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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陈国平书记做客第七十七届“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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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2日下午两点,第七十七届“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暨“社科法硕”学术沙龙活动第一百四十五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学楼222教室成功举办。

本次讲座的主题为 “俄罗斯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老师担任主讲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国企部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科法硕”实践导师雷敬云律师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的在读博士生郝俊淇担任点评人。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主任、法学系副主任兼法硕办主任席月民老师主持讲座,在校法学博士生、法学硕士生、法律硕士生以及其他专业的同学100余人到场参加了讲座。

(现场全景照片)

讲座伊始,席月民老师首先隆重介绍了陈国平老师的工作经历和主要科研成就,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践引出了本次讲座的主题。同时,他对陈国平老师以及雷敬云律师、郝俊淇博士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陈国平老师的讲座围绕以下以下八个问题展开,它们是前苏联时期国企改革历史回顾、俄罗斯关于国企改革的理论转变、大规模私有化——叶利钦时期的国企改革、调整与深化——普京前两任期的国企改革、“第二波私有化”及其前景、俄罗斯国企改革的特点、俄罗斯国企改革的效果评估以及俄罗斯国企改革的启示。

他首先对前苏联国企改革的历史进行了回顾,在总结“斯大林模式”的得失与利弊后,简要梳理了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安德罗波夫执政期间苏联计划经济体制框架内的国企改革举措,并具体介绍了戈尔巴乔夫改革走向倾覆的具体情况。同时,还介绍了俄罗斯关于国企改革所经历的理论转变,包括苏联经济改革中的理论探索、私有化改革的理论依据以及普京时期国企改革指导思想的调整等。

接着,陈国平老师介绍了以快速与大规模私有化为显著特点的叶利钦时期的国企改革过程。指出,苏联解体后,叶利钦为达到稳定宏观经济和实现经济转轨的目标,决定实行“休克疗法”,主要措施是放开物价、实行财政和货币的双紧政策和快速的大规模的私有化,其中将国企私有化是其核心内容。按照企业规模大小,私有化分为“小私有化”和“大私有化”,大私有化分为三个阶段:证券私有化、货币私有化和个案私有化。他着重就私有化是否卖光了全部国有资产、如何看待“大私有化”进程中出现的“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以及大众私有化如何迅速产生了金融寡头等发表了看法。

随后,陈国平老师简要介绍了普京在担任俄罗斯总统期间及梅德韦杰夫担任总统期间,继续规范和推进私有化的情况。

最后,陈国平老师总结了俄罗斯国企改革的特点,并谈了我们从中应受到的一些启示,主要有:必须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政府在改革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整体推进;改革要付出必要的成本;改革要由法律引导并严格依法实施;必须警惕利益集团阻挠改革;改革必须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这一核心;必须改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必须自主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等等。

(陈国平老师照片)

在点评环节,雷敬云律师表示他曾经拜读过陈国平老师的著作《俄罗斯国有企业改革》,当时就觉得作者对俄罗斯国企改革这一课题的研究十分透彻,此次聆听讲座更是令他受益匪浅。他指出,俄罗斯国企改革在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广受关注,因为俄罗斯与我国的国企改革既有本质上的区别又有相似之处,当前我国正在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俄罗斯国企改革可以为我们提供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教训。他结合我国国企改革实践,与同学们分享了自己对于本次讲座的具体感受。

(雷敬云老师照片)

郝俊淇博士表示社科院法学所在国有资产改革方面是有着深厚的学术积淀的,而陈国平老师更是超越了法律人的视角,以一种问题导向的视角给我们带来了对于多个学科都具有借鉴意义的一场多维度的讲座。这场讲座不仅是对经济史和制度史的详细梳理,还包含了对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以及法学问题的研究成果。他认为,这种综合性的研究对于当前深化我国国企业改革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郝俊淇博士照片)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提出了有关俄罗斯的经济发展现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的起点以及我国当前国企认定的具体标准、国有资产形态转换中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陈老师和席老师做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提问同学照片)

讲座最后,席月民老师对陈国平老师在百忙之中做客良乡再次表示由衷感谢!他指出,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法治实践的一条主线,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有效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一直是我国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内容。他强调,本次讲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他希望同学们进一步加强对2008年《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律与政策文件的学习,有效汲取俄罗斯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中国问题导向,切实把握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各类法律问题,继续推进和深化我国国有企业改革。

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魏琳、李淑文、石义
摄影:马琳、陈璐