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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问题导向落细落实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作风建设同样如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全国两会不设红地毯、不摆鲜花,到基层换届清爽交接、不搞迎来送往;从中央领导出行不封路、不清场闭馆,到各地严格公车管理、严查公车私用……广大群众通过“小事小节”见微知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作风之变。
坚持问题导向,从点滴做起,从具体事抓起,落细落小落实,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狠抓作风建设的一个鲜明特点。
细处着手,实处发力——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抓住了问题也就抓住了具体
“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初,不少人疑惑,如此“芝麻小事”也需要中央来立规矩?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说得明白:“既然作规定,就要朝严一点的标准去努力,就要来真格的。不痛不痒的,四平八稳的,都是空洞口号,就落不到实处,还不如不做。”
细微处见精神。对“小细节”的重视,彰显的正是党中央对作风顽疾动真格的“大决心”。
“作风建设,重在抓细节,必须环环抓”、“抓住了问题也就抓住了具体”,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强调的这些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2013年和2014年在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聚焦作风建设不“走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不“散光”。中央下决心清理整顿干部群众深恶痛绝的“舌尖上的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车轮上的铺张”等突出问题,对办公用房超标、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裸官”“小金库”“吃空饷”等“官场陋习”重拳治理,一些曾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刹住了,老百姓说“亲民爱民的共产党又回来了”。
抓细节,少了大而化之;抓具体,少了空话套话。从严禁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到狠刹公款送月饼节礼,再到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卡、禁止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我们党看住一件件小事,盯住一个个问题,守住一个个节点,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整体的转变,起到的是“以点带面、小中见大、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把每一步走稳走扎实,才有可能“逐步深入”,积小胜为大胜,化量变为质变。盘点五年来狠刹“四风”取得的成效,无一不是得益于从严要求和务实行动,无一不是得益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锤一锤凿实。正如外媒评论所称,“习式整风”最大新意在其“实”,就是将目标确定在可以具体检测的项目上。可以说,“细节决定成败”在作风建设实践中已成广泛共识。
细查深挖,寸步不让——铁面执纪绷紧纪律之弦,抓早抓小让铁规生威
四川省信访局副巡视员王渝春接受下级单位安排旅游、收受礼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今年端午节前,中央纪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这已经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31批次。
以前很多党员干部没见过因为一餐饭、一顿酒、几张卡、几日游而丢“乌纱帽”,如今“因小失大”挨处分、被通报已成了常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铁面执纪正作风,抓早抓小严纪律,着力在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中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
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记录着工作部署的周密和细化,指向越来越精准:二次全会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三次全会提出“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反弹”;五次全会要求“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并明确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六次全会要求“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七次全会进一步要求“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
每年都有新招数,不断释放新信号。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精细化水平,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越往后执纪越严。我们看到,节前早提醒、严明纪律要求,节中抓检查、紧盯违纪问题,节后严处理、加强通报曝光,成为“不变的节奏”;拓宽线索来源,建立联动协作查处机制,积极从巡视、审计、执纪审查、社会案件中挖出“四风”问题,成为“熟悉的动作”;对执纪审查对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深挖细查,并将之在违纪问题通报中单列,表述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之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之前,成为“惯常的做法”。
寸步不让的执纪在数据中得到印证。截至2017年6月30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6万多起,处理23.8万余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7万余人,其中有20名省部级干部、1300多名厅局级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不以恶小而纵之,不以责众而宽之。抓早抓小、正风肃纪,树起的是对纪律的敬畏、对规矩的遵循。
细化立规,强化执行——与时俱进织密制度的笼子,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堵住执行中的漏洞
2016年11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的文件,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待遇进一步作出规定,这是党中央率先垂范、拓展和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的又一力举。
要真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要用配套的条例、规定、细则、办法等制度让八项规定丰富、细化、可操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50余部有关作风建设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密集出台,逐步织就一张严密的制度之网。
靠制度正风,依规则问责。2015年10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践行“三严三实”等具体要求转化为党内制度;2016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明确规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2016年10月,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有关作风建设的“反对”“禁止”“不准”“不允许”等禁止性规定格外显眼……
“将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上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反映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说,十八大后,反对腐败、改进作风已经常态化、制度化。
通过建章立制、细化立规,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科学性、系统性、长效性,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党中央一系列改进作风的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完善具体的配套制度,使规定更具体、标准更清晰。
天使和魔鬼都在细节中。落细落小才能落实,“小微题材”成就的是共产党人作风转变的“宏大叙事”。这一弥足可贵的经验,必将在未来的作风建设中继续发力。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17-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