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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6至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在北京成功地主办了“第五届国际法论坛:改革开放与国际法”。来自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等政府实务部门的专家以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和法学研究所等全国20多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国际法学者共计8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陈泽宪教授和法学所、国际法研究中心联合党委书记陈甦教授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以“改革开放与国际法”为主题,分大会主题发言和分组讨论两部分进行。在两天时间中,来自全国的老、中、青三代国际法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紧密结合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国际法领域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新发展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的深入探讨,会议气氛热烈,讨论成效显著,圆满实现了本次论坛的预期目的。
总体来说,此次会议呈现出如下三个特点:一是涉及领域广泛。此次会议提交的论文和讨论内容涉及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组织法、国际海洋法、国际刑法、国际贸易法、海商法、国际反垄断法、国际商事仲裁法以及冲突法等诸多理论问题。二是国际法实务部门和国际法理论界积极互动,相互切磋。会议期间,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就“外交工作中的国际法问题”与“中美知识产权问题”等最为前沿的国际法问题做了精彩报告,与会的理论界学者则针对实践中的国际法问题也分别演讲或宣读了自己在国际法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大家均感收获良多,受益匪浅。三是讨论紧扣热点问题,有关我国东海划界问题、格俄冲突与科索沃问题以及美国金融危机对国际法的冲击等问题都有涉及,其中宏观和微观视角、实践和理论问题、传统国际法理论以及新兴国际法分支并存互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国际法理论与实践均取得巨大成就。虽然当前国际社会中出现一些新现象、新问题,但以国家主权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法原则、规则与制度仍然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手段;对我国来说,我们应积极利用国际法构建和谐世界,创造和平有利的发展环境,主动地、更深入地参与各方面国际规则的制定,最大限度地维护我们的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