表介绍了欧洲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最近有代表性的案例以及工会的权利等。其次,在经济危机与发展权这一议题下,双方代表探讨了发展权的定义和性质、国际公约的相关原则和规定、发展权面临的挑战等。最后,中欧代表还就外来工人的权利和获得基本福利的权利进行了探讨。中方代表介绍了中国公共福利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等内容,欧方代表介绍了欧洲国家与移民工人福利、人权保障等有关的规定和面临的新挑战。第二工作组在互相交流的基础上,均认识到经济危机既是挑战,也是契机。经济危机对各国的劳动权、发展权、外来工人社会福利权的保障等产生了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影响。面对共同的挑战,要就一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讨和分析,积极学习对方的先进经验。

在闭幕式上,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沈永祥先生、欧盟理事会秘书长暨高级代表哈维尔·索拉纳人权事务特别代表Riina Kionka女士、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陈泽宪所长和爱尔兰人权研究中心William Schabas主任,高度赞扬了这次会议的高效率、高质量和取得的有效成果,对双方与会者和所有做出贡献的人员表示了感谢。

自1998年以来,此前中欧已经成功举办了18次司法研讨会,在增进双方间的人权领域的对话和交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第19次司法研讨会通过两天卓有成效、坦诚的探讨和交流,进一步推进了双方的了解和合作。双方均认识到中国与欧盟之间以及欧盟各国之间在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都有各自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中国目前面临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建设和谐社会等问题需要深入思考,而即将生效的《里斯本条约》以及它对欧盟及其成员国带来的影响和变化也需要关注。但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克服困难,更好的保障人权、维护世界和平和推动可持续发展是双方共同的目标,需要中欧双方在建设性平等交流的基础上,摒弃偏见、求同存异,进一步巩固中欧之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报道:张慧强 摄影:郑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