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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以下简称“两所”)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下属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联合党委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
法学研究所于1958年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董必武同志的提议下成立,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张友渔同志担任首任所长。2002年10月,国际法研究中心成立,2009年9月更名为国际法研究所。
两所致力于研究国家法治领域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开展涉外法治研究,发挥服务党和国家法治领域重大决策的高端智库功能,培养各类法学人才,开展法学领域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为更好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诚邀胸怀“国之大者”、具有创新精神和精深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加入两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研究方向:法学各二级学科。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敬业奉献精神,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领军人才岗位
学术功底深厚,业绩突出,法学专业水平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工作业绩显著,在本领域取得重大理论创新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代表性成果;具有卓越的科研组织领导才能和学术号召力,能够发挥学术战略家作用,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致力于建学派、传学脉,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作出卓越贡献。
——专业二级及以上且达到院所两级专业二级申报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具有正高级职称且达到院所两级专业二级申报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骨干人才岗位
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在法学领域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在学界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发挥学术带头人作用,牵头开展有组织科研,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作出较大成绩。
——具有正高级职称且达到院所两级正高级职称申报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具有副高级职称且达到院所两级正高级职称申报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具有副高级职称且达到院所两级副高级职称申报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相关政策支持
★职称政策:对达到中国社科院和两所(以下简称“院所两级”)专业二级标准的领军人才,引进后可申报专业二级;对达到院所两级正高级职称标准的副高级骨干人才,可在入院前申请预评正高级职称,如通过预评的,可以作为正高级职称引进。
★事业发展支持:支持打造学术团队,创造潜心治学的良好环境。根据人才所属类别,给予相应的绩效和研究经费支持,资助期5年。
★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提供住房保障。
★进京落户:京外户籍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本人及其家属户口进京。
★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入学。
三、报名方式
此招聘公告长期有效,欢迎海内外英才加入两所。请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和电子邮件提交详细学术简历和反映自己学术水平的5篇代表作。
两所官网“中国法学网”:http://iolaw.cssn.cn
人事处联系电话:010-64054222
电子邮箱:xuezhaofu@cass.org.cn
中国社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网址:https://www.cssn.cn/ggzp/202502/t20250211_58438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