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第二届“中国社会法论坛”在京举行
字号: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举办的第二届"中国社会法论坛--改革开放与社会法三十年"研讨会于2008年11月16日在北京举行。

来自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东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以及中国社科院等机构的近60名专家学者会聚一堂,围绕 "社会法学三十年"、"中国劳动法治三十年的回顾与展望"、"劳动法的前沿问题"、"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前沿问题"、"医疗卫生保障前沿问题"等进行深入研讨。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贾俊玲、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教授等在开幕式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

与会者普遍认为,中国社会法是伴随着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推进而不断发展的,社会法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将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社会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大量法律法规的颁布,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权益、推进我国的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伴随着社会法治建设的推进,在社会法基础理论、劳动关系契约理论、劳动权、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非典型劳动关系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相比传统学科,社会法学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上仍有待改进,中国社会法学任重道远。

与会者普遍认为,我国在劳动立法领域取得了巨大进展,一系列劳动法律的出台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今后劳动立法应当注意不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特点,劳动立法应更有弹性,重视劳动法的经济功能,使劳动法能够得到普遍遵守。随着一系列劳动法律的出台,劳动争议案件大量增加,我国在劳动执法和司法方面面临严峻挑战,要切实加强执法和司法机构建设,使《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我国在劳动报酬请求权制度、城乡劳动力就业平等就业权、工会制度等方面仍需要不断完善。

与会者探讨了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热点问题。分析了当前我国在社会保险、社会补偿、社会福利以及社会救济研究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与会者普遍认为我国应抓紧出台《社会保险法》,该法应该总结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的经验,既要有原则性的规定,更要有具体的制度安排,要具有可操作性,以解决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当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社会保险跨地区转移等问题。针对今年我国发生的冰雪灾害和四川地震灾害暴露的问题,有学者认为应完善我国的灾害救助制度,适时出台《灾害救助法》,建立科学的灾害救助规划、完善灾害救助款物的管理和分配、完善灾害救助监督制度。与会者还认为,我国应注意协调教育优惠政策与少数民族平等权的保障。要加强社会工作立法,推动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建设。

与会者还讨论了当前民众普遍关心的医疗卫生制度和住房制度。学者普遍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医疗卫生法治事业取得巨大进步,医疗卫生法律体系逐渐健全和完善,但目前我国卫生立法数量少、层级低致使医疗卫生关系混乱、医疗卫生服务的性质不清,公民应有健康权没有得到充分实现,我国亟需树立卫生法治理念。有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医疗卫生制度不公平性突出,今后要实现医疗保险公平性的理性回归,医疗保险改革的价值取向应在关注"效率"的同时,更多的追求"公平","全民医保"的制度设计是实现医疗保险公平性的制度必然选择。有学者认为,应当加强医疗卫生法学研究,医事法不具备传统法律的典型特征,医事法不属于民法和行政法的范畴,医事法不能完全用传统的公法和私法理论加以解释,只有充分认识医事法的性质才能推动制度的完善。关于住房保障,学者认为,政府要全面承担住房保障的责任,这是解决住宅问题的关键;住宅政策要符合中国国情,私人购买住房和租赁住房要相结合;要有效整合中央和地方、政府和民间资源,理顺政府责任和市场机制的关系。

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对于推动社会法理论的繁荣和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医疗卫生法等制度的完善,对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将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