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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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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的基本要求及招生计划

我院2026年拟招收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75人(已接收推免生9人);拟招收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人(已接收推免生10人)。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决定,根据2026年报考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我院202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报考我院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政治、外语分别不低于48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分别不低于85分,总分不低于327分;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政治、外语分别不低于53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分别不低于90分,总分不低于338分。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学校要求单列,择优录取。


二、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

2026年3月24日—3月26日,共三天分批次进行(名单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3月24日9:30-11:30

2、笔  试:3月24日14:00-16:00

3、面  试:3月25日-3月26日9:00-12:00;13:30-18:00

我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考核采用现场(线下)复试方式,请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本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三、资格审查

(一)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26年3月22日16:00前将如下材料电子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fszs@cass.org.cn,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专业+考生编号+考生姓名。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至一页A4纸上);

(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在读证明(应届生);境外学历生为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4)考生本人签名《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从本细则附件中下载);

(5)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6)本科学校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8)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试小组考核的重要参考,考生未提交的视为没有相应材料。以上材料均应保证真实性,其中(1)-(6)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者,不予复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应提前向我院书面说明情况,经我院同意后补交。

(二)现场线下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核验并提交复印件:(1)初试准考证原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和“在读证明”);境外学历生为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4)本科学校成绩单原件;(5)考生本人签名《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院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我院将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安排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50分,及格线9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50分,及格线3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00分,及格线120分)。

(一)笔试科目:(1)法律知识,含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2)综合知识。

(二)面试科目:(1)法律知识,含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2)综合知识;(3)外语。

面试中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该项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但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民法 ;(2)刑法,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

请复试考生务必根据复试批次名单时间分批参加复试,切勿提前或拖后。

考生应认真阅读复试考场规则,在考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展示如下材料:(1)初试准考证原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境外学历生为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现场进行身份核验。

复试考核结束后,考生应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次进入复试考场。


五、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单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或复试各方式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同等学力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合格线为60分)不予录取。


六、复试地点及乘车路线

1、复试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1号)

2、附近主要交通站点:地铁14号线望京南站、京密路丽都饭店公交站、丽都饭店公交站、望京医院公交站等。


七、复试费

收费标准:100元/人。具体缴费办法和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法学网”官网通知。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拟录取考生于2026年4月17日前,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电子表格从本细则附件中下载),盖章后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fszs@cass.org.cn,原件邮寄至我院。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提交的考生,可以书面说明情况,经我院同意后再行补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处理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自行完成体检,并于2026年4月17日前将体检表(电子表格从本细则附件中下载)邮寄至我院。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体检考生,可以书面说明情况,经我院同意后再行补办。未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查实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十、调剂

不能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或参加我院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可以自愿向外校调剂,但应达到本年度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研招网“调剂系统”的正式开通日期为2026年4月8日,具体要求和使用方法可详见研招网相关栏目的说明。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按教育部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要求,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s://law.ucass.edu.cn/”和“中国法学网:http://www.iolaw.org.cn”两个网站进行公开或公示。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违反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三、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讯方式

1、咨询电话(法硕):010—69386134

2、电子邮箱:fszs@cass.org.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望京校区)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邮编:100102;联系人:郝老师

邮寄材料请使用邮政EMS快递。


十四、监督电话

1、监督电话:010-69386153(法硕办公室)。

2、咨询电话:010-81360224(大学研招办)。

3、监督电话:010-81360318(大学纪委办公室)。

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6年3月17日

 

附件:202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