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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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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特制定我院202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及招生计划

我院2026年拟招收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40人(已接收推免生9人)、纪检监察学硕士研究生3人。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决定,在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之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我院复试的各专业初试成绩要求。我院202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学校要求单列,择优录取。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资格审查:3月21日(周六)上午9:30-10:30

复试时间:3月21日(周六)下午13:00-15:00笔试

     3月22日(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面试

     (面试分组进行,分组情况将通过邮件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望京校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1号)

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各环节均采用现场(线下)方式进行(包括资格审查、笔试考核、面试考核),请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本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资格审查

(一)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26年3月19日16:00前将如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faxuexi@cass.org.cn,邮件标题格式为:专业+考生编号+考生姓名。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至一页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须加盖有效注册章)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考生本人签名《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从本实施细则附件中下载);

(5)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6)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7)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目录、初稿等);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9)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试小组考核的重要参考,考生未提交的视为没有相应材料。以上材料均应保证真实性,其中(1)-(6)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者,不予复试。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无法提交应提前向我院书面说明情况,经我院同意后补交。

请考生注意留存材料纸质原件,根据我院后续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二)现场线下资格审查时,考生均须携带如下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并提交复印件:(1)初试准考证原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境外学历生为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4)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原件;(5)考生本人签名《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院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我院将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安排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内容如下:

1、复试笔试(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50分,及格线90分)

    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学理论专业)

    中国法制史(法律史专业)

    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专业、纪检监察学专业)

    经济法学(民商法学专业)

    行政诉讼法学(诉讼法学专业)

    民法学(经济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社会法学专业)

    生态法理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国际公法(国际法学专业)

    知识产权法学(网络与信息法学专业)

2、复试面试(满分250分)

(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50分,及格线30分)

(2)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00分,及格线120分)

面试中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该项面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应认真阅读复试考场规则,在考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展示如下材料进行身份核验:(1)初试准考证原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境外学历生为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复试考核结束后,考生应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与其他考生交谈考核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次进入复试考场。

五、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单项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复试成绩或复试各单项成绩不合格(合格线为复试成绩或复试各单项成绩的60%)者,不予录取。

对符合政策要求申请免初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

六、复试费

收费标准:100元/人。具体缴费办法和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和“中国法学网”以及报考邮件通知。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

考生于2026年4月15日前,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电子表格请从本实施细则附件中下载),盖章后将原件邮寄至我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处理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应进行体检,我院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自行完成体检,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体检表(电子表格请从本实施细则附件中下载)邮寄至我院,由我院送校医务室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

不能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或参加我院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可以自愿向外校调剂,但应达到本年度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研招网“调剂系统”的正式开通日期为2026年4月8日,调剂的具体要求和调剂服务系统的使用方法可详见研招网相关栏目的说明。

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按教育部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要求,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信息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s://law.ucass.edu.cn/”和“中国法学网:http://www.iolaw.org.cn”两个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或公示。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违反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一、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讯方式

1、咨询电话:010—64054224

2、电子邮箱(email):faxuexi@cass.org.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邮编:100720;联系人:于老师、赵老师

十二、监督电话

1、我院202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4054224。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10-81360224。

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10-81360318。

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部

2026年3月16日

 

 

附件:

1.法学院202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2.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